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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望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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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梦中他看见了父亲,父亲跟那个很多年没有了来往的表姨是一起来的,怀里依旧揣着那个用了几年的大米口袋。

    他想叫一声父亲,但始终没有张开喉咙,应是在梦里的缘由吧!

    天边渐渐泛起了微光,度过了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他很想像在家里一样,在些许自然光线射进斑驳的夜色中起床,可是他犹豫了。

    今天要正式穿着他的球鞋跟素未谋面的同学们见面了,他能想到他们的眼神和表情,易玄宇上这个初中实在是太艰难了。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都算不上什么,他现在感到最痛苦的是由于贫穷给自尊心所带来的伤害。

    十四岁的年纪,身体里难免会跳动着一颗敏感而羞怯的心。

    他并不奢望有寝室里同学那般优越的条件,只是希望能稍微体面一下就心满意足了。

    他知道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姐姐当年就读了个五年级,后来别人上门来提亲,与父亲闹翻之后跟人家跑了,这一直都是父亲心里的一块疙瘩。

    村小送走最后两个毕业生后也被拆掉,弟弟只好转去完小读书,妹妹刚上幼儿园,寄在别人家里,吃穿用度都翻了倍;至于母亲,病了一场,身体就垮了,神志也时而清醒时而昏沉。

    他现在除过心怀歉意诚恳地感激这些至亲至爱之人,又怎敢再能对他们有任何额外的要求呢?

    易玄宇知道,家里现在的窘境,几乎临近崩溃。母亲的病让父亲只能在周边打点零工挣钱,可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还是得靠父亲。

    他明白父亲很苦,毕竟一家老小衣食住行全在父亲肩上;稍微好点的是父亲还有精神慰藉,祖父还在,身体还算康健,在家用竹篾织点筐筐篓篓养活自己。

    真不敢想,要是没有父亲,他这个家应会是不存在了吧!他父亲十四岁初中辍学便撑起了这个家!父亲年轻时钟爱小说,贫瘠的家里难得有一箱子书籍。

    小的时候,他便喜欢捧着那些被灰尘掩埋掉的书读,因为看书的时候父亲从来不让他干活,只是把姐姐害苦了

    还有弟弟妹妹,还有母亲,还有祖父,即使是九年义务,能读到初中,已经算是家里学历最高的了,他还能有什么可说的呢?

    只要能稍稍减轻一点父亲的担子,他也就知足了,让别人笑吧,至少暂时来看,学校还没人比他高,当当鲁迅笔下的人物阿q也好。

    玄宇蹑手蹑脚的下了床,微弱的光下却看见了哪个无比熟悉的口袋,竟然不是梦?他狠狠的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才打开口袋:里面赫然是那三双鞋子,他一眼就瞧出来了

    第一次站在登过最高的楼顶上看日出,晨光里一缕金色暖流,刚好映照在身上,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他用方言吐了两句诗出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校园里逐渐热闹起来,一切都是那么鲜活。

    玄宇挑了教室里最后一排一个靠墙的位置,回忆着他看过的书:《书剑恩仇录》、《多情浪子无情剑》、《笑傲江湖》、《西游记》、《围城》可惜了,这么多书里,都没有和自我介绍有关的。

    学生们陆陆续续的进来了,他收回了思绪,想着要怎么和新同学打招呼,进来的都是成群结伴有说有笑的,各自找了邻近的位置,大概是人太多,也没人注意到他。

    随着班主任走进教室,座位上基本都坐了学生,除了他那个以后的同桌的座位空空如也。

    “欢迎同学们开启中学生活,我姓陈,将会和同学们一起度过接下来的三年时光。”陈老师柔美而磁性的声音充斥着整个教室。

    一阵不约而同的掌声后,陈老师用手指撑了撑冒蓝光的眼镜后继续讲道:“我们班有五十一名同学,有本乡的也有外乡的,相遇就是缘,可是我们都还不认识呢!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吧,谁先来?”

    闹腾的教室咻的一下变得异常安静,没有人举手,没有人昂着头,像极了犯错了的一群孩子,玄宇比大家迟钝了些,正准备也埋下头时,瞥见了陈老师的眼光,目光极其温柔,好像再说:你来吧,相信你!

    他莫名的举了手,站起身向讲台走去,说:“大家好,我”

    “用普通话,以后大家都要用普通话来发言哦!”

