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时间如梭
一语闭,一个抬手敬礼,满堂皆是掌声。
这样的宋丰业才是真实的宋丰业,正直、勇敢、坚毅,沈清清为他感到自豪,同时也为他眼眶犯酸。
外人只看得到你的风光,只有身边人才能见到你的伤痕和脆弱。
有孩子、有家人在,平淡的时光也过得尤为满足,一晃眼时间已经溜到了一九七四年十月,外面的腥风血雨还没停歇,不过沈清清知道黑暗即将过去,光明的未来就在前方。
家里的孩子们见风长,就是最小的安安现在也有两岁半了,跟着五个大哥哥身后奔跑。
虽然公公婆婆一别数年没有再来部队,可家里的变化是一点没少跟他们分享,每月都会固定书信往来。
三年里最大的变化就是宋家的长孙宋宏文,在七四年初结婚了。
当时宋大成开心的写了好几页纸,感慨家里的小辈逐个长大成人,眼看着就要一个个进入人生的下一个旅程。
信中除了日常的话语之外,说的都是关于宏文未来媳妇儿的事。
宏文的媳妇儿选的是苏秀兰娘家生产队的一个姑娘,长相如何一时半会儿他们无法得知,不过家里条件跟宋家大房差不多。
小姑娘人麻利,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照顾弟弟妹妹,洗衣做饭打猪草啥都干。
年纪稍大一点,就开始跟着家里人一起下地干活赚工分,人勤快能干。几年下来,在十里八乡的名声都蛮好,是个能持家的贤内助。
宏文转眼十九岁,苏秀兰也有些着急,这好不容易相中了,赶紧就要定下来。媒人一探口风,当即就成了,大房给了十块钱彩礼和几块布料。
幸好女方家人也不差,没有贪闺女的彩礼,布料直接就做成了嫁衣,彩礼也让她带回去。
宋大成会在信里写这些,主要还是觉得宋丰业是孩子们的小叔,结婚这种大事总要知会一声,并不是想让他们准备礼物的意思。
不过宋丰业和沈清清都不是差事的人,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当然不能什么都不准备。
宋家的长孙辈第一个结婚的,要是真的没表示,兄弟姊妹间可能不一定会有意见,但是保不齐妯娌之间会起嫌隙。
沈清清也没在这事上过多纠结,家里交给三姐和大丫,她带着那娇去县城逛了逛,买些最时兴的鸳鸯大红色枕巾,再加上一款红色丝巾,算作宋丰业和宋丰美的贺礼。
这东西在沈清清看来很土,可架不住这年代它就是流行趋势。随着她的贺礼到家,举办婚礼的当天,只要是前来观礼的亲朋好友看了就没一个不羡慕的。
在得知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小叔小婶、小姑准备的贺礼,那是面子里子全都给了,没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别说是新婚的小夫妻,就连宋丰年两口子也是笑的眉开眼笑。
偌大的宋家全都喜气祥和,唯一不开心的只有林淑香,她心里拧着一股劲,就想着过两年自家儿子结婚,一定要比这个更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