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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送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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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甜这丫头,书里说她长得漂亮,但是没脑子,是个傻白甜。

    傻不傻的且不说,陈玉凤就爱她的乖和甜。

    爸爸一来,小丫头就独自一人溜到大卧室里去睡觉了。

    不但自己睡,她还装成陈玉凤,一直在轻轻的拍着蜜蜜,生怕妹妹要醒来嘛。

    男人昨天晚上走的,今天晚上才回来,白皮肤生了一圈胡茬,进门就说:“凤儿,新兵营里出了点麻烦,副营长许亮的枪被人动了手脚,差点走火,我今天排查了一天,看是谁动的手脚,你这儿……”

    他刚刚到岗,军营发生了一件枪支走火的事,所以韩超才忙了一天一夜没回来。

    边解释,边打量着家,才解释到一半,韩超就愣住了。

    昨天走的时候窗户上只有玻璃,床上还是军区发的旧铺盖,这才一天,回来一看,窗户遮上了窗帘,还是特别好看的粉红色,床头还贴上画儿了,是俩胖丫头抱鲤鱼的画儿。

    再看客厅里,原来是一张军区发的,灰秃秃的沙发,陈玉凤买了新套子,也是特别亮眼的粉红色。

    这媳妇儿,韩超战场七年,没有为家操过一分钱的心,就是因为她足够妥贴。

    当然,虽然甜甜那么说,而且韩超也不是没有那种意思。

    但就跟上战场前一样,结婚的事是他主动。

    但上床的事得陈玉凤自己主动,她要不愿意,他不会强迫她的。

    陈玉凤拍了拍床单,示意韩超坐下,并说:“哥,今天我爸来过。”

    提起陈凡世,韩超的语气立刻就变得不好了:“他有什么事?”

    “我还不知道,但我猜,他应该是为了我家那些古玩。”陈玉凤说。

    关于古玩的事,韩超早在上首都的路上,就想跟陈玉凤讲的。

    但是看妻子头一回离家,怕她在路上生闲气,就没讲。

    其实早在七年前,他要上战场之前,就在军区博物馆里见过几样古玩,一样是金烟盒,另有一样是一本菜谱,还有一样,则是一套字帖,这三样东西,全是他曾经在大户人家做厨时,那位大户人家的当家人送给公周从龙的。

    但陈凡世捐的时候,打的旗号是他爹。

    说那些东西是他爹传给他的。

    而且单凭捐东西,军区不可能把那么大一个市场给他,他于是又粉饰,美化,吹捧了一番,说自己父亲是个老民兵,而且还说,他父亲解放前的老民兵。

    这才是军区会把大青山批发市场给他,让他往外承租,并坐地收租的原因。

    “你打算怎么办?”韩超讲完这些,问陈玉凤。

    “就这两天吧,我爸会来的,到时候你请个假,在家,咱俩一起等他?”看陈凡世那狗嘴里,究竟想吐个什么象牙出来。

    “可以。”韩超说着,突然伸的,啪一把拉开抽屉。

    毕竟没怎么相处过,虽是夫妻,但还陌生,陈玉凤擦抽屉的时候看过,那抽屉里有把枪,看男人开抽屉,她给吓了一跳。

    以为男人这三更半夜的,这是生气了,要拔枪去跟他爸干一架呢。

    结果韩超从抽屉里拿出一条黑乎乎的东西,温声说:“凤儿,这辫子好看。”

    陈玉凤差点以为那是条猪尾巴,定晴一看,见是自己的辫子,顿时明白了,这狗男人当时没说啥,但是他从心底里,还是希望她能留辫子的。

    辫子那么土气,而且在书里,她一直都留着,军区好些小姑娘还会为此而笑话她,说她的两条大辫子像猪尾巴。

    想到这儿,陈玉凤说:“哥,你喜欢辫子?”

    男人没说话,但眉温目和的笑了一下。

    陈玉凤脱口而出:“那你留个长辫子吧,我觉得一定好看。”说完,见男人两道眉毛一竖,她胆小嘛,也怕韩超恼羞成怒,要收拾自己,转身就跑。

    不过头可断,头发不可留,夫妻在于相处,陈玉凤愿意信任韩超,但是她整个人,她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必须她自己做主,这一点她得坚持。

    她才不要当书里那个唯唯诺诺,受气巴拉,又胆怯还懦弱的小媳妇儿。

    头发,不但现在剪短,她永远都要剪短!

