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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无法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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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三下两下吃完面。听见他们要看卖身契,回房去取。

    几人进店坐下,春红向方育介绍:

    “这个是我娘、我爹,这位是我们村的里正吴四叔,这个是宝珠。”

    小石头之前就见过吴宝珠,对这个丫头没什么好感。

    陈晓取来卖身契,吴四叔打开看了看。

    他们村里没几个识字的,就他还识字多些,在村里也有些威望,所以做了里正。

    他看完后说道:“这卖身契做不得数。”

    方育冷冷道:“怎么就做不得数?”

    “她爹娘还在,她自己没权利决定卖不卖身。二来,这卖身契上没有官家的印鉴。”

    卖身契不是随便写的,除了双方自愿,需要有第三方见证人。严格一点,还要到村里或是官府备案。

    要不然,随便绑架一个人,逼迫她写下卖身契,从此就成了别人的私有财产,这还得了!

    这份卖身契上,小石头是第三方见证人。如果不扯皮的话,这样也可以了。但是,吴四叔明显想要挑理,所以指出没有官家印鉴。

    方育道:“没有印鉴就做不得数?这王法你定的?”

    吴四叔不疾不徐道:“她爹娘还在,她爹娘都不知道她卖身这件事。未经爹娘同意,这份卖身契做不得数。”

    方育望向春红爹娘,问道:“那你们现在同意吗?”

    胡家爹娘表情局促,一脸为难。

    春红忙道:“爹、娘,当初我在山里差点死掉,是东家救了我。他给我吃、给我穿,还把我带到县城。”

    “你看,我身上穿的这身衣服,以前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的衣服穿。现在这种衣服,我有两套。”

    “还有,我现在天天都能吃上肉!”

    “爹、娘,我是愿意卖身的,你们就同意吧!”

    胡家爹娘看女儿气色好、穿的好。想要同意,但又害怕阮家。

    胡家爹迟疑了一下,问女儿:“你把自己卖了多少银子?”

    他想拿女儿的卖身银子去偿还阮家的二十两。

    春红道:“东家救了我的命,这份大恩大德无法用银子衡量。之前宝珠说,阮家要你们赔二十两银子,现在我就跟东家借二十两银子,你们赔给阮家。”

    之前陈晓、方育商量过,卖身契上到底写多少银子合适。想来想去,觉得还是不要写具体数目。

    据小石头说,买个丫头一般就四五十两、七八十两,看是什么样的丫头。

    如果写少了,万一被他们赎回去;写多了,又显得不合理。

    春红向陈晓跪下,假装要十分艰难才能借到银子的样子,磕头道:

    “东家,求您借我二十两银子,今后我会努力干活,用一辈子偿还!”

    吴宝珠突然插嘴道:“你卖身不是应该有银子吗?你到底卖了多少银子?”

    小石头瞅她一眼:“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事,我是在为她讨公道。你们不会是没给她银子吧?”

    “救人一命,你说值多少银子?”。

    “买个丫头四五十两,救人一命差不多也就这个数。”

    “那我花四五十两把你买下来,然后再把你打死,你觉得怎样?”小石头讨厌吴宝珠。

    “诶!你这人怎么说话呢!”

    “我怎么说话了?救人一命是能用银子衡量的吗!”

    两个人呛起来,吴四叔制止:“住口!都别说了。”

    他对阮家爹说道:“你看,要不拿银子算了?”

    阮家虽然是吴家的亲戚,但是他们闹得胡家爹娘一个要撞石头、一个要上吊。

    吴四叔是里正,他不能太过袒护阮家,要不然其他村民会如何看看待他。

    阮家爹道:“我们两家有婚事在先,她已经是我们家的媳妇!”

    他想说春红没权利卖身,但人家爹娘在此,他们都没开口说不同意。

    春红娘道:“聘礼已经退了,婚事已经不做数了!”

    这个软软弱弱的女人,看到女儿东家是帮着自己女儿的,于是敢开口说话。

    当初春红逃走,他们找了很久没找到,以为她或许已经死在山里。

    出嫁女没了,阮家要胡家拿小女儿抵。春红的妹妹才九岁,怎么可能让她嫁人,何况还是嫁给个傻子。

    当时为此闹了好一番,经过村里调解,胡家退还阮家聘礼,赔偿阮家二十两银子。

    相比较银子,阮家更想要人。于是天天逼着胡家拿银子,实则是想把他们逼到没办法,最终拿小女儿抵。

    陈晓对春红道:“可以,我现在就去拿银子。”

    她拿来银子,放在桌上。

    阮家爹望着银子,盘算了一下,说道:

    “她本来已经是我们家媳妇,现在重新再买个媳妇,至少要四十两银子。”

    陈晓道:“你们家媳妇是靠抢的、还是靠买的,是你们家的事。我们就只说春红。”

    阮家爹带着怨气:“她本来已经是我们家媳妇!”

    方育在一旁道:“要是你家傻子死了,就不用娶媳妇了。”

    他这话说得轻飘飘、若无其事,但谁都能听得出,这是在恐吓。

    阮家爹踌躇了一下,望向吴四叔,希望他能帮着说两句。

    本来今天请吴四叔来,是想让他帮着要回春红。但是没想到,吴四似乎不帮他。

    说实在的,吴四还是有些帮理不帮亲的。之前他说卖身契不作数,是在帮胡家。但是看到两老没说不同意,春红也说自己是愿意的,那他也就不再说这个事。

    另外,他知道宝珠得了阮家五百文钱的好处,把春红哄到阮家去。

    吴四叔道:“拿了银子,算了罢!”

    阮家爹有点不甘心,但是看到方育威胁的表情,不敢多说什么,默默拿起银子。

    “等一下,写个字据。”陈晓道。

    她说完去拿纸笔。至少要写个收条吧。

    吴四叔亲自动笔,一份是春红借二十两银子的借据,一份是阮家拿到二十两银子、了结与胡家之事的字据。

    几人分别画押,吴四作为见证。

    春红之事算是了结。

    阮家爹气恼吴四不帮自己,写完字据,借口阮家村与靠山村不顺路,他们四个先走了。

    吴四叔恼火:这就是亲戚?有事是亲戚,无事不顺路?

    陈晓看吴四叔不像她之前想象的是个坏人,说道:

    “先别着急走,留下来吃顿饭。”

    “不了,一会天黑就回不去了。”

    吴四叔摆手谢绝。

    他只是来主持公道,跟春红这两位东家又不熟。

    陈晓道:“我有点事情,想跟你商量。”

    “什么事?”

    春红爹娘忽然紧张起来,想着是不是要说女儿的事。

    陈晓道:“我想找片地种辣椒,不知道你们村子里能不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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