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我说不是我干的,你们信吗
向着薛婉婷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可她并没有理睬,她的视线现在完全在忱莞儿身上。
王修也没在意,只在内心暗叹:
“忱学姐注意力终于不在我身上了!”
突如其来的场面让康良众人呆了一下。
随即兴致勃勃的看着发生的这一幕,他们嗅到了好戏的味道。
忱莞儿伸出了手。
“学妹你好,我叫忱莞儿。”
两人相互握手,目光中都有一丝战意在蔓延。
抽回了手,忱莞儿来到了王修的左手边。
“你好,请问可以让我坐在这里吗?”
忱宛儿的问话,让小八傻住了,内心想着:
“怎么看个戏,剧本还安排了我的戏份。”
但小八没多说什么,起身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去了另外一桌加了一个座位。
忱莞儿向着小八到了一声谢,从容的坐在了王修的左边,向着薛婉婷投去了一个挑衅的眼神。
不知为何,今天的上岛咖啡厅一反常态的热闹。谈恋爱的、谈生意的,谈家常的,普通话、东台话、英语在人群中交织成一张编织粗糙的网。我一个人选择挨着窗户的位置坐下。桑树在左边弄乱着自己的头发。她袅娜的身影倒映在墨绿色的大理石桌面上,像在舞蹈。我注视着她,她却又停下来。我觉得自己惊扰了别人的美梦,于是将目光移开,写一些淡而无味的文字。此时,我的余光又看到了桑树艳丽迷人的舞姿。我的心里顿时生出一股奶油般的快乐。
也许,我不该打扰别人做梦吧。
白色穿着的服务生端来了蓝色透明的柠檬水,两层奶油夹着的温热拿铁以及白色瓷制糖罐和绿色星星搅拌棒。她们缄默着在眼前排开,拘束地站着,或是躺着,打量着面前这个陌生人。我喜欢看着她——醇滑的拿铁,可她看上去很拘束,像是在面对一个不屑一顾的人的表白。
我总是不舍得用搅拌棒破坏这精致分层的拿铁。我每喝一口,上层的奶油便如流沙一般贴着内壁缓慢地下滑。这些混合液体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上层奶油出现了一些气孔,像是白色的慕思巧克力,下层则在不断地扩张着势力,并且出现了更多的介于黑白之间的液层。眼前的这杯温热的拿铁变得复杂了,比之前魅惑。她不停地变身,让人看不懂了。
而咖啡、巧克力,小鸟说过,她都不喜欢。我曾经竟傻得想要去为她改变我多年的喜好。如今却发现,这些甜蜜的如同慕思巧克力般的拿铁是多么的亲切。
一只比利时壶,他所有的温暖都该留给曼巴咖啡,他一生寻找的只是一杯一百三十毫升的曼巴。他不该为一杯石榴力娇改变自己的形状。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寻找另一个自己,而不是另一个她。如果因为所奢望的人把自己毁坏了,他该如何去面对那杯脉脉含情的曼巴——另一个自己——这些都是很早就该明白的道理。
而此时,一只不平静的比利时壶险些惊扰了一杯石榴力娇的梦并且也惊忧了自己。他不知所措地木在床头,一脸的惺忪。
二、城市
也许小镇应该是更为准确的称呼。没有能仰断脖子的高楼。喧闹之处不过是文化广场以北的巴掌大的地方,如同萤火虫屁股上那一点点大的发光器。小镇上近万人聚集在那里,发光、发热、发财、发牢骚。它像个原子核,聚集着小镇大部分的质量,小镇在此发酵。
我时常混迹于此,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逛街、花钱、吃快餐。我的身边,不同的朋友、女子交叠出现。我们肆无忌惮地发光发热。此处每个人都离自己很远,一切都是若干符码的交叠,一切都在运动,一切活于意义之外。这很像杜尚的《泉》。我有时候又觉得这里像个洗衣筒,大家把衣服脱了扔在里头,身体也一并脱了扔在里头。几小时后,灵魂会从一个安静的地方来把它们取走。
除了咖啡厅、医院和书店,这里没有安静的地方,有时连咖啡店都是滚烫的。
就是在此,剧幕拉开、冲突产生、矛盾激化,生活被铺开,感情被搅拌。
我是个常到这里搅拌自己的人,一个支离破碎的人。我消费青春,挥霍光阴,成为这里的燃料,用来发光、发热。我就是这么一个糟糕的人,腐败的人,不值得任何单纯的事物垂青。
可我有时又是那么迷恋安静和单纯这两样东西,就好像我对于小鸟的迷恋——一个石榴力娇般安静而单纯的女孩。
而我却是个复杂的人,像搅浑了的拿铁。
三、季节
季节在校园这个地方站了起来,植物以及植物一样嫩鲜的人使它变得五彩缤纷。
初识小鸟是在一个夏天的尾巴上。我在小小家里遇见她。她的头发被拉得很直。我站在她身后时目光不自觉地变成液滴,从她头顶顺着头发滑下来,悬在发梢上。
她的指甲上有淡而饱满的油,很柔和,一如她的目光。那是一双不会盯着某样东西的眼睛,不会使人紧张。眸子里有一种简单的成熟与稳重,而这些成熟与稳重似乎刚从羞涩中捞出来,很容易使人想起“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的句子。她成为那个夏天我见到过的众多干净得如同植物一样的女子之一。彼时我只是喜欢她,就像喜欢一株养眼的植物,并没有爱与不爱的想法。茂盛的东西总是在它风平浪静之后生出一些使人迷恋的味道。青年时代如此,夏天亦如此。
留给秋冬慢慢怀念的东西毕竟是极少的。数万只夜夜叫破了嗓子的蝉和蛙,留下的背影不过是稀稀拉拉的几个拟声词。小鸟原本也不会在我心里留下些什么的,在小小家的那个简单而丰富的眼神也本该很快消散如烟的。而小鸟就住在我家旁边,放晚学时总能遇上她,偶尔说几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于是那个眼神便在我的大脑皮层不断凹陷,凹陷下去。
而在上学的路上所见到的小鸟完全不是成熟而稳重的。她扎着垂坠质感的马尾,马屁股上常有一只粉色的发卡——初中的女孩常用的那种。她不穿花哨的衣服,脸上也不抹任何东西——这于这个发光发热发酵的城市而言是很不搭的。如果她是一株植物,她便仅适合置于咖啡厅、书店或医院。
她是一杯石榴力娇,也许比石榴力娇更加安静,更加单纯。
那个夏天把小鸟介绍给我认识。现在,我需依靠小鸟来给我复述那个夏天——是小鸟,不再是蝉或蛙夜复一夜的聒噪。
在我的词典里,夏为一年之首。春天为它蓄势,所谓春酿夏成。而秋冬几乎是为消化夏天而设计的。夏是极点,同样也标志着事物衰退的开始。
说实话,这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季节观。好像一个学不进去的孩子把周末视做一周中最重要的时刻。其前用于等待,其后用于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