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镜花水月,镜中月,史上第一大坑货
叶凡神色淡然,缓步朝辫子男走去。
当你站在绝对的至高点时,任何人的挑衅都可以无视。
不是没脾气,实在是没那个必要。
辫子男大怒,自从他成为暗花阁的三花使者,一直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根本没人敢如此轻视与无视他。
要说为什么?
因为他是通神境三重的大神!
在这敕州,不说绝对无敌,但也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了。
“小子!”
“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辫子男从储物戒中拿出宝刀,这刀勉强还算不错,是一柄有等级的中等战兵。
这时,床上一丝不挂的女子裹着被子提醒道。
“大人小心!”
“他使用的是超等刀法!”
她不得不提醒,因为他的爹爹明明跟对方实力相当,却因为刀法的差距被阴了,现在还重伤昏迷在外面,生死不知。
辫子男冷笑一声。
“现在想逃,晚了!”
“碧落刀诀,碧空斩!”
叶凡看着朝自己快速接近的刀气,给了一个差评。
这虽然是超等刀法,却只有区区五倍的属性加持,算是比较娄的超等级刀法了。
“镜花水月,镜中月!”
随着叶凡声音的落下,一道如水幕般的涟漪出现在身前,碧绿色的刀气斩入水幕,瞬间又折返了回去。
——轰!
刀气如芒,威势逼人,辫子男还没反应过去,就被自己的刀气给斩落了半个肩膀。
“啊!”
“你你到底使了什么妖术?”
叶凡走到辫子男身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对方。
“即便你没能领悟神通,也不该将之说成是妖术吧!”
“这样可对不起你通神境三重的实力!”
辫子男瞳目紧缩,竟然是神通,这可是只有少数一部分人才能领悟的强大绝招,没想到却被自己遇上了。
难道就因为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自己只不过是心血来潮想找个嫩妞玩玩,怎么就碰上这么个瘟神了?
辫子男看着缓缓抬脚的俊逸男子,对方左脸颊上那道淡淡的十字伤痕,让他想到了一个绝对不能招惹的人。
这是加入暗花阁组织时,十花使者告诉他们的。
“记住,小心那位左脸颊上有十字伤痕的男人!”
“他是叶凡也是杀手烨,是如今白守生的副宗主!”
“同时也是烨盟背后的真正掌权人!”
“要是不幸遇到,要么逃跑,要么求饶!”
“说不定对方心情一好,还能放你一条活路!”
辫子男想到此人,整颗心立时沉到了谷底。
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
怎么好巧不巧就遇上这个煞星了!
辫子男赶紧跪地求饶。
“您您就是烨盟之主吧!”
“是小子有眼无珠!”
“还请饶”
——砰轰!
叶凡的动作根本没有因为对方的话而停顿丝毫,一脚踹出,巨大的力道直接将其从墙壁上踹了出去,飞出百米,直到砸毁了半边假山才停下。
辫子男已经没了声息,这一脚直达要害,不管是骨头还是丹田,亦或是神魂,尽皆泯灭。
“拾取成功,经验+30亿。”
“拾取成功,经验+30亿。”
“拾取成功,恭喜获得中品丹药,通脉丹。”
叶凡转头看了一眼已经呆愣,小嘴微张的两女。
大美女裹在身上的被子已经掉落一些,露出一只挺拔的浑圆。
“不好意思,心血来潮踹了一脚,把你房子给弄坏了!”
“这颗通脉丹就送给你了,可以救外边那个中年人。”
叶凡正要离开,眼角余光却瞥到了脚边的一封信函,想来应该是从辫子男身上掉落的。
利用精神力,叶凡将之捡了起来,随后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几息之后,两女回过神来。
乐瓤连忙跑出房间寻找叶凡的身影,可惜对方已经不在了。
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很难再见。
毕竟对方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烨盟之主,能与她相遇已经是天大的缘分了。
名叫乐淑的大美女也穿好衣服走了出来,她先找到自己的爹爹,发现果然还有一丝气息,连忙将叶凡送给她的丹药喂了进去。
乐淑来到乐瓤身侧拍了拍有些愣神的妹妹,叹道:“忘了他吧!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乐瓤小脸一红。
“姐姐说什么呢?”
“我只是觉得,烨盟之主很像帮过我的一个人。”
“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爹爹怎么样了?”
天空中,叶凡用精神力将信件打开。
果然,这不是普通的信件,其中记载了暗花阁高层人员将要集合的地点,他们似乎在筹划什么大事。
这封密函还没有拆开过,显然辫子男也是刚刚收到还没来得及看。
估计是想在乐家姐妹俩身上先释放一下自己的小兄弟再看。
可惜,兄弟没能释放,小命却被释放了。
果然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平白无故被叶凡撞见,接下来可能还要害死他的其他同僚!
简直就是史上第一大坑货!
叶凡将信封摧毁,朝着信中所描述的地方急速飞去。
既然知道了是暗花阁的高层聚会,那叶凡自然要过去肃清一下。
平常的暗花阁高层就如地下老鼠一般,很难找到。
这下好了,虽说不一定能全部灭杀,但至少也能让暗花阁伤筋动骨吧!
三十分钟后,叶凡来到一处极为偏僻的海边,除了海,后方就是神秘的天龙山脉。
叶凡可以肯定,暗花阁的高层也有能够抑制天龙山脉黑色毒雾的东西。
将地点选在这,绝对是将天龙山脉作为退路。
要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他们在此聚会,逃入黑雾弥漫的天龙山脉是最容易逃生的。
躲在云层中的叶凡能够感知到,暗处已经藏着不下十人。
但现在距离暗花阁高层聚会的时间还没到,所以人肯定还没有来齐,叶凡打算再等等。
“都是通神境的大神!”
“看来这次是钓到大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