    第二天,韩超得去上班,但给她写了个电话号码,让她只要有事,就到值班室给他挂电话。

    他虽忙,但保证随叫随到。

    这边陈玉凤收拾完家务,又去了趟大青山批发市场。

    这趟,她又看到商机了。

    她看到一家米粉店,做的是羊肉粉。

    门口排的也是长龙,很多人找不到坐位,甚至蹲在地上吃粉。

    陈玉凤买了一碗来尝,米是纯饭米的,而且应该还是陈米,所以并不香,而且因为不够筋道,根本唆不起来,至于羊肉,鲜味没有炖出来,倒是膻气扑鼻。

    这附近的饭馆,就没有一家好吃的。

    陈玉凤想,要王果果来,在这儿开间米粉店,估计生意得打破头。

    于是她立刻打听了一下铺面的租金。

    这一问,又遇到困难了。

    铺面的月租金虽然都不高,但因为这些铺面都属军区,要承租,得先给军区缴三千块的保证金,以保证不经营违禁物品,不卖假货,不涉违法犯罪。

    三千块可是一笔巨款。

    看来,开店很可行,她得先想办法弄到三千块才行。

    当然,开店的事目前还不急,最要紧的是俩闺女的读书。

    陈玉凤打听了一下,军区的孩子上育苗班,只要是军人子弟,不但一切费用全免,而且育苗班还会管孩子的一日三餐。今天周末,育苗班不上学,但明天她就可以给俩娃报名了。

    这就愈发叫陈玉凤信心勃勃,想要大干一场了。

    回到家,今天中午她给俩娃煮的也是米粉。

    她还秤了些羊肉,羊肉汤炖米粉嘛,热乎乎的吃一碗,又鲜又香。

    “阿姨,你为什么给我照相?”突然,门外的蜜蜜喊了一句。

    甜甜却说:“阿姨,你要想照相就进院子来照呀,为啥要在外面照呢?”

    陈玉凤转身就出门了,外面有个四十多岁,胖乎乎的女同志手里端个相机。

    站在院墙外,正在朝她笑着。

    “同志,你是军区的人吗,你我家院门前干嘛?”陈玉凤问。

    这胖乎乎的女人手里那相机刷啦啦响了会儿,居然掉出一张照片来,她笑着说:“女同志,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马金凤,是金凤煤矿的矿长,我来军区家属院办点事,看到你家俩孩子生得可爱,就想给她们拍个照片。”

    见陈玉凤伸手来要照片,她欲给不给,犹豫了一会儿,把甜甜那张给陈玉凤了,却把蜜蜜的一张留了下来,并说:“这张照片就送我吧,这丫头实在可爱,我越看越喜欢,行吗?”

    “不行,既然是我闺女的照片,请你把它给我。”陈玉凤说。

    不是巧合,这位叫马金凤的女士也不是路过。

    在书里,这个叫马金凤的女人正是蜜蜜的养母,而且正是由张艳丽联络着,把蜜蜜送给她的。

    所以她今天不是碰巧路过,而是特意来看蜜蜜的。

    陈玉凤只要照顾,但马金凤连照片带相机,一股脑儿的塞给了陈玉凤,并说:“你家这丫头生的特别可爱,我特别喜欢,这把这台相机也送给她吧。”

    陈玉凤还没说话,蜜蜜说:“阿姨,我看到你照了好几张的,只还一张怎么行,都还给我妈妈,快点。”

    “这孩子可真聪明,瞧她这眼色,哎哟,可太机灵了。”马金凤说着,从兜里又掏出几张照片来,一股脑儿递给了陈玉凤,并不住的感叹:“这闺女眼睛灵,心思多,真是个聪明孩子!”

    陈玉凤接过照片,回屋,从床沿底下抽出五块钱,出门递给了马金凤:“这是照片钱,大姐,你把它收好。”

    “我喜欢孩子才给她照相的,要什么钱啊,还有这个拍立得,送给她。”马金凤说着,还要塞相机。

    陈玉凤一语双关,揽过蜜蜜说:“你的相机不要随便送人,我的闺女也绝不会送人,请回吧。”

    马金凤愣了一下,下意识重复了一句:“不送人?”

    “我的闺女不会送给任何人,谁都不行。”陈玉凤坚决的说。

    据书里说,马金凤之所以要蜜蜜,并不是因为真正爱她。

    她虽然年龄大了,但并没有放弃生孩子的希望,而从迷信的角度来说,如果养的女儿女生男相,那么追生儿子的机率就会更大,所以她千挑万选了很久。

    直到经过张艳丽的介绍,一下就看上了,并领养女生男相的蜜蜜的。

    蜜蜜于她只是个引子,追生儿子的引子。

    她有钱,还无条件的纵容蜜蜜,最后就把蜜蜜给惯坏了。

    马金凤此时还在院外愣着,陈玉凤已经转身进屋了。

    她的容忍度到极限了,跟这个害死蜜蜜的女人,她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今天,陈玉凤发现蜜蜜突然变得特别乖。。

    她从小就是个除了捣蛋啥都不干的,可今天忙里添乱,非要给陈玉凤帮点忙。

    她切肉,小丫头抢刀,她捞粉,小丫头就给她递碗,忙的跟只小松鼠一样。

    “蜜蜜,你今天咋这么勤快啊,这是怎么啦?”陈玉凤说。

    “因为有个妈妈说,她的闺女绝不会送人,所以,她的闺女想当个乖宝宝哟。”蜜蜜的嘴巴,突然变得比甜甜还甜,扬起头,笑的格外乖巧。

    一筷子粉无声的滑进了滚沸的水中,陈玉凤突然发现自己该怎么教育蜜蜜了。

    因为周雅芳,也因为苏红,她们总是在说,实在不行就把蜜蜜送人,腾出户口再生个儿子,蜜蜜一直在惶恐,在担心,怕自己要被送人。

    她讨厌爸爸,总是乱发脾气,不是因为她天生坏。

    而是因为她怕家里有了儿子,自己就要被送走。

    但你只轻飘飘的说一句她不会被送走是不够的,孩子需要她的态度。

    而如果陈玉凤态度坚决,并表明自己决不会送走她的决心。

    韩蜜,也会乖起来的。

    话说马金凤今天一来就那么喜欢蜜蜜,心里肯定特别想要。

    那陈凡世的爱人张艳丽也该上门来谈领养了。

    昧了古玩不吭声,还能理直气壮的来讨蜜蜜,陈玉凤还挺好奇的,她到底要怎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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