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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隐隐孤舟浪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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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来至楼下甲板上,各类应用之物有条不紊的放在最合适的位置上,既让人随手可得,又绝无阻碍道路,妨碍行动的可能。

    有用来近处顺风投掷的火罐灰瓶,也有用来灭火的湿砂水缶,至于用来罩人的渔网,掳船用的飞爪,也是一应俱全。

    而兵刃更是丰富。

    水战披甲者少,因此大多使用长枪单刀之物,只是这类兵刃皆是禁品,平常都用桐油刷了并用油纸紧匝了收纳于底舱夹层之中。此刻,拿在手里还有滑腻腻的感觉,于是水手们都是拿了麻布在仔细缠了枪杆、刀柄,而手里也沾了盐水,如此攥的才能紧些。

    除了仝霁云身沉力大拿了一柄宣花斧,风鸣、三郎和柳二郎皆用长枪。此长枪乃系水战专用之物,竹梢上下包铁,后面有铁环,前有三寸长棱枪头,更似梭镖一般。

    海上多用弓矢,可毕竟海上起伏颠簸,这弓矢的准头实在有限的紧,又不似内河作战,彼此可以皆成连船结阵接战。大海浩荡,看似巨大的船只散在海面上也如浮萍一般,灵活机动远胜原地等死,故船只冲角撞击,彼此接舷肉搏,才是正理。无论冲撞还是接舷跳帮,首要是不能落了水中,但凡是落水,凡披甲者必死无疑。

    更主要的是,海风盐分足,湿气大。弓弦平时仔细存放都保不齐要么松弛无力,要么紧致难张,若是再被海水侵蚀,便是一分战力也不剩了。所以弓矢更多的是用来惊扰敌人,无法持久。两船靠近之时,投枪才是要命的家伙。

    故此,海战中,若是朝廷水军不到肉搏战时,贯甲兵丁具在船舱候命,待两船相接才投入战阵,且多用弩手和砲手。而海客们本来都是商匪不分,所用船只至多是大号的商船、客舟,人手更是巴不得一个人当三个人用,岂能留着专门的战兵队?更何况,海客之间的争斗要的是来得快、去得快,一击不中,自然罢休。而势弱的更是以逃命为上,被追上万事皆休,追不上,万事大吉,一切以狠快为原则。

    而面对官军,除非朝廷水军发了狠紧咬着不放,海客们是不会与水师拼个你死我活。只因是无论胜败都是赔本买卖,败了不必说,即便是胜了又如何?反而成了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绝无罢休可能,而再豪横的海客又如何能与朝廷拼家底?海客无论能胜几次,败一次便是尸骨无存的下场,因此无论何等成色的海客遇到水师,皆是主动告退,溜之大吉为上。

    而此时却非如此,这些船就是来拼命的。

    向前甲板走着,仝霁云与众人言明了何等状况。

    原来,仝霁云送别柳晏后,便亲自率船来接应宗放。但是当座船自新洲转向北来,便发觉被人盯上了。说起来若非是仝家船队,寻常人根本意识不到。

    那阳目只是因为三个时辰内四艘不同方向、不同大小的海舟在其西方数里外划了个大大的弧线便消失,便判定自家的船被人盯上了,这话报给了仝氏父子,爷俩也立刻明白自己被盯上了。

    因为阳目说莫看四艘船不同,方向各异,且彼此之间间隔时间也不同,但有一样却是关联的,那便是四艘船的操船技巧太过相似,这是同一船队的舵手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共性。

    因为总是在一支船队里共进退,哪怕舵手来自五湖四海,慢慢的也会形成近似的操船标准,外行看不出来,仝家船队的瞭望手再看不出来,那就离死不远了。

    分明是同一船队出来的,为何这般小心的在附近出没?

    除了是怕仝家船队发现被人盯上了,还能是什么?

    到了前甲板,仝家老五迎了过来。

    “爹爹,弟兄们都进了吃食,正热着酒水和香肉,待会儿便上,其他的按着老规矩都安排好了。”

    “六郎和八哥儿呢?”

