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雪灾3
山洞里,云澜蹲在火堆旁烤火,冰冷的手脚渐生暖意。
刚刚汉子回来将陶罐给他后又出去了,说是要去找食物,然后从怀里掏出五颗板栗全给了他,让他先烤着吃了垫垫肚子。
他没有动板栗,外面天寒地冻的,这里又是深山老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里那么容易找到食物,一会儿汉子空手而归至少还有这个板栗聊胜于无。
陶罐小,水开得快,从布袋里摸出个巴掌大的小碗,倒了一小碗热水,两只手捧着边凉边小口小口地喝。
水润过的嗓子要舒服许多,掌心也被捂热,小罐里还剩下半罐水,放在火堆旁温着,一会儿汉子回来可以直接喝。
火光将山洞照成橘红色,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角落里的破瓦罐碎片,他在里面挑挑拣拣。
运气不错,半个破瓦罐,三大片陶片,放雪里用粗布搓洗干净,再放火里燎一下。
然后放雪里搓洗干净,瓦罐装雪烧开,开水将三个陶片烫一遍,再装雪烧开,如此反复四五次,云澜才觉得可以了。
他把这些倒腾完,那汉子也回来了,竟然真提了两只野兔!
“运气挺好,掏了个兔子窝。”方文林也高兴,至少今明两天不用愁食物,“匕首给我用一下,我把兔子处理了。”
兔子是活捉的,但走这一路也冻得进气多出气少了,这些年走南闯北,杀生活计他都做熟了的,三两下就给剥皮去脏弄好了。
火堆上多了一只兔子。
“今晚上有暴风雪,我趁现在还能见点亮出去多拾点柴再装些干净的雪回来,你注意着不时翻一下兔子就行。”
云澜见汉子肩上的雪都没化完就又出去了。
这次去的久一点,再回来时山洞一侧就堆满了树枝,用个两三天不成问题。
嗯……似乎还打理了下自己?
方文林一直知道云澜在看他,心中有些紧张和忐忑。
他刚刚趁着拾柴的功夫,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又用雪使劲搓了把脸,就连头发都散开用雪揉了两把,就怕身上太脏惹了云澜嫌弃。
是哪里没收拾妥当吗?这天气没法洗澡,是有臭味熏到澜哥儿了?
其实云澜比他脏多了,脸上涂得乌漆麻黑,兜帽上的黑灰血痂板结成块,鞋子就像被地沟油泡过,油腻腻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股又酸又臭的味道。
即使这样,他依然觉得云澜是最干净的。
方文林越想越忐忑,心里装了事,手上许久都没动一下。
“该翻面了。”
“啊?啊,是、是该翻了。”
汉子换了身墨绿色的短打,应该是和之前那件外衫是一套的。
看质地是上好的棉布,仔细看能发现里面是掺了丝的,还用绣线绣了墨竹暗纹!
不是乡下泥腿子能买得起的。
“你……认识我?”
云澜刚刚光注意这人穿着了,现在借着火光才看清汉子的脸,肤色黑了点,却是个俊朗坚毅的长相,尤其是一双眉眼,生的极好。
这样的样貌他不该没有任何印象才对。
虽然早有预料,但云澜真的对他毫无印象,这一认知仍然让方文林的心刺痛了一下。
“你该是不认得我的。我是清河村的方文林。”语气闷闷的,带着主人都不易察觉的失落。
但是云澜听出来了。
方文林……清河村……想起来了!
“啊,是你,闯荡江湖的勇士。”
清清脆脆的声音满含赞叹,听得方文林耳热,“哪是什么勇士……”
“可不能这么说,那个时候你才十六岁吧,就敢走出山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真的勇士。”
云澜眼神真诚,语气认真,并不是哄人开心的恭维,这下子方文林连脖子都红了,心里更是跟吃了蜜似的。
“你快和我说说外面是什么样的?”
方文林看云澜又从他的布袋里摸出个小碗。
“喝点水慢慢说。”
云澜自是知晓方文林那悲惨的童年,刚刚见人失落,便想着寻个合适的话题转移,没想到方文林倒是真给他认认真真讲起来这些年的经历。
而他竟也听得入迷。
……
当年。
十六岁的方文林背着行囊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从小生活的地方。
包袱里只有一套换洗衣裳和那一两银子。
离开的决定并不是一时兴起,所以出了村他直奔安阳镇的北城门,这一片是许多行商的落脚点。
这是他前两年来镇上做工的时候偶然间接触到的。
叩叩叩——
“俞老大。”方文林耳濡目染了两年,恭恭敬敬地给面前的大汉行了一个抱拳礼。
自此他便跟着俞老大的车队一路向北,当个上货卸货的苦力。
俞老大的车队什么都拉,有点半商半镖的意味。
茶叶、布匹、瓷器、毛皮、送信,甚至还有护送地主老爷去其他郡等活计。
方文林跟着跑了一年,从一个什么也不懂空有一腔莽劲儿和力气的傻小子成长为车队里数一数二的人物。
他人虽沉默寡言,但并不是真傻,若是不学点其他东西,他就算是到了京都也一样是只能干苦力。
俞老大虽然行事有几分凶悍霸道,但并不会苛待自己人,他的车队能干得下去光靠他自己一个人可不行。
所以即使是苦力方文林每个月也有一百五十文,还包吃住。
来走车队的人少有家室,多是孑然一身的浪荡子,没个存银钱的心思,得了工钱要么是去喝酒,要么就是去楼里找漂亮的女娘哥儿,醉生梦死,刚到手没几天就给花了个精光。
方文林这时候就会去寻那些人孝敬些铜板学些本事。
那些人当然不会真把自己吃饭的看家本领教了去,就只教一些基础的把式。
即便是这样,方文林也没生气,抽、劈、点、刺、击,五个简单的基本剑式用树枝一练就是半年,日日不辍,倒是真让他给琢磨出点东西。
车队里有个老打手曾经是个猎户,会使弓箭,又有一手寻踪辨迹的本事,在队里还挺有威望,尊一声冯叔。
冯叔每月的工钱足有一两半银子,但耐不住他酒和女人两样都沾,根本不够花。
便主动找上方文林,问他学不学这些狩猎本领,一百两银子他就教,这时候方文林已经升为普通打手,每个月有三百文。
方文林毫不犹豫,学!