    陈老师的声音陡然又变了,严厉的让玄宇的皮肤彻底成了红色;下面的哄堂笑语,他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

    “陈老师,我我不会说普通话,后面学,行不行?”玄宇声音很低,脚趾想抓紧鞋底,又怕把鞋子弄坏了,他是多后悔上来呀!只想有个人来救他脱离苦海。

    “你先说。”终于,这三个字打破了沉默,祖父常说老师不仅教书,更会救人,果然,老师是会救人的。

    “大家好,我叫易玄宇,来自石头乡的易家村村小。你们应该发现了吧!我其实会变色,变色的时候温度可能接近一百度。”

    也不知怎的,他就冒出这这么几句话来,说罢,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名字,便急匆匆的跑回到了座位。

    刚刚坐下,他前面的一个女生就走了上去。

    那个女生说了很多,各种才艺,兴趣爱好,掌声一次又一次,这也就在电视上看见过,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就只听到她说她叫赵红。

    接着是其他学生,到结束他也没记住几个名字。

    “好了,大家都很不错,有很多爱好,希望大家以后能变得更好更优秀。同学们都还不是太熟悉,班委我就先帮大家定下,试用期一个月,然后我们再重新选。”陈老师严肃的说道。

    “班长事情比较多,跟老师同学们打交道的多一点,也正好锻炼一下普通话,就让易玄宇来。”她又接着说。

    就这样,他成了群山初级中学的第一个蹩脚普通话班长!这是玄宇想都不敢想的,自己这个村里的娃娃竟然做了五十人的班长。

    也不敢想这个从没见过的班主任竟然是自己的表姨,或许是亲戚的缘由,才有机会成为班长吧!

    晚饭过后,班主任喊他去了办公室,她父母亲去世的早,小学是在他那个村小读的,在姑父易成贵家住了两年,也是苦命人出身。

    大致就是让易玄宇要努力,要走出大山,要走出这个贫瘠的地方。

    易玄宇怀着感激的心情退出了办公室,他从老师的眼睛里没有看出一滴一毫的关照,反而满含着一种极致希望之意。

    就是这一件小小的事,多年后他才明白,以致于被这颗子弹击中,无限怀念。

    一周过后,班上同学之间也开始变得熟悉起来。他和一些学生建立起了友谊关系。

    因为他长得高,有些男生要拉他成立个帮派,但是也担心,生怕以后会惹出什么乱子,与这些朋友们相比,总还是格格不入,像个土包子般只能随意附和几句。

    所以他学着用他新得来的班长发言,最终他把这个帮派变成了名义上的护班队,也合理的又做了队长,这让易玄宇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并不是什么都低人一等。

    实际上还有一件他更愉快的事情。

    在众人散尽归于宁静之时,他依旧去教师宿舍院坝路灯的下面看书,同一个时间段,或早或晚,他总能看见另外一个人,与他做同样的一件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看的是语文,他看的是数学。

    当然,在开始的几天里,他跟那个叫赵红的女生毫无交集,时间到了也都是各自离开那个熟悉的位置。

    不知是哪一天,班主任要调动位置,她从他前面座位离开的时候,转过来看他,彼此对视了一眼,后知后觉也才知道是她。

    尽管谁也没有跟对方说话,但都有一种熟悉感,从那天开始,寂静的夜里,灯下看书闲余之时,一抬头,无声的交流就多了起来。

    同学们说赵红是班花,易玄宇才发现,赵红确实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

    一米六几的个子,搭着齐眉的刘海不过这毕竟跟他也没什么关系,只是同学们闲聊的谈资罢了。

    他心里觉得她就是一场雨,不分季节,没什么特殊,却是多了几分熟悉。

    跟父亲那辈的人不一样,眼下这种年龄的男女少年已经懵懵懂懂地懂得了一些事,并且正因为懵懵懂懂的年纪,懂得也是不多,因此具有更大的激情。

    在这个躁动不安而蠢蠢欲动的年龄里,有些许想法也是正常的,异性间任何微小的关于情感的,随时都会波涛汹涌!

    当然,易玄宇此时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冒出来。

    他只是感到,在他的初级中学生活中,有了那么一个相同爱好的同学,目光之间的交流中没有嫌弃,没有不屑,这是很愉悦的一件事。

    外表平静如水,内心亦是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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