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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再等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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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观念他与自己是相同的,都觉得婚姻是自己一辈子的事儿,而工作并不是,这个时代好多人认为工作是一辈子的事儿,婚姻只不过是同志关系。mshangyuewu

    现在就是这个时代,你有关系有门路那就是影响力。也不需要你送什么礼,因为都没东西,只要你把关系找到就好就是赢家。

    不得不说,叶家的关系网应该非常不错。

    “那我真的是安老心了,行了快休息吧。”

    “你好像瘦了。”

    这话说出来要是别的女人一定高兴,但是赵思甜却不想自己瘦。因为前世她重病之后就一直在瘦,瘦的都快脱了相。

    后来被叶建军养了些天才算是胖了一些,所以她还真的不怎么怕胖,除了不太胖之外就没有问题。

    反正,胖点儿也没有什么,瘦了就得费好大劲来养。

    她有点在意的转过身道:“怎么了,我哪儿瘦了。”

    “你的腰瘦了,瘦的都快有我一巴掌粗细了。”

    赵思甜翻了个白眼儿,她从小就是那种细腰。当时的屯子里十分的封建,小时候她的腰细,没有人会说她是腰精,只会说她是水蛇妖,不象好女人。

    之后,母亲宋英就故意将她的裤子腰头那缝的粗些,这样就看不出来腰有多细了。

    即使是前世结婚之后她也非常的注意,有时候还故意往腰里塞一个毛巾。直到她进城,才没再故意掩饰了。

    可是这辈子她的裤子都是那种粗腰的,这一脱了可不就显瘦了。

    “你才明白啊。”之前白摸了。

    叶建军奇怪的道:“我怎么感觉你的腰没这么细啊,白天我都搂了。”

    “你去看我裤子。”她的那条裤子是结婚之前做的,还算新的,所以一直也都在穿着。

    没有补丁,还算是不错,再穿个两三年不会坏。

    这个年代就是这样,缝缝补补又三年,哪会直接就扔掉。

    叶建军拿起一看,然后发现裤腰那里缝的极厚。不同得道:“这怎么回事儿啊。”为什么弄那么厚的裤腰。

    “因为我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水蛇腰,到时候克夫克婆家,是水性杨花的命。所以,我妈怕别人传说这样的闲话,就给我的裤子缝的厚一些,这样就不会成为别人以为的水蛇妖了。”

    赵思甜实话实话,然后道:“你觉得这腰怎么样,会不会克我。”

    “克,克的我腰都酸了。”叶建军道:“我就没稀罕过谁的腰,就稀罕你的。”

    “那你稀罕吧,我得睡一会儿。”赵思甜拉起被子放在自己的鼻子下面边闻边笑,有时候折腾一下这个臭小子还挺乐呵的。

    不过,给还是得给的,等到过了大姨妈后的三五天再说,不然容易伤身体。

    然后,放任他两三天就回家等录取通知书了。

    她想的倒是挺好的,可完全没有想到,人家叶建军不乐意啊。

    还问道:“你是不是反悔,想等到读完书再来?你直说,我能等。”

    “不是啊,你乱想什么,就是这几天不好,要等两天。”

    “真的?”

    真的。

    “比珍珠都真,乖啊,再等等吧。”

    叶建军这才乖乖睡觉,果然什么都不懂的男人还是很好哄的。

    叶建军这两天还是乖乖的上班,而赵思甜竟然接到了投稿的回信。她可能因为有过出版轻小说的经验,还得过奖,所以才会发的比较顺利。

    给的版块还挺好呢,一共两大版还带彩图。本来吧,这个时代的杂志带彩页就很少。能给半个篇副那真的是非常不错了,最重要的是这个月工资有了,共有三十五块钱。

    因为没有得奖的钱,所以并不多。但这些已经足可以赶上别人的一个月工资了。

    没有想到,他们办事效率还真的很高。一片排版什么的都需要一个月时间,而这家杂志只用了不到一周就已经办好了,连相刊都给发来了,还是月刊。

    这就厉害了。

    想想,没准是给提前安排的,不然也不会安排得这么快。

    赵思甜只是稍微看了看举着就奔着叶奶奶那屋去了,然后笑着对叶奶奶道:“奶奶,咱们今天加菜。”

    “咋了,加啥菜啊。”叶奶奶正在和面,打算晚上蒸点馒头。

    赵思甜道:“我发了一笔稿费,有三十多块。”

    “真的嘛,快让我看看。”

    “老伴儿啊,你的手,带着面呢。”

    “对对对,我去洗手。”

    叶奶奶连忙去洗手,然后才拿过了样刊看了又看。

    “这也太厉害了,这不是前几天写的那篇嘛,这就已经出版了?”

    赵思甜笑着点头,道:“虽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但是真的太好了。奶奶,我去买菜,反正咱们的主食有了。”

    “去吧去吧,别买太多,拎不动叫你爷爷去。”

    “我知道了,你们想吃什么别客气。”

    “就吃鱼吧,你爷爷爱吃鱼,我爱吃豆腐。”

    “行,我去买了。”

    赵思甜点头就跑了出去,她先去邮局将钱支出来,然后直奔了菜市场。

    到了市场之后就看到了好多村里来这里卖小毛菜的,这个时候下来很多青菜,他们为了生计就都用小筐挑过来卖。

    种类也全,她就买了一些沾酱菜,再买了爷爷奶奶爱吃的菜。又给叶建军买了一只烧鸡,他能喝点小酒然后啃这个烧鸡。

    自己最爱吃的就是蘸酱菜,可又买了点猪肉,打算做点红烧肉。

    这些买完了,又去打了点酒。

    今天,让他们父俩好好的喝点。不过,她不知道这次喝酒能给自己带来了重大伤害,影响终身,她真的不会买酒了。

    可惜,天下间也没有后悔药那东西。

    等要回去的时候看到有人卖鸡杂和鸡爪子这些东西,打听一下几毛钱就到手还挺便宜,于是就花钱买了打算给踏雪吃。

    回家只要用水煮一煮就可以了,这些能吃两天,将里面的鸡珍还有鸡心挑出来,人都能炖一顿。

    这东西确实买的挺多的,她提着费了很大的力气,还好是提着小筐来的都装下了。如果拎不动就放在地上等一会儿,等休息过来再提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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