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风云小吃27
做什么?当然是哄你开心了。
这话方文林自是不会直接说出来的,活动了下有些酸疼的肩膀,“好久没打猎,有点累,今儿不打算出门了,便想着和你一起做陶休息休息。”
云澜哪里会不懂方文林的心意,心中一片酸软,也装作不知道的模样,笑盈盈地说着好啊。
四方天地下,两个成年汉子一人一张小板凳相对而坐,衣袖高高挽起,露出一白皙一麦黄两双小臂。
云澜转动圆盘,方文林则是捧着泥巴塑形,湿软的陶泥在他的手中时高时低时胖时扁,眼看着一个像样的圆肚器皿就要成型,下一秒就突然破了口子干瘪下去。
几番尝试都未能成功的方文林诚恳地评价道:“还挺难。”
又一次失败后,两人工作互换,这回方文林来拉动圆盘底座,云澜去捏泥巴。
已有三天经验的云澜动作就要比方文林熟练顺滑许多,虽然做的也不算好,但至少最后能有个完整的成品。
两个人一起,即使总是失败,也依然快乐。
院子里突然多了一批形状各异还不能碰的“土疙瘩”,这让活泼好动的狼崽子很是苦恼。
起初看见它父母在玩泥巴它还挺开心,因为它也喜欢玩。刨个坑,再撒泡尿,就可以和稀泥了。
但是它父母的玩法好像和它不太一样,不往里面尿尿就算了,和的稀泥还要留着,真是让狼不懂。
不过因为它听话地不去弄坏那些泥巴,它爹奖励了一块黄澄澄的南瓜给它。
中午云澜要做蒸南瓜,用的就是小院菜地里的那颗南瓜,这东西能放得住,吃不完也没关系,不过他还是切了瓜屁股让方文林喂狼崽子。
看着吃得欢快的狼崽子,方文林很是意外其对南瓜的喜爱,他原本以为这狼崽子只喜欢吃肉呢。
这狼崽子是个杂食的,不论是活的山鸡野兔,还是热腾腾的肉包子,亦或是这甜糯糯的南瓜屁屁,它是来者不拒,也算是个稀奇了。
简单用过午饭,午觉过后,云澜和方文林又坐回了小板凳,继续他们的制陶大业。
当你放松下心神只享受快乐的时候,一些有意思的灵感便会迸发出来。
“我们做个南瓜吧。”云澜花着一张俏脸,搬了一大块泥巴摆在圆盘上,眼中跃跃欲试。
风吹起云澜的发丝,扫到方文林的脸上有点痒,他用手挠蹭了一下,本就脏兮兮的脸上便又多了一条泥巴印子。
他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并认真思考着该如何做,“实心的恐怕烧不透,我们可以做成空心的。”
云澜觉得很有道理,认同地蒯下一半的泥土,“空心的南瓜……咦,那是不是可以做成南瓜形状的瓦罐啊。”
脑海中模拟了一下觉得可行,方文林便和云澜认真研究起这个造型特别的瓦罐。
为了美观,他们自然是选择做个圆南瓜,将南瓜一分为二,上面是盖子,下面则是锅,锅盖的把手做成瓜蒂的形状,再加一片叶子作为装饰。
年轻的夫夫就这么在院子里玩了一天的泥巴,脸上的笑意就没有消散过,明朗灿烂的笑容让这灰扑扑的天空似乎都亮堂了些。
虽是简单的快乐,但身心愉悦,方文林觉得休息的效果比之在床上躺个一两天都好,由内而外的舒爽让他浑身充满了干劲。
……
外出玩耍了一圈的小不点回到家时就发现院子里又多了许多不能碰的泥巴,长得还都差不多,圆滚滚的,像它经常顶着玩的小球。
鼻尖嗅到了不同寻常的香味,它直奔左边的灶屋而去,屋子里只有它阿姆一个人,这不重要,灶台上的山鸡才是重点。
嘤嘤嘤地蹭人小腿,讨食的意图不要太明显。云澜是个惯孩子的,撕了一只鸡腿给狼崽子,“明天跟着你爹好好表现啊。”
是的,在家休息一天之后,明天方文林又要外出打猎了。
进山快半个月,统共就见了两次太阳,还总是下夜雨,眼看着天凉了起来,两人都怕初雪提早到来,故而想要早点猎够过年的野物下山。
……
