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飞凤
夏日的上午,阳光穿透树冠,在地上落下斑驳的光影。一名年约双十的女子坐在树下的一块石头上,头上梳的是妇人发髻,显示已经成婚了,身上穿的是素色窄袖劲装,脚上也不是普通女子穿的绣鞋,而是千层底的短靴,身旁的大树上靠着一柄宝剑,银白的剑鞘大红的剑穗,这是一个身怀武艺的江湖人。她容貌十分美丽,两眼之中没有光彩,甚至没有焦距,就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瓷娃娃。
女子名叫飞凤,没有姓氏,或者说她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因为她不知道父亲是谁。娘是江湖出身,资质平平但十分美貌。哥哥名叫钱飞虎,但娘说她不姓钱,娘不喜欢她,小小孩童只能偷偷的看着娘教哥哥习武,教哥哥识字,她只能偷偷的学。
七岁的时候遇到了师父,她体会到了被人关心的滋味,那感觉真好啊!娘同意师父把她带走,没有丝毫不舍。飞凤把师父当娘对待,尊敬、孝顺、听话,努力练功,让着师妹,只为了师父的一句夸奖。
谁知道,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临终之时,师父让飞凤一定要好好照顾师妹,看在师父对她十年的教导和养育之恩上,让她答应,无论发生何事,一定要保师妹一生平安。原来,师妹是师父的女儿,师父爱上了有妇之夫生下了师妹,她又不肯低头做妾才独自抚养女儿。收徒也是因为飞凤资质上佳,将来武功必定不俗,可以保护她资质普通又不肯吃苦的女儿。
知道情由后,飞凤浑身发冷,十年的疼爱都是假的,是为了换自己今后数十年的保护。
虽说心里失望,该照顾师妹还是要照顾的。后来遇到了肖远山,肖远山仪表堂堂,说话风趣,对飞凤很是照顾,性格温柔的肖远山轻松俘获了从小缺爱的飞凤的芳心。飞凤觉得终于有人爱自己了,孤独了十九年的心被填满。
在山中建起了一座木屋,两人举办了简单的仪式拜了天地,过起了简单的生活。师妹被他二人照顾的很好,渐渐忘记了失去母亲的伤心。婚后的飞凤努力做好一个妻子,打理生活、照顾丈夫。朝夕相处的生活让飞凤觉得幸福,却让肖远山失去了激情。
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一年。
一个平常的日子,飞凤出门采买米粮,因觉得近日有些乏力易累,顺便去了医馆看诊,“夫人,你有孕了,已经两个月了。”医馆大夫的话让飞凤满心欢喜,腹中怀了肖远山的孩子,她眼前出现了一个男童抱着自己和肖郎叫爹娘的画面,温馨美好。
采买完所需物品,飞凤迫不及待地返回家中,想把有喜的消息赶紧的告诉丈夫。家里空无一人,卧房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丈夫和师妹一起离开了,因为肖远山觉得飞凤太黏人了,一直待在他身边,什么事都听他的,没有自己的个性,虽容颜和武功都是上上之人,却不如师妹活泼可爱。
他说是自己负了飞凤,看清自己的心意太晚了,又因为情到深处,前几天与师妹有了肌肤之亲。肖远山说他发现自己更爱师妹孙悦悦,当面说怕飞凤接受不了,只好不辞而别,留下书信说明原委。
看完书信,飞凤怔怔发愣,兜头的冷水浇灭了怀孕的欣喜。良久之后起身去看,肖远山的衣物已经全部带走了,孙悦悦的东西也不见了,留下的只有自己,又被抛弃了,自己一直就是被抛弃的,难道我不配得到爱吗?肖远山对孙悦悦体贴照顾,还以为是爱屋及乌,飞凤还很感动,原来他不是因为我才对师妹好的。
茫然的换下身上的红色衣裙,换上一身青色的。收拾了自己的常用之物,打了一个小包袱,转身出了屋子。
十几米外的大树旁露出一个男人的半边身子,看着走出屋门的女子一身青衣,他睁大了眼睛。也许是爱红色的热烈,也许是掩饰心底的孤寂,飞凤一向爱穿红衣。
看了几息之后,他垂下眼眸,盯着人看的时间长了会引起人的警觉,何况习武之人直觉更是敏锐,。再看过去的时候,确见那屋子起了火光,心里一惊,抬脚就想上前救火,却猛然顿住,飞凤站在屋前,愣愣的看着火势越来越大。
她不知道有人在不远处看着她,以她现在的情形,就是有人走到她身旁她都未必会注意到,更别说是一个善于隐藏的人。孟志是个独行杀手,以接悬赏杀人为生,武功高强,出手狠辣,善于隐藏和利用环境优势,出道数年仅有一次失手。
三年前,孟志接到一个任务,在大庆府杀两个少年。这是个很轻松的任务,大庆府李家是书香门第,家里只有几个护卫,武功在孟志的眼里是不够看的,两个求学的少年也只有几分花拳绣腿,到是带了几个身手极好的侍卫。
孟志幼年穷苦,读书不多,对李先生这样高风亮节,有教无类的文坛大家甚是敬重,不愿在李府动手,因此等在城外。
