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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无名荒山埋忠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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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年。

    积弱已久的大清王朝,倒是难得的硬气了一回。

    六月二十一那天,明发上谕,同时向十一国宣战,大有与世界为敌的气概。

    只不过,硬气是硬气了,可这结果么,却是没有丝毫的悬念。

    又败了,大败,惨败!

    津门丢了,京城丢了,皇宫都被洋人翻了个底朝天。

    太后带着皇帝,丢下了爱新觉罗家的体面,匆匆忙忙,一路往西安逃难去了。

    好在西太后在逃难方面颇有些经验,早些年里,她就跟她爷们,往热河逃过一回。

    当然啦,皇家逃难可不能叫逃难,不好听。

    这一次,她们自称是西狩。

    英、美、俄、法、德、意、奥、日,八国组成的联军七月攻入天津,八月攻陷北京,烧杀掳掠,很是做下了不少操蛋事,史称“庚子国难”。

    这场国难的硝烟下,掩盖了种种让后人不得其解的诸多疑问。

    比如洋人攻破京城,天下督抚竟无一起兵,还搞出一个东南互保来。

    事后朝廷不仅不追究,反而还公开表态,这事儿办的,“实乃老成保国之举”。

    比如洋人联军中,有些吵着要增兵,有些却拦着非不让。

    再比如,洋人每次占了上风,向来是要求割地赔款的,割地在先,赔款在后,可这次搞出这么大动静,竟是寸土未割。

    当然了,这次的赔款也是创了记录,四万万五千两,划下来每个国人头上摊到了一两白银。

    本书说的故事,就是发生在这风云诡谲,内忧外患的乱世之秋。

    这年的十二月,远在湖南,号称是五岳独秀的南岳衡山,已是大雪封盖。

    衡山山脉自北向南,群峰连绵,气势恢弘,数得上名号的便有七十二座山峰,最南者名为回雁峰,有诗为云:“青天七十二芙蓉,回雁南来第一峰。”

    寒冬时节,积雪皑皑,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户,也不会在这光景入山刨食,自讨那个没趣。

    整片大山似乎是安息了,往日里的生机与林间的鸟语皆已消逝,剩下的唯是一片沉寂,令人绝望的沉寂。

    嘎吱……嘎吱……

    几声脚步踏碎积雪的声音,不合时宜响起。

    在离回雁峰约摸有七八个山头的一个小山坡上,不知何时,竟然出现了一个孤单的旅客。

    从他的外表看来,简直是这个冰凉世界里的异类,即便是最有眼力的老江湖,恐怕也难猜出他是三十岁,还是四十岁,又或者是五十岁。

    他的脸憔悴,瘦削,瘦到干瘪蜡黄的脸皮,紧紧包着骨头,煞是吓人。

    此人身着月白色长袍,长长的须发已然斑白,在嘴角处,胸口处,衣摆处不知为何却是星星点点沾满了红色的血迹,好不刺眼。

    他看似高大的体格可以说明,他也曾是个相当健壮的汉子,只是眼下骨瘦如柴的四肢,和了无生气的脸色,令人一眼便知,他已是快接近油尽灯枯了。

    勉力站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山坡上,他用干枯的大手搭在额前,尽力张大无神的双眼,望向南边。

    长期的山间跋涉,他很清楚,以他现在的情形,要翻越这七八座山头,无疑是痴人说梦了,于是在心灰意冷之际,嘴里不由喃喃自语起来。

    “军门,标下无能……只恐是要有负……”

    自怨自艾间,他找了块大石,仔细的抚去了石上积雪坐了下来。

    坐下之前,他先把背在左肩上的,用一块白色大氅裹着的硕大包袱解了下来。

    他确实是筋疲力尽了,手上使不出多少力,当放下包袱时,着地很重。

    “哎呦!”

    白色包袱里传出一声痛呼,紧接着钻出来一个的小脑袋,虎头虎脑的。

    “福伯,你摔疼我啦~”

    男孩有些埋怨,用稚气的口气嚷嚷起来。

    男人很抱歉的答道:“我当真不是故意的,可有摔伤?”

    说话间,名为福伯的男人打开了包袱,从里面抱出来一个小男孩,男孩大约十来岁,穿着上好精致的褂子,脚上是一双鹿皮制的软底小靴子。

    这个孩子的脸色虽然也有些苍白,但是他灵动的眼神,饱满的中气,结实的小胳膊小腿,都说明了他所经受的苦难,肯定没有他的同伴多。

    “小少爷,现在怎么样了?”

    福伯很是焦急,因为男孩还在揉着光溜溜,圆滚滚的大脑门。

    “嗨!不碍事!”

    男孩见同伴真着急了,反倒是有些讪讪然,灵动的眼珠一转,立马换了副小大人模样。

    只见他双手一背,也不管被磕肿的额头了,踱着四方步,嘴里慢条斯理的说道:“油皮都没破一点,当得什么大事!咱们骁骑营的爷们,哪怕是断手断脚,也不带吭声的!”

