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满血复活
江云华喝了药便睡了过去,药中有些许安眠成分,加之晚上有些发热,睡得格外沉一些。
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床边,又似乎有人对她动手动脚,出于上辈子在军队养成的下意识反击,她一拳呼了过去。
只是本就在睡梦中,身体又虚弱,这一拳并没打到什么。
床边,坐在轮椅上的陆执表情阴沉,薄唇紧抿。
他只是想要看一眼这女人活着还是死了,没想到她梦中竟会下意识挥拳。
过了几息,陆执确认江云华睡沉了后,向前推了推轮椅,轻轻拉开她的被子和衣领,借着月光看到了她锁骨处的蝴蝶状胎记。
与半年前成亲那晚看到的一模一样。
这女人……
陆执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夜无眠。
而江云华一夜好眠,睡到自然醒,伸了个懒腰,感受着身体状态。
还有些头晕无力,不过体温正常,稍微有些咳嗽,都是正常症状。
唯独不正常的是,“饿,好饿,怎么这么饿”。
江云华摁着肚子,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厨房再煮点儿粥。
古代烧火虽然麻烦,但明火炉灶做出来的是真好吃,米都格外香甜。
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劈柴的声音。
江云华纳闷,一家三个病号,谁在劈柴。
推门出去,却见院子里父子俩在一起干活,陆执负责挥斧头,陆霁礼递木头。
只是一个陆执坐着轮椅,一个陆霁礼拄着拐杖。
“你们不好好休养身体,做这些干什么”。
陆执偏头看了一眼,手中斧头不停,冷声道:“不干等着你再欺负礼儿吗?”
江云华突然想起来,江三妹平日里是不干这些粗活的,这半年来都是让陆霁礼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劈柴,他力气小,一天也劈不了多少,所以每天都要干活才能保证柴火的供应。
江云华闭上眼睛,心中痛骂三千字。
“陆霁礼,从今天开始,你不用再干这些了”,江云华走过去,拿走他手中的柴火棍。
陆霁礼看着突然空落落的手道:“家里不能没柴烧”。
“有你爹呢,他都回来了,当然是他干”,江云华一脸理所当然。
“爹腿不方便,我帮他”,说着陆霁礼又要去拿木头。
江云华直接将他两只手箍起来,“不用你帮,这半个月你就在屋子里休养,无聊了就看书,有事儿我会叫你”。
不由分说将他赶进了屋子里。
大反派前世跛了脚,江三妹又不让他上学,他只能在家看从前陆执买的书,但终究有限,日后他大权在握时,最听不得的就是有人在他面前卖弄文采。
他这么聪明,这辈子一定不能再毁在刘家村,一定要让他文武双全走上正确的阳光大道!
看着陆霁礼回了屋子,江云华放下心来,去厨房煮上粥,盘算着接下来如何生活。
不能总吃馒头煮粥,今天要出去买些肉菜,还要去感谢落水那天帮助了她的人,在村子上刷一波好感,顺便亲自了解下现在的生活环境。
毕竟实践出真知。
正想着,陆执进来了,放下怀中的柴火,自顾自在一边煎起了药。
江云华也不理他,两人就这么各干各的事。
煮上了粥,江云华就开始制作自己的药丸。
要把药材捣碎,其实并没有多少,但以她现在的体力还是足足干了半个时辰。
期间喝了粥,给陆执和陆霁礼一人送了一碗。
陆霁礼这次没废话,直接拿到就喝了起来,吃相十分斯文。
江云华坐在床边一边给脚踝按摩一边欣赏着,不愧是本小姐现在名义上的儿子,一定要把小树苗养育得笔直才行!
陆霁礼喝完后,端着碗要下床。
江云华想起来从前江三妹只做饭,从不洗涮,陆霁礼这肯定是打算去洗碗的。
“别动,给我,你好好躺着”,说完又觉得这会不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娇生惯养。
于是又道:“等你脚好了还要干活的”。
陆霁礼本来被江三妹的转变搞得头晕,直到听到最后一句才松了一口气,果然还要干活,这才对味。
江云华走后不久,陆执进来给他换药。
“爹,昨天晚上是你洗的锅碗吗?”
陆执点头,“是,但只洗了咱俩的”。
陆霁礼疑惑,“那你没管锅和她的碗吗?”
