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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鬼神惊,日月星天上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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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府直接听命于夏国皇室,属于夏国皇室手中的暴力机关。

    掌管这些地方的人,手中权力很大,即便是三大修行家族的人都不敢过分得罪。

    当然官府对于修行家族的一些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民不举、官不究。

    互相清净,井水不犯河水。

    刘富贵本人李半仙一点都不怕,他怕的是刘富贵的乞丐身份和下等人的地位。

    “这银子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李半仙还没有问刘富贵到他摊子面前想要做什么,就已经开始怀疑起来。

    老实了一辈子的刘富贵脸色瞬间涨红,他指着李半仙破口大骂。

    “李半仙,日你姥姥,你别看我是个乞丐,我这辈子不偷不抢。”

    “如果我和其他人一样去偷去抢,我还至于一辈子都是个臭要饭的吗?”

    李半仙讪讪一笑,飞快把银子搂进怀里。

    “也对,你这种自命清高的人,活该穷一辈子。”

    “暂且信你一回。”

    “说吧。”

    “你算什么东西?”

    “嗨我说,姓李的,你咋还骂人呢?”

    “刘老哥,我的意思是,你想算什么东西。”

    “哦我的身体最近出了问题,隔壁医馆的樊医生说我没几天可活得了,拿药也是白白受罪。”

    “我就是想在死之前,让你给我算个风水宝地,让我在下面也好过的舒坦些。”

    李半仙捋了捋长在他下巴处的山羊胡子,闭眼略微思索,铺开已经被雨水打湿了的麻浆纸,随后拿起桌子上的毛笔。

    毛笔在麻浆纸上飞快游走。

    他先是画个五角星,然后在每个角上各写一个字。

    这些字分别是,金、木、水、火、土。

    做好这些,他又装模作样的翻开一本古书,右手有模有样地掐算起来。

    “天上三奇日月星,通天透地鬼神惊。”

    “诸神咸见低头拜,恶煞逢之走不停。”

    “刘富贵你听着,你从东门出,向东走三十公里,期间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能停下脚步。”

    “就算是看到有人快要断气也不行。”

    “直至看到一个二十米高的大松树,那里就是你命中的葬身之地。”

    “去吧。”

    雨停了,五颜六色的彩虹挂在天上。

    它那歪曲的模样,就像一个笑脸,洒向人间。

    朝阳城向东,二十公里外。

    一个衣裳破旧的老叫花子无意中路过此地。

    他是刘富贵。

    在得到李半仙的批注后,他拿出最后仅剩的几两银子,到酒楼的伙计手里换到一葫芦烧酒,一只烧鸡。

    这一路走来,每到饿的头脑发昏时,刘富贵就拿出烧鸡,闻上一闻。

    每到渴的时候,他就拿起酒葫芦,猛吸一口酒气。

    刘富贵是穷苦人家出身,这辈子都没喝过烧酒,更没吃过烧鸡。

    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是上好的山珍海味、炊金馔玉。

    他用脏兮兮的袖口擦了擦挂在额头上的汗水,又拿起酒壶猛吸一口。

    这里是一处无人区。

    刘富贵探头望去。

    “这里好荒凉,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

    刘富贵越看这里越感觉到一股荒凉感,他下意识想要离开。

    就在他转过头时忽然发现,在不远处有一座已经风化的破旧土地庙。

    土地庙不大,附近的野草上布满被人为踩踏的痕迹。

    这些踩踏很新,好像就发生在这两天。

    “累死了。”

    “去那座破庙里歇会。”

    刘富贵如此想道。

    他刚刚走进去,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他低头望去,一个全身是血的少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看那模样,应该是死了。

    “真晦气。”

    “这里竟然有个死人。”

    刘富贵刚说完,他看到那个少年的手指动了动。

    “他没死!?”

    “他还活着?!”

    清晨的一场骤雨,洗的整个无人区,翠绿如碧。

    破庙内往日污垢也被冲洗的一干二净,墙边阴暗处的酸臭早已不见,栀子花开放在泥墙边雪白簇新。

    就连好久都不曾出现的枝头的鸟儿,都忍不住飞上枝头,在纵情高歌,拥抱这段美好又静谧的时光。

    炎炎夏日的朝阳城外。

    正是“四时花竞巧,时清日复长”的时节。

    飞到树枝上的鸟,米粒的大瞳孔,死死盯着破庙内被吓的呆愣在原地的刘富贵。

    破庙内的少年全身浴血,他受到如此重的伤竟然没死。

    他是幸运的。

    不对,或许幸运这个词和他搭不着边。

    他是不幸的。

    少年身穿一身破烂的锦衣,蜡黄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呼吸时断时续,眼看是活不成了。

    这一切都在阐述着他的不幸遭遇。

    刘富贵伸出手放在少年鼻孔下面,一股温不可闻的热气吹在刘富贵的手指上。

    “他确实没死。”

    “我该如何救他?”

    刘富贵是个烂好人,在遇到这名少年的那一刻,他早就将李半仙的话语抛在脑后。

    “哎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我想做个坏人,可”

    “真当看到有人躺在我面前,我还是不忍心。”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刘富贵内心的良知,无法让他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丢弃在这里不管不顾。

    刘富贵孤身一人在朝阳城闯荡多年,有着几十年的阅历。

    他只是看了一眼就清楚的知道,此刻躺在他面前的这个少年,如果他不去施以援手。

    这名少年百分百活不过今晚。

    再有几公里左右就是他死后的风水宝地。

    他的身体还能再撑多久,刘富贵很清楚。

    如果把少年背回去朝阳城找医生,就以他现在的身体状态,那是百分百回不来了。

    面对这种抉择,刘富贵很苦恼。

    他坐在地上,双手不停挠头,想了又想。

    一边是他散尽家财换来的风水宝地。

    另一边是这个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去的年轻孩子。

    “去他娘的,老子做了一辈子好人,不差这一回。”

    “天为被,地为床,死哪都一样。”

    想到此处,刘富贵拿起放在地上的烧鸡,撕下一个鸡腿狠狠咬了一口。

    走了这么远,他的肚子早就饿的在“咕咕”直叫。

    他体内严重缺乏能量。

    带着油脂的鸡肉入口即化,浓郁的香味在刘富贵的味蕾炸开,他差点把舌头也吞进去。

    一根鸡腿吃完,刘富贵还嫌不够,他又拿放在地上的酒葫芦。

    油腻的手指捏在酒葫芦的盖子上,轻轻一拉,酒葫芦发出“啵”的一声。

    李富贵低头向着酒葫芦内看去,清澈见底的酒水,带着浓郁到极致的酒香,不停在勾搭他体内的酒虫。

    刘富贵拿起酒葫“咕嘟咕嘟”的往嘴里灌了好几口。

    这才心满意足的打了几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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