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炼尸者
这是江离洛第一次见到秦昊天,这个年轻人满身的戾气,秦家的家教一直很严。只是没有想到经过这么多年以后,秦家到了这一代成了单传,秦昊天的叔叔辈也早就去了国外定居不再过问世事。
因为秦昊天是单传,他的父亲秦炎对这个儿子特别疼爱,从小便将所有最好的都给了这个儿子。他也不反对自己的儿子广交女友,秦炎反而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为秦家多生几个孩子,哪怕是私生子都好。
可是这个秦昊天对美女的追求从未停止,不过他倒是不会做这些事情,让女子怀上孩子。
江离洛笑了笑,这一次来的目的并非是要逼迫秦昊天出去清理活尸,而是希望他和轩辕氏还有袁式联合起来对付流浪者。目前那些从暗夜沙漠中出来的流浪者并未掀起惊天大浪,也许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忌惮神族,并非是忌惮猎神者。
经过千百年的和平岁月,众神时代早就已经过去,现在的猎神者也渐渐的没落。
或许流浪者正在试探这个全新的世界,如果时机成熟,他们一定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兴风作浪的机会。
秦昊天骑上自己的金狮,一手提着枪,带着秦家的人出了大院。
“大公子这是干什么呢?”
“出门透透气,看看外面的世界,免得前辈在老父面前告我不知进取。”
江离洛呵呵一笑,年轻人就是浮躁,一点刺激也受不得怎么成的了大事?
秦昊天不再理会江离洛,骑着狮子走到了街上,看到了满街的黄眼人。秦昊天也并不是庸才,性格虽然有很多缺陷,真本事还是有。一眼就认出这些是活尸,他提着枪,一枪就刺穿了五具活尸的脑袋。
但是秦家的其余人却不知道怎样才能让活尸失去能力,他们出手也狠,将那些活尸的脑袋全部砍掉。活尸的脑袋落在地上,嘴巴还是一张一合,瞪大了黄色的眼睛瞪着众人。
失去脑袋的身体却依然还在前进,不过没走一会儿身体就倒了下去,但是脑袋却像虫子一样在地上蠕动。
“饿!”
突然那些脑袋开始说话,边蠕动边说着“饿”字,这个声音不一会儿便在空中响起。整条街道都是喊饿的声音,江离洛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可是听见这样的声音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前辈,这是怎么回事?”秦昊天看着眼前的情景,脸色也不是很好。
江离洛笑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这一次回来是让你联合轩辕氏和袁氏一起对抗流浪者,因为你们几家有法宝可以联合对抗强大的猎神者。”
秦昊天抽抽眉:“前辈不是我不愿意,当黑僧和疯道出现的时候我就已经带人去过了,可是他们真的好强!”
“不强就不是流浪者了,我希望你们三家不计前嫌,可以重新联合在一起。”
秦昊天没有说话,三家的渊源确实不好说,他提着枪将地上的脑袋一个个的刺穿。
这条街道上的活尸瞬间被杀得差不多了,但是却有更多的活尸冒出来,眼前的情景好像已经不受控制了。不找到源头,这件事情就不算完,现在这件事已经让其余的城市也进入了黄色警戒状态。
淮河市到处都是特别部队,尽管都已经出动,但是对于现在的状况也不能报太乐观的心态。
就在这时候,天空中突然出现一道虚影,他站在一栋高楼上望着江离洛。
江离洛对这样的气息异常敏感,他飞身而起,飘向了那道虚影。那道影子见江离洛赶来,竟然再次飘走了,他的速度极快就像是飞行在空中的隐形战斗机一样。
那道影子向淮河市郊外飞去,江离洛的速度奇快,他很快便追上了虚影。就在不远处,那个影子落在郊外的淮河岸边,他的肩上扛着一个炉鼎。
看着那个影子,江离洛手指微微颤了一下,这个扛着炉鼎穿着灰色长袍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流浪者之一。
“炼尸者!”
“嘿嘿!江离洛,你竟然还活着,还没有死?”
江离洛的双手背在身后,他离炼尸者仅仅一丈的距离,江离洛可以看见那尊炉鼎上的油。这些油是他炼尸体时流下来的尸油,这尊鼎中也不知道炼过多少活人,没有一万也有五千。
“鼎鼎大名的炼尸者竟然会出现在淮河市,你也逃离了暗夜沙漠,当初的你可是被流放在暗夜沙漠中心。从任何一个地方到中心,都有数百万公里,且周围危机四伏。”
炼尸者冷冷一笑:“百万公里算什么距离,我还活着,你是不是很意外?”
江离洛慢慢的靠近炼尸者,他依然没有转过身来,江离洛走到淮河水边和他肩并肩靠在一起。他的身上散发出尸油的味道,很是难闻,不过江离洛不在乎。
淮河水面平静无波,下过雪以后,河面已经被冻住了。
江离洛看着河面,从地上捡了一个石块扔向了冰面,石块顺着冰面滑向对岸。
“我不意外,能够活下来的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像你这样的超级高手怎么会那么容易死去?”江离洛拍拍双手,笑着说,他转过脸看见的是炼尸者干枯又布满纹理的脸颊。
他胡子拉碴,却目光柔和,怎样看也不像是一名罪大恶极的坏人。
“你好像老了很多,我记得你刚刚被放进去的时候,是一名英俊的美少年。那个时候你多少岁,好像才十九岁吧,十九岁就杀了上万人。”
江离洛回忆着往事,炼尸者是那一代人中的天才,可惜误入歧途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捉他的时候,牺牲了二十几名猎神者,其中一位神界小神也死在他的手中。
“岁月不饶人,我可是嫉妒你得很,还是一点都没变。我应该洗个脸,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好多年了已经忘了。”说完,他用炼尸鼎将冰面砸碎,然后俯下身子用淮河中的冰水洗脸。
这里只有他用手舀水的声音,噗哧噗哧,很有节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