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0
杀人诛心,或许也不过如此。
覃向曦脸色一僵,盘旋在脑海里的话想也不想就冲了出来:“谁知道是不是你用了什么花言巧语骗了阿鹤姐姐!”
尖锐的质疑冒了出来,之后的话也就不必再顾忌着脸面。
“我都打听过了,你们从前根本不认识,前几天阿鹤姐姐的接风宴才见上面,不过就是说了几句话,哪会有多么深的感情?”
覃向曦的声音越来越高,怒意也越发明显,好似对面的雁归秋已经做出了欺骗他人感情的事来。
“你根本就不喜欢她!只是阿鹤姐姐人好,才不与你计较,你怎么能利用她的温柔去伤害她?!”
“谁说我不喜欢她?”雁归秋掀了下眼皮,“没听说过一见钟情吗?”
“那不过就是见色起意!”覃向曦不屑地反驳。
“照这么说,像你这样默默隐忍暗恋多年的才能叫喜欢吗?”
雁归秋话里是嘲讽,覃向曦一噎,但随即沉默不语,却是默认了。
“可这‘深情’你想演给谁看呢?这么多年连朋友也不是,既没能帮到她什么,也没让她觉得开心,除了感动自己,还有什么用呢?”雁归秋问。
她越说,覃向曦脸色越红,最后连眼眶也湿润了,像是被气到失语,“我、我、你、你”了半天,也没能找到一个合理的反驳角度。
江雪鹤不喜欢她是事实。
原先覃向曦将她视作纤尘不染的女神,高岭之花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她也不会觉得太难受,只是偶尔会嫉妒女神身边走得近的朋友。
但陡然间冒出来一个雁归秋,此前素未谋面,见过一次便打成一片。
江雪鹤疏离地将覃向曦拦在店门口,却能叫雁归秋随意出入自己的私人领域。
更别提语气之中那点无形的亲近与柔软,与面对覃向曦时的公式化礼貌截然不同。
覃向曦并没有真的蠢钝到连这样的差别都感受不出来。
就见过那么一次,就认识这么几天时间,既非认识多年交往亲近的好友,也不是志同道合的同行,眨眼之间就好像成了旁人都插不进去的密友。
两厢对比,覃向曦好像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个局外的跳梁小丑。
覃向曦觉得不解,觉得不甘,觉得委屈。
但到爆发的最后,雁归秋语气冷淡地一通反问,她却又连发火质问的勇气都逐渐消退下去,只是反复呢喃自语着:“为什么?”
覃向曦眼眶通红,眼泪终于控制不住滚落下来。
来往的路人注意到她们的争吵,有些已经忍不住驻足围观,甚至还有人掏出了手机。
不明真相的人目光落到雁归秋脸上,已经是带着几分谴责了。
乍一眼看过去,倒也确实像是那个身材娇小的姑娘被她欺负哭了。
雁归秋反倒冷静下来,看见覃向曦那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心里觉得好笑——是对自己。
她跟覃向曦计较什么?谁知道这位小公主的“喜欢”是不是也是剧情的恶意呢?
毫不知情地被剧情推着走,说来也不知道算不算一种悲哀。
更何况,她跟江雪鹤之间的事,又何必向覃向曦这个外人详细汇报?
“天涯何处无芳草。”雁归秋想了想,最后还是劝了一句,“你的人生还那么长,何必吊在这颗死树上呢?”
她顿了顿,顺势将话题说开:“而且我是真的没有喜欢过你,从来都没有,有些事是天意、是巧合,但绝不是爱情。”
雁归秋抽出两张纸巾递给哭得停不下来的覃向曦。
覃向曦也不愿意再站在路边叫人围观,低下头揉眼睛,仍是心有不甘地问:“为什么她能喜欢你,但偏偏就是不喜欢我呢?”
雁归秋没有安慰她的打算,只淡淡地说道:“感情的事,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她绕过了覃向曦,继续往前走去。
回去之后,雁归秋在电话里跟宋安晨提到了覃向曦的事。
宋安晨前几天就回去了,不像是已经保研成功的雁归秋,宋安晨学的是音乐,大二就签了音乐工作室,虽然更多是玩票性质,时间自由,但还是要有一定的工作时间的。
覃向曦的事也是宋安晨主动问起。
知道雁归秋和江雪鹤的事情之后,覃向曦拐弯抹角地把认识的人都问了一圈,最后也传到了宋安晨的耳朵里。
覃向曦的性子有些拖沓和软弱,宋安晨并不担心她会掀起什么风浪,只是怕圈子里又传出什么流言,更担忧的还是雁归秋本人。
雁归秋说她最近跟江雪鹤的进展很顺利。
不仅通过义务帮忙整理画廊增加了相处时间,还慢慢了解到了很多对方的小习惯。
比如江雪鹤不爱吃炸制品,比起饮料果汁,更喜欢和白开水和绿茶,喜欢阳光,喜欢明亮的色调……
今天还知道了她不喜欢吃甜的。
雁归秋盘着腿坐在客厅茶几旁,抓着手机的手顺势撑住下巴,一边伸手将江雪鹤送给她的小饼干往嘴里送,甜腻的味道入口,她不由微微怔了怔。
翻开背面的配料表和保质期,七天保质期,从包装看也知道价格不菲,而且这个甜度大概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接受的。
也许是刚雇来的店员小何喜欢吃甜的呢?
