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水潭群魔,无法摆脱的魔物印记
水很冷,寒气直往骨子里钻。
李铮迅速扭头看了四周一眼,水里太黑太幽深,他只能看得见近在咫尺的水鬼,远一点的地方根本看不到,也不知那个小孩掉落到哪里去了。
此时再看那水鬼,它落到水里似乎得到了能量补充,爆裂的肚子长出肉芽,脑袋也从胸腔钻了出来。
双眼球原本被锤爆裂,现在也长好了,在水中欢快游动着,只有一些筋脉虚虚粘在眼眶里,死灰色的瞳孔再次映出李铮的身影。
水鬼脸上露出羞耻以及暴怒的神色,估计它从来都没遇上如此屈辱之事:自己竟然被猎物赤手空拳爆锤了!!!
水鬼张嘴无声地狂嘶,水波震荡。
李铮双头齐齐扬眉,眼里的邪火亮如太阳,他在水里无法出声,只做了个口型:“不将孩子交出来,我就打得你妈都认不出你!”
躬起身四臂往后用力一划,轰一声,借助水的反作用力他如闪电般飞射至水鬼面前,四臂抡拳再次开打。
水鬼不甘示弱,在水里它的力量源源不绝,与之前脱离水面之后的弱小可是绝然不同。肿胀的巨手涌出巨大的力量,与李铮的四臂碰撞,竟然斗得旗鼓相当。
水鬼露出狞笑,张牙舞爪,打算让眼前这个人类付出沉重的代价,然而它很快发现李铮不讲武德。
双头四臂猛然左右一挣,撕裂身上衣衫,化作了一模一样的两人,并且两人身形同时膨胀。
一个化作头戴斗笠蓑衣,身缠锁链手握门板大的屠刀的巨人屠夫。
一个化作头戴傩面,身形健硕,手握断刀的怪人。
两人刀光一闪。
绝杀!
屠夫强大的气势之下,水鬼就像婴儿那般弱小。门板大的屠刀在水鬼上半身飞舞,有如名医手中的手术刀般,将水鬼的皮肉骨剃得片片分离。
而傩面怪人则没屠夫那么讲究,横切竖劈,几下就将水鬼下半身斩成十几块。
两者合力只一眨眼功夫就将水鬼切成碎块。
只见水鬼的肉块骨头纷纷扬扬往下沉去,一团团绿色液体往四周扩散,惹来水中无数冰冷的目光。
魔物套装的感官与人体不可等同而言,水里的黑暗无法阻挡李铮此时的视线和感应,所以他立刻发现身周悬着一具具的浮尸水鬼,水下黑暗里更是密密麻麻,都对李铮伸出浮肿的手。
这里是一个几百米直径的水潭,水里有着几十上百只水鬼,每一头都不输于自己杀的那个。
而水潭深处,庞大的魔气扑面而来,李铮瞬间毛骨悚然,连屠夫的暴虐之气都为之一滞。
绝对是个大家伙!
这下麻烦了!
他心念电闪。眼前场景变换,水潭群鬼渐渐虚化,眼前再次显露出村口的风景。
冰天雪地,银装素裹,一条路堆满积雪斜向下延伸向远方的树林。
背后是静寂的村子,挂满冰条的树木,茅草顶的泥砖,隐隐可见的炊烟。
李铮再看向之前小孩消失的地方,白茫茫一片雪,底下是农田,并没有什么水潭河流鱼塘之类。
原来自己刚刚又闯入了魔域!
他感受到自己心脏处一个魔物印记恰好形成。
这东西有完没完?!
正常人是先被下了印记,才会被魔物摄入魔域。他现在已经两次先被摄入魔域,再产生魔物印记,很明显自己身上有些不同寻常之处。
李铮猜测自己是不是在魔物套装这条路上狂奔太远,以至于气息和魔域越来越契合,容易卷入魔域里?
看来要尽快成为降魔人,李牧说降魔宝具有锚定之能,轻易不会被魔物摄走。
他褪去了魔物套装,留下光溜溜两具身体在冰天雪地里打颤,赶紧将魔童收回体内,又再从屠宰场招来一套衣裳换上。
在魔域撕裂的衣裳是他从阳城购买的,穿去宴会表明自己与李家彻底决裂的态度,现在这一套却是李牧送的。
内衣之上穿一套上好锦衣袍,再披上一件纯白没一丝杂色的狐裘,脚上穿一双梅花鹿皮靴,活脱脱一个贵族公子哥儿。
李铮心道:以后这分身大法得少用,用多了费钱不说,一不小心就是人前露体,有伤风化。
正要踏雪而去,身后村里走出一个裹着棉衣的妇人呼唤道:“小毛,小毛,你去哪了?我早说外面冰天雪地没兔子,你怎么就不信,自个偷溜出来?外面冷,快点回家!”
李铮身体一震,一时不知心里什么滋味,以前他没深思魔物魔域对普通百姓的影响,如今才有感触,原来这个世界所有人都笼罩在魔物的威胁之中。
他想着那个孩子快乐的笑声,一时心里黯然。只能低低一声叹息,像逃跑一般头也不回地走了。
水潭魔域的单只水鬼实力不算强,应该都是下等阴灵层次,但是一群就非常麻烦。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自己四手难敌百拳!
而且潭底下还有一个大家伙在后面,说不定是幽兽的层次。
环境也超级恶劣,在冰冷的水里,普通人都不用水鬼动手,两三分钟就没了。自己虽然内功深厚,但最多也只能憋个十来分钟。
要不还是设法消了印记。程不苟曾说内功深厚的话,可以将心脏的印记挖了。
不过剖开自己的胸,挖了心脏的印记?李铮又觉得这个做法很不靠谱。
即使以他现时第十层的落日气功加上碎玉功都不觉得自己的生命力能强大到医治心脏受损这个地步。
还是得尽快炼化降魔宝具,成为降魔人!
一边沉思,一边踏雪而行。山路十八弯,在群山间兜兜转转,走了近两个时辰终于出了山,看见了官道和驿站。
时近黄昏。铅灰色的天空低沉压抑,白皑皑的农田,冰装雪裹的树林。天上有乌鸦啼叫,扑腾着落到树杈上,抖落一蓬雪粉。
李铮走进驿站。
驿站是官府设定的接力传递公文之处,也充当来往官员歇脚的招待所,不过私下也接待路人吃住来搞营收,所以可当它是客栈。
前院有个马厩,里面有许多马匹,一个驿卒正在喂食。
地上积雪都清扫得很干净,屋檐下掌起了灯笼。
李铮直入大门,掀开厚厚的毛毡门帘,迎面是暖暖的火气,浓浓的肉味。
正好是吃晚饭之时,厅里已经有十几人在里面吃喝聊天。
清一色都是劲装汉子,衣饰光鲜,每一个均系披风,各自携带兵器,举止有度,明显出自同一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