“呼……”哈了一口气吹在手心里,云澜缩着肩膀使劲搓了搓掌心,天是亮的越来越晚,温度也是一天比一天低,早上起床都能看见白色的呼气了。
昨晚上又下了小雨,湿冷的空气黏着肌肤,激起一层让人烦躁的潮乎乎的鸡皮疙瘩。
呲。
选了没有受潮的干柴,熟练的生火烧水,代表着温暖与希望的火光渐亮,一扫秋雨带来的烦闷。
滚了芝麻的面饼被一个个贴在铁锅上,他做了两种口味,一种椒盐一种糖心,全都烙得干干的,这种潮湿的天气方文林带着吃也不用怕放坏了。
当然,只一个干馍馍总觉得差点意思,他又去抓了一小簸箕的干辣椒,用剪刀斜着剪成长条。
剪好的辣椒条再用筛子过一遍筛,把里面的辣椒籽都筛出来,然后将辣椒冷水下锅,水开之后煮上三五分钟,捞起来沥干水分,这样就能去掉大部分的辛辣味也方便后续挂浆。
沥干水分的辣椒里加入淀粉、食盐、芝麻、花椒粉等,再打上一个鸡蛋,充分搅拌均匀。
锅里倒油,油温五成热时把辣椒倒进去炸,一边小火慢炸一边用筷子搅动防止粘连。
劈里啪啦声音变得清脆之后就炸好了,捞出来把油控干,趁热加入花椒粉,抛颠簸箕,使炸好的辣椒与花椒粉均匀混合。
就这样,香酥可口的香辣脆就完成了。
油布包上烙饼,竹筒装满香辣脆,灌满水囊,未来三天,方文林就得靠着这些口粮在山里头解决温饱了。
“好香,做了什么好吃的?”
起床闻着香味寻过来的汉子一进灶屋就从身后搂住了云澜的腰,一颗大脑袋沉沉的压在人右肩上,亦步亦趋地跟在人后头转悠。
“香辣脆,你尝尝。”莫名负重的云澜有些无奈地抬起右手,反手轻轻拍了拍那颗圆润的脑袋,左手从簸箕里捻了一颗温热的香辣脆塞进这颗脑袋的嘴里。
新鲜出锅的炸物还带着热意,正如其名,香辣酥脆,越嚼越香,方文林只吃了一口便胃口大开,很想斟上一杯小酒,细细品鉴一番。
“好吃,这东西看着全是辣椒,没想到吃起来倒是不辣。”肚里的馋虫被勾了出来,他终是站直了身体,没再挂人小哥儿身上,自个儿又去簸箕里捻了两口嚼着吃。
“今天时间紧,做的简单,你要是喜欢,下一次我还可以加上茴香,配着花生豌豆一起,还可以单拿出来炒菜吃。”
“快打住,再说下去我就不想走了。”哪个男人能拒绝得了温柔乡,反正方文林自认是做不到的,光是听着云澜这絮絮叨叨的家常,他便恨不得关上院门和云澜腻歪一整天。
被方文林这一闹,云澜心里那一点离别的愁绪就被冲散了,笑着将人赶出去,“快去拾掇你的家伙什,一会儿就吃饭了。”
因着昨夜下了雨,山路湿滑,不宜摸黑出门,所以两人还能一起吃个早饭,等晨曦微照再去林中探索也不迟。
方文林是个听夫郎话的,虽然昨天晚上就已经把要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但他还是拐去隔壁的柴房拿出背篓掀开再检查了一遍。
弓箭、砍刀这些器具上盖着一叠小被,不同于其他物什的冰冷,背篓里的小被摸着干燥温暖,连带着紧挨小被的麻绳都被染上了温度。
年轻的汉子还不太能藏住情绪,这会儿掌心摩擦着小被,嘴角压都压不住。
他家澜儿早起特意给他烘了小被。
宝贝地将小被放回背篓,方文林心情极好地去开了院门。
挠了半天门的小不点终于等来开门人,结果还不等它冲进去,就被他爹逮着薅了一遍狼头,“哎呦小不点欸,你阿姆可喜欢你爹了呢!”
莫名其妙被撸了一遍毛的小不点有点懵,傻乎乎的吐着舌头打转,压根儿就听不懂汉子的炫耀,耸了两下湿漉漉的鼻子就找准了方向,趁着汉子一个不注意就溜了进去。
方文林颇为遗憾地甩了甩手上的水,站起身子去关院门,手刚碰上门闩,心里便是一咯噔。
坏了!
他赶忙回头去找小不点,同时灶屋里传出云澜的一声惊叫,“小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