此后方文林的工钱刚下来就进了冯叔的口袋,自己只留三分之一。
车队的人都知道方文林平时没个爱好,留这钱是要做什么?
被问得急了,方文林脱口而出留的老婆本!说完他自己都愣了。
车队的人听见却都笑了,笑话他到底是个没“经历”的小娃娃。
方文林却沉默良久。
这日之后车队的人发现方文林每日除了练剑、拉弓之外多了个爱好——看书。
看的什么书,他们不知道,但一定不是那些什么《春日娇》之类的浑书,因为上面全是字没有图。
人就是这样,越是看不懂的东西越是觉得高深莫测,就连俞老大都被惊动了,还以为自己招了个什么离家出走、失落在外的小少爷。
后来才知道方文林看的是小儿启蒙的《千字文》。
“《千字文》?哈哈哈哈。”云澜都能想象到当时俞老大的石化表情。
“我以前没有读过书,只能从头学起。”方文林说起以前也是感慨。
那时候车队可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多久,他只能先去书铺买书,然后找专门帮人写信的先生教他几句。
若是在一个地方停留的久,他就提着束脩去拜访夫子,可以多学几句,还能练一练字。
他不是正式的拜师,每次学习最多不过一个月,短则七八天,却拿的是整月的束脩,人又是个好学勤勉的,大多数时候都会有夫子应允。
若是遇到那种少数的情况,他就找那些学子,只学读写,不用他们讲解其中深意,那些学子既体会了一把为人师表,又能赚个外快,自无不应的。
也就是这样,磕磕绊绊地将那些基本的读本都学完了。
“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执行有力,你是个有大毅力的人!”这要是放现代那是妥妥的职场精英。
火光明灭,给方文林的侧脸打上一层天然阴影,立体骨感。
云澜不由出神,也是职场男神。
方文林没什么说书的天赋,这些事情被他三言两语就说完了,故事讲得干巴巴的,但云澜却知晓这平淡语气下的艰辛。
而他不知道的是不管是离开山村还是读书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方文林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夏日午后,他刚从码头扛完大包,汗流浃背地往城门口走,一双眼睛被汗水辣的通红。
拐出巷口就听见云澜与书铺老板的对话。
“你这个小哥儿倒是有意思,竟然识字读书,又考不了功名,花这钱是为什么呢?”
“读书不一定就是为了考科举,也可以是为了明是非,辨善恶,识好歹,知良莠。书中包罗万象,我现在无法去亲自看看这大历的大好河山,便只能从这书本里窥一窥锦绣光景。”
那天阳光明媚,站在书铺门口的云澜怀里抱着几本薄薄的册子,一身天青色的长衫,清清爽爽,整个人都好似发着光。
而那时候躲在角落阴影中的他看着自己布满伤痕和老茧的手以及已经磨的看得见脚趾头的破草鞋,怔怔出神。
他其实并不能完全理解云澜说的话,但他还是从里面听出了两个意思,一个是云澜想要去外面看看,另一个就是读书好。
故事讲到这里,兔子也烤熟了,方文林就止住了话头。
“应该熟了,我给你片肉,你的小碗呢?”
云澜咽了咽口水,“你等下。”
然后方文林就看见云澜变戏法似的从他的布袋里掏出来一小袋盐,一双短筷。
小心翼翼地捻出一小撮盐,撒在烤兔上,一抬头就看见方文林一直盯着自己的布袋看,眼里满是惊奇。
云澜觉得有点好笑,“这袋子是我自己缝的,里面用布做了隔层,可以放很多东西。”
尴尬地移开视线,方文林心中暗恼,哪有汉子一直盯着哥儿看的,好在云澜似乎不介意他刚刚的失礼。
一只兔子两个人分着吃了精光,肚儿里总算是有了点东西。
然后是睡觉的问题。
那个泥台子方文林自然是让给云澜睡的,自己则是坐在柴堆上靠着休息,“我守夜,你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