雁归秋心底这么想着,却很难说服自己。
“我们还约了一起吃饭。”雁归秋不再往下想,将剩下半块饼干塞进嘴里,一边说道,“我觉得她似乎也挺喜欢我的,你觉得我什么时候正式告白比较合适?”
宋安晨:“……”
你们年轻人现在谈恋爱都兴坐火箭的吗?
宋安晨沉默了片刻,终于还是忍不住担忧:“但……你不觉得,确实有点太快了吗?”
这话已经说得很委婉了。
先前雁归秋一个人鸡血上头,她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儿冷静下来旁观,才发现江雪鹤那里问题也很大。
雁归秋本身性格就很直爽,而且交朋友也很看眼缘,之前见了江雪鹤一面就说一见钟情,虽然看着很唐突,但宋安晨也没有觉得太过不可思议。
江雪鹤性格却截然相反,无论有没有深沉的心思,都无疑是不太会主动亲近人的类型。
但在雁归秋身上,她却打破了常规。
即便是跟雁归秋玩得最好的朋友,偶尔也会因为她的性格问题而跟她吵架,但江雪鹤这样一个几乎是陌生的外人却从未表现过不满与不耐烦。
宋安晨原先也觉得这或许是江雪鹤那礼貌温和的性格使然,但这会儿她也反应过来。
如果江雪鹤真的觉得不高兴或是不满,她有一百种方式远离雁归秋,或将她打发到安全距离以外。
但事实是江雪鹤没有。
不仅没有远离,她还默许甚至纵容了雁归秋一头冲进她的界限范围内。
表面看起来这像是两情相悦、双向奔赴、皆大欢喜。
但,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吗?
而且还发生在江雪鹤那样理智的人身上。
“而且,云华市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平时气候也不算太好,无论是经济、交通还是教育、文化氛围,都不算是特别好的地方,要说靠近本家老宅,更南面的临沅哪方面都更好——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来云华市?”宋安晨问。
雁归秋叼着饼干,微微顿了顿,一口咬下去,笑了笑,安抚好友:“城市也讲究眼缘,这谁说得清楚呢。又兴许是我们心有灵犀吧。”
心有灵犀,这种话是连雁归秋自己也不信的,最多用来调侃两句。
但她倒没有怀疑过江雪鹤。
一来她离家太久,身上并无可求之物,二来,她向来奉行喜欢便要付诸实践,一番付出不会刻意去计较得失,即便江雪鹤不回应,她也不会生气或轻易放弃。
如果江雪鹤主动回应,那她高兴还来不及。
雁归秋跟江雪鹤一起去试吃了两次饭之后,画廊终于彻底整理好,前面展厅做了装饰,定好了正式开业的时间,为此雁归秋还特意回学校发了一趟传单。
回来的时候,她看见江雪鹤在外面打电话,隐约听见“云华市”之类的字眼。
雁归秋并不是有意要偷听,但江雪鹤已经看到她,朝她招了招手,然后走过来。
“我觉得云华市这里挺好的,暂时不打算换地方。”江雪鹤跟电话那边的人说道,“感谢您的厚爱,下次有空一定亲自上门拜访。”
寒暄过几句之后,江雪鹤挂断了电话,看见雁归秋像是松了一口气。
“今晚吃饭可能要迟一点了,还要拜托你帮点忙。”江雪鹤指了指后面画室的方向,说道,“今天早上出门忘了关窗,野猫跑进来把东西弄得一团糟,还要收拾一下。”
画廊是南北通向的兼自宅功能的商铺,前面临靠着大路,走到底便直通小区内侧,还额外赠送了一个小院子,画室东面窗户便正对院子一角,院墙低矮,有野猫爬进来也并不稀奇。
雁归秋跟在江雪鹤后面走进画室。
里面一片狼藉,画架倒在地上,花瓶里的水洒了一地,粉色的鲜花也被蹂|躏得不成样子,好在贵重的东西已经锁进柜子里,除了几道抓痕,暂时没有什么损失,只是里面的木盒子被震翻,在柜子里来了场天女散花。
“我打电话叫了师傅明天来封窗。”江雪鹤说道,“画架和花瓶和那几管颜料捡一下放在桌上就行,剩下碎掉的东西就放在那里,一会儿我来扫。”
江雪鹤去收拾柜子里的东西,雁归秋扶起花瓶,将地上唯一一支还完好的花插回去,接着才去捡其他的东西。
不远处的柜门一开,就听见“哐当”一声响,木盒子也滚到地上,带下来几张飘飞的白纸。
雁归秋下意识扭头看了一眼,见江雪鹤及时避开,没被砸到,这才松了一口气,一边伸手去接飘过来的白纸。
大概是16k大小的纸,背面空白,已经微微泛黄,摸着有点像素描纸的质地。
雁归秋没有多想,下意识翻过去看了一眼。
另一边的江雪鹤将近处的纸捡起,粗略翻看一眼,发现少了一张,下意识回头去看。
两人同时一滞。
纸上画的是什么,一个心知肚明,一个也看得清楚——
雁归秋的黑白铅笔速写。
穿着风衣长裤的女孩子,微微侧着身,与旁边的人说话,却也能看清大半张脸。
翩飞的风衣衣摆旁边龙飞凤舞地写着个“雁”字,后面很轻地打了个问号。
右下角的落款是一个“鹤”字。
日期,四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