“我去厨房的时候,锅灶都已经收拾干净了”,陆执回想,昨晚和今早的厨房真的是史无前例的干净。
陆霁礼低下头,手指习惯性捏起了衣角,半响才说,“爹,给我拿几本书吧”。
那边父子俩对坐着看起了书,这边江云华也搓好了药丸。
先吃了几颗,剩下的阴干后慢慢吃。
又给自己针灸了一番,感觉力量回归了一些。
幸好江三妹从前在江家就是过苦日子的,这半年在陆家的养尊处优也没太搞坏身体。
现在才十六岁,之后重新练起来,或许能比前世的自己更精进一些。
列好计划后,江云华感觉自己已经满血复活,摩拳擦掌等待大展拳脚。
可事实是,中午的饭还没着落。
虽然在村上,很多人家是不吃午饭的,尤其现在准备春耕,很多人中午还在田间劳作。
陆家也几乎不吃午饭,一来是江三妹从前在江家就养成了不吃午饭的习惯,二来是江三妹懒得做饭给陆霁礼吃。
但江云华忍受不了,她忍受不了饥饿,也忍受不了不给发育期小男孩吃饱饭。
于是江云华凭借记忆去藏钱的箱底拿了一块碎银,打算去镇上买些吃食。
陆家就这点儿好啊,经济自由!
江云华去陆霁礼的屋子门前和父子俩说了一声就走了,门都没进。
开玩笑,陆执的厌恶那么明显,自己还上赶着和他见面吗,能躲多远躲多远。
去镇上需要在村口坐牛车,陆家与村口正好是反方向,江云华这一路上没少被人指指点点,但江云华心理素质十分强大,告诉自己,他们指点的是江三妹,和我江云华没有任何关系。
“强子叔,去镇上”,江云华交了一个铜板,坐上了晃晃悠悠的牛车。
这还是她第一次乘坐这么原始的交通工具,虽然又慢又晕,还有股臭味,但看着一路上的耕地,顶着已经快升到正头顶的太阳还在地头犁地的农民,她心头涌起了一丝羞愧。
从前只知粒粒皆辛苦,可只有亲眼见到这一幕才能真切体会到这五个字的重量。
想起了自己上辈子所浪费的食物,她恨不得当场给自己两巴掌。
老天爷:嘿嘿,惩罚你当饿死鬼。
又突然想起,陆家也有两亩地,就在陆家屋子房后,只是去年江三妹懒得种,现在都已经长上了杂草。
看来回去了要看看怎么把这两亩地用起来。
她的计划是等陆霁礼七岁上学再离开刘家村,那这两年种种地感受下田园生活也好。
正想着,牛车终于停下了晃悠。
又和牛车师傅约好,回去时给她留个座位。
江云华站定四处看了看,先去了卖菜种的摊子,买了些生菜萝卜等又好种又好养的菜种。
去布店扯了匹棉布,陆霁礼这半年都没做新衣服,这几日穿的那件不仅破了洞,还短了一截,这还是营养不良的情况下。
唉,太可怜了,哪有一点当反派的气势。
最后,江云华去市集买了些猪肉和萝卜,回去炖个汤,营养滋补,又不会一下补过头,陆霁礼这半年没吃好饭的肠胃可需要好好养养。
买了不少东西,带的银子也差不多用完了,江云华坐上了回村的牛车。
正巧遇到了那天给她披衣服的大婶。
“三妹,买这么多东西啊”,那婶子笑眯眯的,看着就是个好相与的。
于是江云华也笑着回道:“是啊,牛家婶子,礼儿崴了脚,给他买些肉补补”。
“说来得亏了您那天给我披的衣服,不然我肯定赶不过去救礼儿”,边说边从布袋里拿出另外包好的一块肉递了过去,“这个您拿上”。
那婶子见了赶忙摆手,并往江云华怀里推,“诶呦呦,这如何使得,本就是一顺手的事儿”。
对于大多数村民来说,肉是逢年过节才吃上一次的,平日里馋了也就是吃些肉末,江云华送一斤肉已经是重礼了。
“您觉得是顺手,对我来说那可是救命了,礼儿要是出点儿什么事儿,我可怎么在陆家待,怎么在村子上待,当然我的名声倒是没啥,还是怕孩子待时间长了受不住”,江云华这席话将一个带着继子小心翼翼求生活的后娘形象立了起来。
江云华将肉往婶子包里一塞,“大牛今年就要考府试了,我不懂带孩子,可也知道读书人不容易,这肉回去给他补身体”。
送礼绝技——给孩子的。
果不其然,牛家婶子喜滋滋地收下了,村上出个读书人是最值得骄傲的,只要提到大牛,她便是什么也能豁出去了。
牛车上还坐着其他村民,本来对江三妹有些不满的,也不禁改观。
当然也有嫉妒的,毕竟江云华出手是真大方,一斤肉说送就送了。
和牛家婶子聊着天很快回了刘家村。
江云华背着包袱经过村子回陆家的路上,又是一番指指点点,不过这次有牛家婶子在一旁说话,倒是多了很多善意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