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为什么?
惠婉,不知道刚刚是不是自己多想了,也许就是正常的拍照呢。她看林玮珩神色自然,正拿着手机发送照片给知薇他们,也就没在细想,打了声招呼,转身去房间换衣服。
林玮珩强装镇定,下颚线条变得绷紧,心砰砰直跳,如激荡的湖水一样不平静。生怕刚刚孟浪的动作引来惠婉的不高兴,看到她走进房间,悄悄地松了口气。
拿出刚刚拍的照片,照片中的两人像一对恋人一样搂抱在一起,自己低头,她微微侧身抬头,仿佛下一秒就触碰在一起。林玮珩,看着照片,痴痴的笑,随后把照片设置为了背景墙。
“那个衣服我先拿走了,谢谢。”惠婉换好衣服,出来对林玮珩说。
“等一下。”林玮珩急切的冲过来,拦住,故作可怜的的说:“一起吃个饭吧,你总不会就留我一个人孤单单的吃饭吧。而且我都好饿了。”
他发现惠婉吃软不吃硬,每当自己放低姿态时,她总不忍拒绝他。
果然,惠婉犹豫了片刻,轻轻颔首,表示同意。
她拿出了手机看了看,“现在有点晚了,出去吃也来不及,你家里有什么吗,要不在你家煮点吃吧。”
“有的有的,周末阿姨会过来帮忙做饭,应该还有囤的一些食物在冰箱。”
林玮珩,带惠婉来到厨房,惠婉翻看了下厨房,对玮珩说道:“要不我们煮点面吃,这样快点。”
林玮珩当然没有意见。
她从橱柜里拿出挂面,又从冰箱中拿出鸡蛋、青菜、葱花和一块瘦肉。
首先拿出一个锅,水开后放入挂面,煮面的间隙快速的切好肉丝和准备好配菜,面煮到7分熟的时候,捞出放入凉水。又拿出另一口锅,往锅里倒入一勺油,等油加热后,打入蛋,先小火煎至边缘金黄,待微微脆后用锅铲撑住蛋底面,翻面。
惠婉在厨房忙碌的时候,玮珩就倚靠在门口静静望着她,这一刻他觉得好幸福,内心有被充实的美好。
“你喜欢吃流心的还是全熟的”惠婉回头问道。
“流心的”
再煎一会后,倒入开水,放入肉丝和面条,青菜,煮个1分钟放入生抽、盐等调味,关火,装碗。
林玮珩立刻上前,将两碗面端到桌上,摆好筷子。
桌上的挂面白洁如玉,细若发丝,散在澄澈的汤中。汤面飘着零星的油点,金灿灿的,周遭摆着青翠的菜心,中间放着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旁边点缀着肉丝,葱花白绿相间,搭配着金色,看着就诱人。
他拾起筷子,先挑起一筷子面。面煮的刚好,根根分明,又很顺滑,被汤汁融在了一起,吸满了汤汁。
汤底鲜香醇厚,味道足,一下子将胃暖了起来。
在看着荷包蛋,蛋黄外面裹着很薄一层白膜,透着黄澄澄的色泽,筷一碰,“破”地一下,忽而破开。
浓稠的蛋黄迫不及待地流出来,色泽如蜜蜡般诱人,流淌到热汤上,愈发浓厚,与细面裹成一团。
他挑起那一团,夹着葱花,送入口中,一股浓郁的醇厚滋味瞬间席卷口腔,黏糊糊,稠嘟嘟的,余香不散。
一碗简单的面条,也让玮珩吃的意犹未尽。
两人吃过饭,收拾完东西,惠婉准备回去了,林玮珩想不出继续留下她的理由,只能提出送她回去。
回去的路上,林玮珩特意放慢的车速。和惠婉分享着自己的这几年的生活。
“刚到美国,我以为自己一点问题都没,结果最大的问题反而是语音。第一堂课是一个印度教授上的,口音重到让人崩溃,一股咖喱味。还有一个爱尔兰的教授,口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上课第一周,我听所有老师讲课都像在听歌,每次都一脸懵逼!日常生活很多人都说哩语,真的差不多大半年我才适应。亏我高中的时候还认为自己英语好呢。”
“还有一开始我钱不够,我就住在贫民区那边,治安真的好差,各种流浪汉、瘾君子,白天都有人打劫,有一天晚上回家,后面有一个黑哥老哥一直跟着我,我赶紧警惕的加快了脚步,幸好遇到一群留学生,我赶紧和他们一起,当然真的是松了一口气,第二天我就搬走了。”
惠婉知道玮珩家条件很好,听到他住贫民区,有点好奇的问道:
“你怎么没有选个治安好的地方住呢?”
“唉,还不是我们家太后,突然说要学习别人家的孩子,让我自立根生,除了学费外只给我一点点生活费。”林玮珩解释道,现在想起来都感叹自己妈妈的‘心狠’。
“你知道吗,我好多年没有像今天吃的这么满足了了。”
“别人都说留学后,厨艺肯定会大涨。就因为我妈的突发奇想,搞得前两年我要打好几份工养活自己,还有一堆课业,根本没时间自己去做饭,每天都是披萨,热狗,汉堡,沙拉这些,搞得我现在看到肯德基,必胜客这些都躲着走。”
惠婉听到不禁莞尔一笑。
“前两年适应后,后面大三大四和硕士期间,家里终于放开了经济管制,但我也没有时间去享受别人说的纸醉金迷的留学生生活。很多时候要参与和本专业相关的活动中,参与各类项目,或去相关公司进行的实习,幸运的一毕业就直接转正。”
美国的大学与国内一样是四年制,双学位修习和本硕连读一般是五年到五年半。相对于国内大学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按照专业录取的模式,美国的大学似乎更希望学生能在大一大二两年的学习中定位自身,来找到自己适合并且感兴趣的专业。
“你怎么想到要回国的?”惠婉好奇的问。
“本来我不准备回来了,我外公非要我回来,说中国人就要落叶归根。这次他身体不舒服,我想了想就放弃了美国的工作,回国了。”
“老实说,刚回来我还不适应呢,但是现在我很庆幸我回来了。”等红绿灯的时候,他凝视着惠婉,深情的说道。
惠婉不自然的撇开了眼睛,看向窗外。
“惠婉,你些年过的怎么样?”突然林玮珩低下声音询问惠婉。
“我?”
已经近十年了,十年,听起来很漫长,现在回忆,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也看过了许多别人的十年故事,大多是励志的,或者说是“逆袭人生”的场景吧,确实让人憧憬,还夹杂着一些羡慕情绪。
回想起自己的这十的年,
虽然依然平凡,但总归也是收获颇丰。
“你知道的,我一直喜欢语文,高考瞒着我妈报了南大的中文系,我妈知道气的要死,后面还一直叨叨我改专业。”
“毕业才发现确实应该听老人的经验,不过好在我师兄招我进公司,一直做到现在。”
大概是喜欢生硬的文字被组合起来就有了感情,大概是喜欢小说里的理想世界不像现实那样冰冷,大概是喜欢婉转成诗行的细腻,又或是喜欢字字铿锵带来的力量惠婉从小语文就特别好,喜欢文学。但毕业才发现文科生的岗位少的可怜,而且远没有看上去的光鲜亮丽。
听到越城的名字,林玮珩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又将到口的话咽了下去,生怕破坏现在和谐的气氛。
到了惠婉家楼下,林玮珩又叫住了惠婉,轻声问道:
“惠婉,有一天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高中毕业不辞而别了吗?”
为什么……惠婉思绪飘散在回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