    饶是这小半年来经历了种种不堪描述的遭遇,眼下自个的身体也疲惫到了极点,福伯仍是被男孩的俏皮模样给逗乐了。

    “嚯!真爷们!不愧是咱骁骑营的将种子!”

    望着男孩本是粉雕玉琢,但现在红彤彤的额头,可他却又强自忍痛,故意的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

    福伯的心里泛起了一阵暖意,这孩子像他爹,有事宁肯自己扛着,也看不得他麾下的兵受委屈。

    男孩倒也不讲究,一屁股就坐在福伯身边,那块已经被清理干净的大石头上。

    “真不疼?”

    “真……疼还是疼的,小三儿在就好了,记得他那包袱里还有些万宝堂的膏药没用完哩。”

    说到小三儿,男孩像是想起什么来了,问道:“小三儿呢?他上哪了?”

    福伯的身子微微一颤,沉默不语,整个人似乎又耷拉了一些。

    “去找吃的了?真奇怪,凭小三儿的功夫,每次都是沿路捣鼓几下,兔子啊野鸡什么的不都齐活了吗?”

    男孩半靠在福伯身上,并没有注意到福伯的神情变化,继续道:“福伯,我饿了,饿得我呀头昏眼花的,一会要是小三儿又是弄了些松鼠啊野菜果子什么的糊弄人,就罚他再去打只野鸡,不,要三只!我又琢磨出几种新做法,正好试一下……”

    “没了……”

    “什么没了?”

    男孩猛然坐起,紧紧盯着福伯,生怕听岔了任何一个字。

    “半日前,我们又被大内高手撵上,小三儿……独自引开了追兵……”

    “你是说小三儿没了?不,不可能,他说过,在林子里没人能追得上他!”

    “小三儿他,他吹了诀别哨……”

    纵然有千般万般的不舍,福伯仍吐露了实情。

    “诀别哨?!”

    男孩想起诀别哨的含义,不由得愣住了,缓缓念出声:“军旗挥,军号催,铁甲洪流齐相随,诀别哨,英魂归,百战沙场几人回……福伯~”

    念到最后,男孩已是泪眼婆娑,福伯两字,竟是明显带上了哭腔。

    “少爷,噤声!”

    福伯严肃低呵,但马上又放缓语气:“好男儿流血流汗不流泪!可不要让小三儿给笑话了……”

    男孩毕竟还小,一想到自打记事起,就朝夕相伴的贴身之人,就此阴阳相隔,稀里糊涂的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这么没了,不由得悲从中来,止不住的流泪。

    “在保定,阿大没了,在开封,阿二没了,现在……现在就连小三儿都没了……,福伯啊,他们不止是我的伴伴,他们……他们可也都是你的儿啊!”

    男孩眼泪鼻涕齐流,不管不顾的起身就要往回走,去寻那个一笑起来,两眼就只剩条缝的小三儿,那个能陪他上山捉鸟,下河捞鱼,整日里围着他打转的小三儿。

    “混账!坐下!”

    福伯声色俱厉,须发皆张,难得的对男孩用上了重语气。

    男孩被吓到了,一向对自己和声细语,生怕自己磕到了摔到了,有什么好玩意都紧着自己的福伯,居然会训斥自己。

    他不理解,亲生的三个儿子都没了,福伯他怎么还能坐得住!

    男孩见福伯满脸铁青,顿时不敢再使小性子,老老实实坐了下来。

    “福伯……”

    男孩小声唤道,希望缓和气氛,唤回那个和蔼可亲的福伯。

    “少爷,出京前军门交待我们,务必把你送到回雁峰下,潭云湖中的逐鹿书院。”

    福伯缓缓说着,轻声,但坚定。

    “可为了去这个什么逐鹿书院,折了阿大阿二和小三儿,这值吗?”

    男孩不解,为了送自己到这个不知所谓的破书院,一路上奔波不说,还白白送了三个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伴伴,这又是何苦来哉呢!

    随便找个隐秘的角落一猫,等躲过了这阵风头,再伺机而动,不更划算吗?

    “逐鹿书院规矩大,每隔十二年,方开一次山门,逢子而开,应天而取,每次,最多只取一人。”

    “啥破规矩!合着十二地支里只有子年方开,错过了就再要等上十二年呗?”

    “不用等。”

    “嗯?”

    “错过了,便是无缘,再等也无用了。”

    男孩这才明白,为何福伯几人就算是不惜暴露行踪,不顾自身安危,也要全力护送自己前往这个逐鹿书院。

    “这么说,我就是应天之人?”

    男孩突然反应过来,这个牛气冲天,规矩大到离谱的逐鹿书院,还真是有点眼光,居然能在天下数万万人中挑中自己。

    “呃……”

    福伯欲言又止,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有话就说哎!”

    男孩还在琢磨,自己到底哪里是异于常人,竟然能被这个逐鹿书院给选为了应天之人。

    “少爷……应天之人,另有其人,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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