没有请得名师的两个少年出了城,孟志有甩出一把匕首刺中拉车的马脖子,同时一刀劈中一个侍卫,没有管翻倒的马车,全力出手对付余下的侍卫,只要解决了侍卫,那两个少年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交手几招,侍卫心知不是孟志的对手,喊话让主人先走,几个人也分不出人去保护了,联手配合,拼命想多拖一段时间,只要两位殿下能够逃出性命,死也值了,若是殿下有失,自己的家人都活不了。纵然是几人拼死阻拦,也只是拖延了半个时辰的时间。
两个少年只奔行了十几里就被孟志追上了,他二人养尊处优惯了,这段路跑的气喘。孟志的短刀直接刺向一人,电光火石之间,铛的一声,短刀歪向一边。打歪短刀的是一颗石子,一身红色衣裙的飞凤现身拦住了孟志,交手数招,孟志一时之间难以取胜。
“兄台,这还是两个孩子,想来不是什么坏人,还请兄台网开一面。”飞凤一面出招一面出声,孟志没有说话,他以前确实只杀恶人,既能除害又有钱拿,但打打杀杀的日子终非正途,这次是因为悬赏佣金太高他才接了,做成这单,这辈子都不用为钱发愁了,再也不用藏头露尾杀人了。时间过于紧迫,也不曾去查这两个少年的事。
飞凤看他招式少了几分狠辣凌厉,心知已是动摇了杀心,不由向两个少年道:“你们快走”。“姐姐是谁,救命之恩将来必报。”大一点的少年出声问道。“无需报答”飞凤没有报名,“姐姐可认得他是谁”少年继续问。“不认识,你们快走吧”飞凤顿了一下回答。“你们走远了我就能走了。你们一直不走,是想拖累我吗?”
听到这里,两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不说话了,留下一句姐姐小心就快步离开了。
等两人走远了,飞凤虚晃一剑停了手,那边孟志也收起了短刀。“兄台向来只杀恶人,这次何故对两个孩子出手?”飞凤不解,她与孟志并无交集,但听说过他杀人有底线,只杀恶人。她能认出来孟志,是因为他的兵刃,他的短刀是特制的。
“因为给的钱太多。”沉默了一瞬,孟志回答。“钱多是因为这两条命太贵重,兄台知道他们是谁?”飞凤无奈的问。孟志摇了摇头,时间太紧,没有功夫去查,本想着做了这一单,接下来半生都不用做这种拿钱杀人的活计了,他不喜欢杀人,除了杀人他又不会做别的。
“他们是当今太子和二皇子。当今皇上膝下只此二子,若是二人被杀,不只兄台难以活命,更会牵连无数。兄台鲁莽了。”确实是鲁莽了,若真杀了太子,只怕也没命花钱了,整个天下必定血流成河。
蒙面灰巾遮挡看不清脸色,露出的双眼中映出面前女子明媚的容颜,她很聪明,认出了自己却没有在两位皇子面前说破,自己就不会被通缉。“两位皇子无力自保,姑娘救人救到底,还是把他们送到衙门为好。”说完这话,孟志提身离开。
迷踪步!果然不凡!看着他晃动几下不见了身形,飞凤赞了一声他的轻功,也认同了他的话,施展轻功往二位皇子方向追去。
这是孟志唯一的一次失手,这次之后,他脑海中时不时的闪出那红色的身影和娇美的面容,总是忍不住出现在她的周围,却不敢现身,觉得自己一个只会杀人不敢暴露在阳光下的人不能给她带来开心,至少可以不给她带去烦恼。
孟志看着她认识了肖远山,看着她爱上了肖远山,看着她嫁给了肖远山。心在滴血却无能为力。他孤身一人,给不了她安稳幸福的生活,不敢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思,甚至不敢让她知道自己经常出现在她周围。
今天孟志出现在这里,也是像以前一样打算看看她就走的,谁知道竟看到她换下了红衣,还点燃了居住的屋子。她出了什么事?这是出了多大的事?
飞凤看着住了一年的屋子化为灰烬,心里空空的,脑中也空空的。
娘不喜欢,可能与身世有关。师父存了利用之心,是因为她爱自己的女儿。可是肖远山呢?是他先接近我的,也是他向我求亲的,为什么他又是先离开的?我该怎么办?天大地大,没有人牵挂我,也没有可以牵挂的人,太失败了。
一路漫无目的的走到这座山坡上,腹中传来阵阵饥饿感,终是想通了。我还有孩子,人生还要继续,一个人也要活的精彩。孟志缀在飞凤的身后,一直犹豫着要不要现身。看她两顿饭没吃,终是忍不住了,提着打到的野鸡走向飞凤。
“凤姑娘,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饭还是要吃的,只要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飞凤抬头看去,不认识:“你是?”孟志沉默了一下,决定坦白:“我姓孟,名志。两年前我们见过。”飞凤仔细看了看,不记得在哪见过:“恕我眼拙,不记得在哪里见过兄台。”
孟志苦笑了一下说道:“两年多前,大庆府外,刺杀太子的人就是我。”飞凤一惊,杀手勾魂使!没有人见过他的面貌,若非他自报家门,飞凤是绝想不到的。
孟志举了举手中的野鸡说道:“你饿了吧,烤了吃?”“好啊。多谢孟兄。”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孟志是好意,飞凤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吃完野鸡,飞凤起身告辞,孟志没有阻拦,也没有理由阻拦,尽管他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