    亲儿子,仝霁云下得去手敲打,但是六郎和八哥儿是亲侄儿,尤其是八哥儿,可算是是仝家老大的老来得子。

    仝家老大比仝霁云还长了十一二岁,中间与仝家老二、老三其实还有三个兄弟姊妹,只是一场寒疫便都前后脚随着老爹走了。老母亲带着两个弟弟全靠着仝家老大抚养,许是少年奔波在海上惹了寒毒,虽然家境翻天覆地的好转起来,却迟迟没有自己的儿子。

    虽然老来得子,但是仝家老大早就明言,仝家的产业传到下一代,只按族兄弟排行来平均家产。别人家都是为了争家产打破头,而仝家却是兄弟三人推让差点儿翻脸。

    而这八哥儿也是个坐不住的性子,去年刚成亲,媳妇肚子还没动静,便随着叔父出海了。

    “八哥儿上了桅杆,他眼神儿好,和鬼瞳对脾气,这是上去偷师去了。六郎去底舱巡查去了。”

    仝家十一个儿郎未来必然各自一片天地,父亲与叔伯感情深厚,血脉兄弟间也是情深义重,五郎是仝霁云的二儿子,在就将自己定位为兄长的副手,并努力尽到维护手足的重任。

    仝霁云等便继续沿着前甲板向船后走去,无论战斗大小,战前的全船巡视便是主帅必须亲力亲为之事。

    五郎也加入巡查队伍,既然儿子在身边,向三郎等介绍敌情的话自然是帮老子代劳。

    同辈人说话,三郎他们也好插得上话。

    于是仝五郎继续说道,仝家的船出海,被人盯上倒也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只是今日毕竟与往日不同,因此再来仙桃岛前,便主动试探对方。

    说是试探,乃是座船向着西北往大明府的方向驶去,其实便是想试探,是咱们闯了别人的盘子,还是被人家当做了鱼腩。若是前者,咱们只要走得远了,这些人也就罢手了;若是后者,咱们远离大陆,行止海中,他们也该动手了。可惜,两者都不是。

    三郎等人听到这里,还能不明白其中利害?

    这些人分明是知道了仝霁云此行的底细,之所以若即若离是这些人怕丢了仝霁云的踪迹罢了。

    “三叔,知道您出海来寻我父亲。。。”

    仝霁云点点头。

    “你别怕折损我这老脸,实话说知道我来接宗大哥哥的,连这条船算上,只有咱老仝家人!”

    三郎点点头。现在脚下这艘船,若从外表看与寻常海商所用之船别无二致,且自从龙都港出来后便再未停泊任何港口。茫茫海上,以仝家行船的本事还能被人盯上,问题便是出在龙都港。

    之所以不惜暴露目的还跟得这么紧,就说明这些人知道这是仝霁云所在,但却不知此船往哪里去,否则直接往仙桃港而去岂不更好?

    听三郎这么分析,仝氏父子也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

    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是因为江湖中人能活到老,绝非本领高强,武功卓越之徒,唯有小心谨慎,思虑周密之人才能苟活下来,仝霁云不至于苟活,但是丰富的江湖经验已经给了他答案。

    自己早就被人盯上了,而盯上自己的人很清楚,最近自己只要有所动作,便是与他关心之事大有关碍。

    “这么看来,这必是父亲所说的那幕后之人所为啊!”

    “这落地生根,还真是无处不在!”

    风鸣等人私下里已经给这伙人起了个代号,便是落地生根。

    “我父亲那一路只怕。。。”

    柳二郎悚然一惊,这不是他思父心切,如果仝家都早已被盯上,那柳晏的归途又岂能一帆风顺。

    “秦越,勿要乱了心性。”风鸣抚其背,宽慰着他,“路要一步步走,咱们且先走过了这道坎,才能念及其他,否则于事无补。”

    别指望风鸣能说出什么软绵绵的话,这番话于他而言已经是难得了。

    “柳叔父就在边关,常年驰骋塞外,什么样的危险没面对过?更何况有仝三叔的老伙计行船,还有刺奸与云仆等情侦高手在侧,想要给他们下圈套哪那么容易!”

    三郎也宽慰道,这番话相比风鸣,那就柔和多了。

    “柳家侄儿,且把心放回肚子,咱们做掉这面前的贼人,我便派快船前去支援。再说,莫要小瞧了你爹爹,这二十年来,中山内外,大河南北,草原海路,你可曾听你爹爹说过有甚仇敌?”

    仝霁云将柳二郎拉到面前。

    “宗大哥哥是智计无双的文曲星下凡,你爹爹便是诡计多端,八面玲珑的灌江口二郎神!与他为敌的早晚是个死人,”

    他拿如铁杵般的指头点了点柳瑒的脑袋。

    “你可要把你爹爹这二郎神的名号传下来啊。”

    老家伙们少年时的戏谑,此时依旧如故,听仝霁云爽朗的笑声,柳二郎的心不知怎的,就这么平静下来。

    “三叔!”头顶传来声音,原来是八哥儿顺着主桅滑了下来,赤脚和小腿都抹了油,这么下来差点站不住,一把被五郎拉在怀里。

    莫看八哥儿已经成亲,也就是个十八岁的青年,许是仝家老大老来得子做下来的心病,若是儿子不娶妻生子便不许他出海,只是刚刚结婚,趁着父亲不注意,这小子便溜了出来。

    “三叔,那三个瓢子就在切边转悠呢,咱们迎上去?”

