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好朋友
我们高中的食堂,分一大一小。大食堂所有人都可以去,每份餐食只要两块五,还赠送免费的酱油汤。整个高中生活我就去吃过一次,像我这么爱吃白菜豆腐的人,都觉得这两块五白瞎了,那菜被大食堂做的是相当凑合。尤其是那桶免费的酱油汤,我站在那桶汤前愣了神儿,一度以为这是刷餐具用的。
怂恿我去大食堂吃饭的,是我的异性朋友微微。她和演格格的女演员同名,当年我又特喜欢那个演员,所以对微微天然好感,很快就无话不谈,甚至晚自习还被游荡的教导主任抓到我们俩侃大山。若不是如此深厚的友情,我是万万不会上当去大食堂的。
紧挨着大食堂的就是小食堂,虽然小食堂写着教师食堂,但里面天天都被我们这些学生挤爆了。小食堂的菜品可比大食堂好太多了,荤素搭配十几个菜,售卖方式类似于盒饭,最便宜的也是两块五一份的全素盒饭,但是起码有三个素菜,不是单纯的白菜豆腐。所以好多人宁可吃这里的两块五,也不会去大食堂。可是小食堂也有弊病,就是去晚了就会卖光,所以一到中午放学的时候,那场面就跟丧尸爆发了一样,会有好多人涌入小食堂。
我平时不下山的时候,会在小食堂解决午饭的问题,后来认识了小凯他们之后,中午下山的频率就高了。一般就是去游戏厅玩一会儿,然后等毛的和海洋从网吧回来,一起下馆子吃点,再回学校。
海洋是毛的他们班的,俩人臭气相投很快就成了挚友,慢慢的我们就都成了好哥们。中午我们会去山下的一家牛肉面馆,把饭钱凑在一起,点上两个菜,三碗饭,酒足饭饱后再回学校。酒足饭饱在这里不是形容词,我是真的喝酒,特别是在我学习成绩稳定了之后,每个老师都不管我了,我就开始在午饭的时候,喝两袋高粱小烧。这个酒很便宜,五毛钱一袋,两袋差不多能有半斤量。每天喝完了这半斤酒,我便和毛的他们,晃晃悠悠的往学校走。等到了教室里,趴在课桌上就睡,一般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多半儿就是晚上6点半放学了。
本来下午一直都睡得好好的,突然有一天我被同桌捅咕醒了,醒了之后我发现数学老师瞪着我,同桌悄悄的告诉我,我打呼噜了,声儿特大。当下我便意识到,这酒不能喝了,已经干扰课堂纪律了,所以打那以后,中午就没再喝了。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能惹事和不怕事儿的年纪。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深深地意识到同盟互助的重要性。所以在某一天,我们八个人拜了把子。
我们八个来自三个不同的学校,我这边有毛的海洋和我们老大,原来私立学校有了高中部,除了老六剩下的都是第一次见,老七和老六是发小,老八和老七是另一所高中的同学,老大和老五又是初中同学,所以彼此之间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
那天我们八个人蜷缩在水泥厂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饭馆小到就一个包间,还被我们几个坐的满满登登。年轻人熟悉的快,再加上喝了酒,就有人提议我们义结金兰,拜把子,并且约定好彼此团结一心,谁有事了剩下的人一定要到场帮忙站队。这样一来,我们心里都多了一分底气,一分依靠。
再后来,我和老六接触就比较频繁,处的也最好,所以他总会在周末的时候带一群人来班级门口等我放学,然后一起出去玩。中午有小凯那十来个兄弟一起玩,晚上老六又带着人来找我,这么一来我们形象和口碑就更飘了,所有班级的老大见到我,都要先给三分薄面。在不熟悉我的同学眼里,我彻底的成了混子。
老六实际上早就出场了,外号大包,他正是当年寝室围殴我的三个人之一,他当时没拿东西,只是负责用脚踹我,所以我没太记恨他,毕竟别人是拿木头梯子砸的我,更狠一些。初三的时候他的身高暴涨,身体素质变得特别好,全市运动会的跳高比赛,他凭着跨越式拿了个第二,第一是我的发小志伟,差一点就输给他了。再后来我俩经常一起打篮球,接触多了关系就好了起来。不过后来听他说是因为有一次在老卫校院里打完篮球,他在门口的羊肉串摊上遇到了我,然后我大大方方的请他吃了羊肉串,他就觉得我这个人挺好的,值得一交。说实话我自己对这段儿是一点印象都没有的,大概是那羊肉串的味道太一般了,没法让我记住吧。总之这群哥们里,毛的,海洋,老六和我,几个人算是来往最频繁的了。
虽然我们成群结队的,但是我们还真没闯过祸,特别是有我在的情况下。平时我们在一起最多就是打游戏或者打篮球,要么吃吃喝喝,共同点是,学习都不咋地。我们彼此期待的那种站队的大场面,从来没出现过,更别提打架了。
唯一一次我参与的大群架,是小凯他们学校的年级之争。他们学校98届和99届的学生互相不服,便约着打一场大的。我那天也是刚放学,进了游戏厅屁股还没坐热乎呢,就被他们给叫去了。想着刚下山又得爬上去,索性和另一个朋友打车上去了。路过小凯学校门口的时候,好家伙,大概得有四十多个人,都是小凯找来的帮手。我们的车又往学校前面走了几十米,看到小凯的朋友他们在一个小卖店门口站着,我们就下车了。
看到我们来了,他们转身进了小卖店,捧出来一捆钢管,发给了在场的几个人。我拿着钢管,怪激动的,刚想问一会怎么打,就听到后面学校的围墙上有两个人大喊:“都不许动!”
我回头一看,两个老师模样的男人,从小凯他们学校的围墙上蹦下来了,下面正好是个沙子堆,跳下来后两个人就奔着我们跑过来了。这时候我就听旁边不知道谁说了句:完了,打不成了。
那两个人跑到我们这,三下五除二就把我们手里的钢管给没收了,然后挑他们认识的学生一顿大飞脚,像我这种一看就不是他们学校的,他们倒是看都不看。俩人踹完了,抱着钢管就往学校里走了,这时候他们几个人一合计,说撤了吧,让我们先回游戏厅,估计今天打不起来了。
后来我看了一个电影,叫《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面的主角就说了,打架这个东西,人越多,就越打不起来,深有感触,真的就是这样。我和一起上山的朋友从另一条路,溜溜哒哒的往山下走,走了不到一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了警笛声。
走了大概十分钟,我们回到了游戏厅,一进去就看到小凯在那坐着打拳皇呢,看到我们回去了,小凯还在那逗趣:“这特么的,叫了两伙人上去帮我打架,结果他们之间还有点私仇,上山走了一半他们先打了一架,我在旁边坐着等他们打完了,才又一起上去的。”
这边小凯还在眉飞色舞的白话呢,他们教导处的那个老师就领着警察进游戏厅了,看了一圈之后,让警察把小凯他们带走了。我们剩下的人面面相觑,心想这下可坏了,结果连半个小时都没用上,他们又坐着警车回来了。
这家伙可给他们得瑟坏了,一进屋就在那开始吹了,大概就是家里大人出面了,本来就没打起来,教育了两句就给送回来了。关键还是警车给送回来的,所以这个事就如此荒诞的收场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是年轻气盛,狂的没边了,可是,这不正是青春独有的气质吗?
石头激起的涟漪,在蚂蚁眼里,也是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