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是你吗?纵横四海的魔神之王!
“不会是因为我塞到它体内的玩意导致的吧”
许尘心中有些小慌张。但是他绝对不会说出来的,绝对不会!
“风神无所不在,难道你就没有想想办法?”
晚了特瓦林可能真被深渊彻底污染了!
到时候守护蒙德的东风之龙,就不是风魔龙了,而是比风魔龙还要可怕的深渊之龙!
“毫无头绪。不过旅行者摧毁丘丘人营地的举动可能带来新的转机。”
在温迪的解释下,许尘才明白了他的意思。
由于蒙德附近的丘丘人大营全部被摧毁,后面的深渊势力自感无法围困蒙德城,于是正在催动特瓦林前来攻击蒙德城。
“抓住这个机会,就能够再次延缓毒血的入侵,给我们完整地拯救特瓦林争取时间。”
“不错,而且一箭双雕,旅行者也可以大放光彩了,对吧?”
许尘笑道。
“嘿嘿。”温迪喝的太多了,醉醺醺的。不知道是因为喝醉了,还是在畅想美好,他的嘴角了流下来一串口水。
“那就祝你心想事成,再见。”
“诶嘿嘿嘿嘿——”温迪已经不省人事。
许尘嘴角抽搐不已,这个家伙!
猎鹿人餐厅。
“要点调味料。”许尘向老熟人打着招呼。
这些天他身上带着的材料,被胡吃海喝的旅行者和派蒙吃的差不多了,不得不再来采购一些。
“还是老一样吗?”
“是的。再要一些莎拉。”
“莎拉不卖的哦。”
“我要莎拉,吃的莎拉。知道了吗莎拉?”
“好的,你想吃莎拉,你早说呀,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吃莎拉。”莎拉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你不跟唐僧拜个把子,孙悟空都不服!”
许尘捂着额头,哭笑不得。
“唐僧是谁?若是跟许尘先生一样帅,也不是不可以。”莎拉水灵灵地眼睛眨啊眨。
“光头!”
“什么?”莎拉满脸问号。
“唐僧没有头发。”
“啊!那还是不要了。”莎拉连连摆手。
“但是他很帅,细皮嫩肉,别说是人类了,就连非人都想要吃他!”
“那也不要!闺蜜说没头发的能力不行,我还这么年轻,才不要跟隔壁的寡妇安德森太太一样!”
莎拉严词拒绝!
你说的好有道理,连我这个医术圣手都没办法反驳。半晌许尘只能勉强夸赞一句:
“莎拉真的太有学问了。”
“连您也这么认为吗?果然不愧是我喜欢的男人!跟我的想法完全一样!跟您说哦,莎拉的梦想就是找一位跟许尘先生一样帅气,有学问,头发这么长的男人!”
莎拉将两只手比划地长长的。
许尘大囧,连忙拿好东西跑路。
“许尘先生您怎么走了呀,我是在夸你哦,头发长能力强,您一定很厉害的!”
许尘走的更快了
带着吃的许尘来到了丽莎的家,打开房门。
大门口东倒西歪地散落着丽莎的高跟鞋,衣帽架子上挂着丽莎各色薄如蝉翼的长袜。
“丽莎?”
许尘轻声喊了几句,但是却没有收获回应。
“恐怕又被琴团长拉着工作了。一个人无聊也是无聊,不如去拜访一下北风之狼,要点玉颜丹的材料。”
北风之狼的肉一般人可搞不到手。
好在许尘与定居蒙德南方奔狼领的安德留斯有过一面之缘,想来讨要一些狼肉,应该是可以的吧?
“来自远方的尊贵客人,纵横四海的魔神之王,匡扶璃月的饮月帝君,是什么原因让您来到这偏僻之地?”
四海魔神之王
许尘甫一出现在奔狼领,北风之狼玻瑞亚斯便从隐居之地出现。
“伟大的冰霜列王安德留斯,很高兴我们再次相见。”
许尘此时已经现出龙角,身上释放着苍龙的气息。
“魔神安德留斯已然逝去,我是它的一缕残魂玻瑞亚斯。饮月帝君,很高兴再千年之后还能见到你。”
许尘微笑道,“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对于我等魔神来说更是如此。阁下不必拘谨于此。”
旧日时代的魔神安德留斯是许尘比较敬佩的一个人,这也是他明明可以抢,却好生交流的原因。
「龙卷的魔神」迭卡拉庇安统治蒙德的时代,安德留斯曾经为了人类向残暴宣战。
可惜迭卡拉庇安太强大了,安德留斯以失败告终。
当龙卷的高塔坠落的时候,安德留斯其实比巴巴托斯更有实力,也更有机会接过风之神的权柄!
因为它是北风与冰霜的列王!
在旧蒙德,大片的土地上北风呼啸,呼气凝霜。如砂砾的冰与雪在寒风中嚣叫,飞舞着将肌肤撕裂,让血液凝结!
而这就是安德留斯的权柄!冰霜与烈风的权柄!
但安德留斯却认为酷烈的北风只能熄灭生命,不能滋养生命。于是它放弃了风之神的权柄,选择了流浪。
并在最后选择自我了断,将风的权柄献给巴巴托斯,助他聚合所有的风之权柄。
最终生命消逝后,安德留斯的一缕残魂来到了奔狼领,成为了四风守护之一的北风之狼玻瑞亚斯。
“我此次前来,是为了向你讨要一点东西。”
玻瑞亚斯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说道,“我领地里的东西,帝君看上的可以直接取走。对于我来说,已经都用不着了。”
“谢谢你的慷慨。但我需要的是你肉。很抱歉,我并非是来挑衅,我可以拿东西与你交换。”
许尘歉意地解释道。
玻瑞亚斯并没有感到冒犯,而是好奇问道,“苍龙帝君千里迢迢就是为了本座的肉吗?”
“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事实就是如此。”
“可是很抱歉,我的肉身早已经消散,如今只有这幅冰与风复现的形体。”
许尘表示理解,但好心地提醒了一句,“魔神之躯并非不可以重现,只要你重掌部分北风与冰霜的权柄,便可凝结出新的魔神之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