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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夜场规则:我被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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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妥起见。

    我让关亮先去那家武馆打前阵。

    等我去伊仕大酒店,取完经,就马上过去与他会合。

    这就能做到二者兼顾了。

    毕竟,第一天正式开业,生意火爆,心雨现在正心盛呢,我也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

    更何况,这次去伊仕大酒店找洋妞,既是工作需要,也算是一种忙里偷闲吧。

    开会所,不容易啊。

    出发前,我悄悄地拨通了阿彪的电话。

    这家伙对夜生活是那么的热爱。

    而且之前人家请过我很多次,花了很多钱。

    所以好事不能咱一个人独吞,对吧?

    但没想到的是,阿彪一直不接我电话。

    打了五六遍了,没人接。

    没办法,我只能打给露露。

    露露告诉我说,阿彪吃过晚饭后,就去陈贵春陈贝勒那里看戏去了。

    说是陈贝勒要彩排一段《新贵妃醉酒》。

    我听后很是无语。

    就他这种糙汉子,怎么还迷上听戏了?还是花旦戏。

    而且还迷的不要不要的。

    电话都不接我的了!

    没办法了,那我就只能孤身入虎穴了。

    但就在我准备出发之际,却发现郑建华、杨光等人,都在对讲机里喊人,前往202包厢。

    那些个内保、男服务生,相继赶了过去。

    我担心出什么事,所以也跟着过去看了看。

    原来,是这个包厢的一位肥胖客人喝多了,对陪他的那个女公关提出了特别龌龊的要求。

    说白了,就是想让姑娘给他用嘴那啥。

    偏偏这个女公关,算是比较矜持的类型,就没同意。

    那肥胖客人很生气,还打了我们姑娘一巴掌。

    我听了,很是恼怒。

    咱这暴脾气,自然不惯着他。

    “操尼玛的,不拿我们姑娘当人是吧?”

    “来来来,你不是有那爱好吗?”

    “把他给我脱了!”

    我对着火麒麟等人发号了施令。

    同时我已经摸出了腰间的短刀,准备像谯猪一样,把他谯了!

    但是没想到,火麒麟却跟我唱起了反调,把准备上前动手的杨光等人,叫了回来。

    “你什么意思?”我皱眉反问。

    火麒麟将我拉到一旁。

    “龙哥哎,你这是做什么啊?”

    “人家是来给咱送钱来的,是财神爷!”

    “你要是就这样弄了他,传出去以后,谁还敢来咱场子里消费啊?”

    “这种事在夜场太正常不过了,每天都会发生!”

    “你难道,都把客人给弄一顿?”

    “……”

    火麒麟毕竟干过许久夜场,他更懂得其中的规矩。

    然后还跟我科普上了。

    还举了一些例子。

    他告诉我说,干会所要忍常人不能忍。

    尤其是形形色色的客人们,都是些三教九流的角色,一喝了酒后调戏女公关,这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打女公关也算是场子里的常事,打妈咪的都很多。

    怎么,咱都跟他们对着干啊?

    那不是自掘坟墓吗?

    所以说,不能用纯暴力的手段,对待自己的客人。

    他们都是咱们的摇钱树啊。

    尤其是这些喜欢提无理要求的,他们往往都更舍得花钱!

    说实话,这些道理我倒是都明白。

    就是看不惯姑娘受欺负。

    姑娘们迫于生计,陪客人吃喝玩乐,也不容易。

    她们既然在我的场子里做事,我就得对人家的安全负责任,就得罩着她们。

    “行吧,那你来处理!”

    “处理不好,老子撸了你!”

    我把压力给到了火麒麟。

    然后站在一侧旁观。

    火麒麟一改我对他的印象,上前对包厢里几位客人,又是递烟又是倒酒的。

    甚至可以说是卑躬屈膝。

    他跟客人们解释说,这位姑娘是新干这一行的,思想上放不太开。

    所以你们可以选择,换其他的公关。

    同时,我们送六瓶啤酒,助各位喝的高兴。

    不过火麒麟也不是一味地讨好、忍让,他说话间也是柔里带刚,意思是:即便玩的不高兴,也不要动手打人啊,对不对?小姑娘出来挣个学费多不容易?

    咱出来玩是图一乐,图个高兴。

    又不是出来打架的。

    对不对?

    如此一番软硬兼施,即便是喝多了的客人,想必也不再闹腾了。

    于是几个客人你劝劝我,我劝劝你。

    相继都熄了火气。

    并且主动给了姑娘300块钱,作为赔偿金。

    然后继续玩。

    ‘嗯,终归是我狭隘了。’

    ‘这火麒麟果然是干夜场的好材料。’

    ‘我没选错人。’

    我心里一阵自言自语。

    且通过此事,对火麒麟这个人有了最直接的改观。

    以前我一直觉得,这家伙性如烈火,喜欢用拳头平息争端。

    现在看来,片面了。

    这小子很有大局意识。

    同时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毕竟咱现在身份转变了。

    咱是干会所的。

    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看不惯就干,就打。

    就像火麒麟所说,大部分来会所玩的,都会喝个醉儿麻醺,就喜欢找点儿刺激,逞点儿威风。

    难道我们出于义愤,都要使用暴力,将对方治服?

    那场子还干不干了?

    夜场就是这样子。

    鱼龙混杂,什么鸟都有。

    干夜场,就要宽以待人,海纳百川。

    除非客人干了特别出格的事情,或者极其不配合,不然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

    夜场是非多。

    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这不,我前脚刚从这202出来。

    杨光腰上的对讲机又响了:209和210的客人,打起来了,快过来帮忙……

    于是火麒麟他们,又过去充当起了和事佬的角色。

    同样是软硬兼施,平息了战端。

    紧接着。

    305房间又出事了。

    这房间里的客人,状态很诡异,很像是来前磕了药,在包厢里行为极其狂野、放荡,还又砸又摔的。

    像这种,处理方式就又完全不一样了。

    你就不能跟他讲道理了。

    他们也不会听你的。

    这些嗑了药的人,就是疯子,沉浸在幻觉中,眼里只有自己。

    火麒麟的处置方式是,强行架出去,然后报警。

    像这种吸毒的客人不仅对场子影响极其恶劣,而且对我们的工作人员、客人,都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安全威胁,甚至是生命威胁。

    一旦被人发现、举报。

    那我们场子就有可能会被查封、停业。

    所以处理起来,就是要快刀斩乱麻,不给他们生事的机会。

    都说干会所赚快,来钱多。

    那是因为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是高的离谱。

    一步不慎,就有可能步入万丈深渊。

    不过,通过火麒麟处理的这几件事,我更加觉得自己用对人了。

    要是换了别人,很难做到像他这样,该软的时候软,该硬的时候硬,就很容易引发大事件、大冲突。

    像我这种,恐怕就不行。

    可能是第一次干会所,没什么经验。

    我刚才居然还想为姑娘出头,谯了人家客人呢?

    想想确实太幼稚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谁还敢来我们会所玩啊?

    真得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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