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梦回少年
公元前195年4月24日的夜晚,黯淡无光的夜空,突然划过一颗红彤彤的火球。
黑暗大地出现了耀眼的光芒。
长乐宫中。
一位老人虚弱躺在床上,已病入膏肓,这些天不停咳嗽几乎要了他的命,使他无法入睡。
不过这一夜,他睡得出奇的香,乃至梦都是甜的。
恍惚中回到了少年
“生了,是个男孩!”刘家宅子里,传出来一声婴儿啼,这片土地迎来了一个崭新的生命。
听到孩子的哭声,男人急忙冲进屋内,看着他刚出生的儿子。
奇怪,孩子的左腿上怎么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男人一边轻摸孩子的小腿,一边仔细翻看,这个男人叫刘执嘉,是一个地道的农民。
这是他第四个儿子,两年前,他第三个儿子出生后不幸夭折。
刘执嘉很快发现,不管是用布来擦还是拿水来洗,这团黑东西怎么都擦不去也洗不掉。
“哦,原来是一团黑痣。”
黑痣长满在儿子的左腿上,密密麻麻的。
这团黑痣是这个男孩的标志,伴随他走过了跌宕起伏的一生,同时也是辉煌灿烂的一生。
刘执嘉给儿子取了个名字,叫刘季。
“季”是伯仲叔季的季,伯仲叔季也就是一二三四的意思。
所以刘季,也可以说是刘四,但由于刘季排行老三,所以村里人一般管刘季叫刘三。
刘执嘉没有念过书,在他看来,不管是叫刘三还是刘四,这这辈子都是耕田命,有什么区别呢?
说起来也很凑巧,隔壁邻居有户姓卢的人家,当天也有个儿子出生,名字叫卢绾。
同年同日生的刘季和卢绾注定有许多未解的缘分。
他们的童年是一起度过的,一起抓泥鳅,一起放风筝,一起读书和一起欺负女同学。
他们还会一起经历许多事,最后二人甚至反目成仇。
但是不管怎么样,卢绾是刘季这辈子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在我们这年代,孩子们都喜欢追星,在古代,刘季也不例外,他也有自己的偶像。
刘季的偶像既不是娱乐圈的刘德华,也不是体育界的詹姆斯,而是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
刘季从小喜欢听人说故事,在大人那里他听说过一个关于信陵君的故事——窃符救赵。
这故事十分曲折离奇,虽然听了无数次,但每次刘季都听得入了神。
从此,刘季便把信陵君当成了一生的偶像,暗暗发誓要成为偶像一样的成功人士。
为了见偶像一面,刘季曾经去朝圣,他独自一人去了一个地方,这里是信陵君的户口所在地——大梁。
刘季在大梁开始了追寻偶像之旅,去了一切有关信陵君的地方——偶像的故居,偶像流连过的青楼,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终于有人指着远处的一座大山,说信陵君已经搬到了那座山上,于是刘季迫不及待地爬上山去,到达山顶,终于圆了他的梦——看到了偶像的墓碑。
没想到和偶像已是人鬼殊途,刘季很伤心难过,失意的刘季在大梁瞎晃悠起来,然后他结识了一个人,此人名叫张耳。
张耳曾是信陵君的门客,也将是刘季未来的得力干将之一。
时光转瞬即逝,一转眼刘季成年了。
刘季长成了血气方刚的少年,但他的父亲已经老了,村里人管他的父亲叫刘太公,所以接下来我们也这样称呼他。
但他父子二人的关系很僵,因为刘季很懒,不干农活,在古代,农业生产是重中之重的大事,不干农活就相当于失业,失业就等于没饭吃。
不过好在,虽然刘季不干农活,但他的二哥却是一把干农活的好手。
他起早摸黑,早出晚归,汗滴禾下土,粒粒皆幸苦,总算勉强维持了一家人的口粮。
刘太公经常骂刘季,望他积极向二哥学习,多从事家庭生产作业,少整些胡里胡哨的东西。
刘季口头上唯唯诺诺,私底下屡教不改,父子水火不容,常僵到吃饭时大眼瞪小眼——刘季每夹一个菜,刘太公就瞪一眼,刘季自然要瞪回去的。
儿子太懒,刘太公看不下去了,于是拿了多年积蓄给他捐了个小官——亭长。
严格来说,亭长不能算作官,是吏——专门负责给官府办事跑腿的编外人员。
儿子当上亭长,虽然没有编制,但怎么也是国家公职人员了,不求你为人民服务,至少做个人吧。
结果让刘太公大失所望——除了不干好事之外,调戏良家妇女之类的坏事,刘季自然要干的。
附近村里有个姓曹的寡妇,姿色美艳死了老公,刘季当上亭长后,借着亭长的身份经常去曹寡妇的家里指导工作。
一来二去
曹寡妇地府里的老公头上莫名其妙多了顶帽子。
村里的人睁只眼闭只眼,无奈曹寡妇的肚子太争气,一天天鼓了起来。
此事在当地家喻户晓,成了邻居们的饭后谈资,把刘太公气得差点咽了过去。
经常在外鬼混,好处也不是没有。
比如,从小混迹社会的刘季就十分擅长搞人际关系,低至社会三无人员,高至公安干警、县长秘书,竟然和他都能合得来。
刘季在沛县交了许多朋友,比较有名的有几位:萧何,曹参,樊哙,周勃。
这些人都是将来鼎鼎的大人物,也将在他未来的人生事业中帮到他。
其中卖狗肉的樊哙和刘季的关系尤其要好。
好到什么程度呢?
据说,刘季常去樊哙的店里赊账,赊账赊账,赊完结账,一年到头狗肉哗哗出去,银子一分没有。
从此,一看见刘季从店门口路过,樊哙吓得像小贩看到城管——立马关门。
成家立业,是我们这方土地的执念。
眼看刘季三十好几老婆还没讨到,那死了老公的曹寡妇自然是作不得数的,刘太公很替他着急。
不过,刘季的好运气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