    “都是成了家的人,还没个稳当劲儿,急甚,先溜溜,溜足了劲头再动手,你和鬼瞳就在上面别下来了,就一张嘴能塞进去几斤肉?”

    不说仝家老大,仝霁云也心疼这个侄子,让他在上面待着,便是别掺和厮杀之事。刚刚结婚的人见不得红,犯冲!又叮嘱一番,眼看着八哥儿拿着温热的米酒和香肉上去,才继续巡视。

    说是香肉,其实大江南北,地上海上所指皆不同,便是海上也说得不是一样的东西。

    说香肉是狗肉者,乃是西陆的说法,到了最西边的瀛州又专指黑犬;而昆仑山南多以黄犬为香肉;至于昆仑山北则以犬似于虎而禁食,便以黑驴为香肉,于是海东之地也泛指驴肉为香肉。

    而中海及周边诸海,如渤海乃以南方蛮荒大陆之大羚羊为香肉,而北海则以驯鹿肉为香肉,至于西洋的海匪专以鲸肉为香肉。

    后者自然是万里长鲸仝霁云敬谢不敏的。

    因此船上便有用海盐腌制的羚羊肉作为战前加餐,用捣碎的香肉拌着鱼饭,还有米酒佐着,便是海上人家的美味。

    这边好整以暇的已经做好了迎敌准备。

    但是若是从旁观者眼里看,却是这如老牛般的千料沙船,已经被三只豺狼步步紧逼,慌不择路罢了。

    这三艘海舟,乃是尖底的快船,两艘大的不过五百料、小的那艘三百料而已,合起来也没仝霁云这艘千料沙船大,但是胜在速度快捷。三艘船彼此呼应,往来有序,乃是江湖海客的手段。

    之所以面对仝霁云,这三艘船竟如此堂而皇之的衔尾追来,便是吃定了自己是有心算无心。便是老虎,如今也是落单,难说与饿狼谁胜谁负!

    莫看这艘沙船并非专用战船,武备中火油硝石之类也是不足。但仝霁云毕竟是海上豪杰,底下船员更是身经百战之辈,打算先仗着驾船的手段与其周旋。这些小贼既然死咬着不放,那就先耗尽对手的精力和体力,便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但是总是拼着全力,一旦绷断了筋骨,那就是待宰的羔羊。

    已经是丑寅交时,最是人困马乏时,月夜昏沉之际,三只豺狼眼中的猎物此刻便要亮出獠牙了。

    “爹爹,三个清瓢子已经被咱转的七荤八素了,时辰差不多了,咱们是不是该下套子了?”

    众人在尾楼下面已经酒足饭饱,仝三郎探出头来喊道。

    仝霁云看了看天色,用手沾了口水迎着风略微思索,便下了令来。

    “咱现在是向着东北迎风,这三个瓢子在咱斜西后面,对咱有利,吩咐下去,开张来买卖了!”

    又对着几个儿郎说道。

    “跟着我右舷抢个头彩!”

    仝霁云一声令下,最先动作的是整条沙船所有灯火一起熄灭,若是三四里外,从那几艘海舟看来,便是就在嘴边的猎物,忽的就这么消失了。

    不是任何一艘船上的瞭望手都有一双夜猫子的眼,更何况海舟的桅杆本来就比沙船低了一大截子。盯了半天都是靠着沙船灯火引路,这突然间就让瞭望手们抓瞎了。

    这边可不会给他们重新适应黑暗,寻找自己踪影的机会。

    海船已经随着风速调整帆具,在海面上划了一个完美的半圆,转过身型顺风而下。

    几人儿郎互相帮忙,也披上两当铠并用披膊裹了。

    三郎和风鸣各拿了一张软弓和一袋竹箭,海上潮润,弓弦不能持久,因此用不得硬弓重箭,而船上水手大多用弩,更为稳定好用,只是弩具铠甲更是禁止民间所有,平常都是拆开了藏匿。方才刚拆了装下此时又纷纷装合起来,但都是用惯弩箭的好手,组装机弩乃是轻车熟路,这些弩手首要就是保养弩机,机枢要件都是自己小心收藏生怕损坏锈蚀了,而还有自己用惯了的弩机才能发挥出十成威力。

    毕竟是大海商,原以为就是十一郎之前显摆的七张弩,不想七七八八竟凑出十五张弩来,若是官军查抄出来,只这一项,就是欲图谋逆的大罪。

    十一郎和六郎没有用弓弩,而是两把弹弓,不只他俩,凡是桅杆上的探子皆用弹弓,以铁石作弹丸,杀伤力不逊于箭矢,反而更加轻便隐匿,毕竟待在桅杆上用其他兵器根本无法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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