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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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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手机受损不是很严重,应该是摔的吧?喏,现在经过我的手后已经妙手回春了。”杜西手中拿的,赫然是一天前摔得稀碎的手机。

    余凛看着杜西,“妙手回春……这个词是这样用的?”

    “啊咧?”杜西挠头疑惑道:“难道不是吗?”

    桑清越没搭两人的话,从杜西手中接过,朝他道谢:“谢谢了。”

    杜西颇为受宠若惊,“哎呀没什么了,话说你和余凛认识多久了?之前没见过……”

    杜西是beta,家中是非常普通的bb结合的家庭,而正因余凛初中时见义勇为帮过他,从此便成了余凛最亲密无间的伙伴。当然,他自选的。

    桑清越略一思考,不知想到了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答道:“大概……两三个月?”

    他说这话时看的是余凛,而余凛也看着他,眸中有种桑清越看不懂的情绪,但对方没说话。

    两人从街里出来后,桑清越依旧用手指摩挲着手机屏幕,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余凛看着他的样子,开口道:“为什么不想换?”

    桑清越抬头,了然,“正如你所说,哪有这么多为什么。”他在余凛的视线中败下阵来,“好吧好吧。理由就是……或许等你什么时候有了怀念的东西在这里面,你就不会舍得换了。”

    “怀念的东西?”

    “就是一些不舍得忘却……”

    余凛明白过来,“照片?”

    “差不多吧。”桑清越没反驳,“……不只是这些,其实还有其他的。”

    桑清越不换通讯器的原因很简单,仅仅是因为樊如女士。

    桑清越的母亲,是这世间难得温柔的人。

    “清越,看这边呀。”樊如女士手里拿着照相机,十三岁的桑清越抿着唇,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你笑一笑嘛,”樊如将手中的相机拿开,笑得温婉又灿烂,“小孩子不要总是板着脸嘛,容易不招女孩子喜欢哦,笑一笑,来——茄子!”

    桑清越闷闷的,突然开口了,“为什么一定要招女孩子喜欢?”

    樊如却故意误解他的意思,“妈妈开玩笑啦,清越喜欢男孩子吗?那也可以哦,找一个又高又帅的大帅哥……”

    “哎呀妈……!”桑清越稍显青涩的脸颊有些郁闷,他小声的开口,像是在自言自语。

    “隔壁的同学说……不会有人喜欢我的。”

    樊如听了他的话后,不赞同的摇了摇头,她走过去,在桑清越面前蹲下。“清越,听妈妈说,你不可以以一概全,清越这么好,未来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的。”

    “开心点儿,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

    樊如笑着让他看镜头,“妈妈向你保证。”

    “……错了。”

    桑清越回神,“抱歉,你刚说什么?”

    余凛看着他,“我说,你刚刚在店里,有句话错了。”

    “哪句?”桑清越问。

    余凛:“你说,认识是什么意思?”

    桑清越疑惑,他斟酌着开口,“就,互相知道对方,有些简单的了解?”

    “哦。”余凛说,“那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两、两三个……”

    “是两三年前吧。”余凛突然道。

    两三年前认识,两三个月相熟。

    ……这么说好像没毛病。

    “……嗯。”桑清越答。

    有些之前的事情,你不提还好,可一旦开了一个口,就容易刹不住了。

    “你也记得?”桑清越问。

    余凛用舌抵腮帮,“废话。”

    “那之前叔叔问你的时候……”

    “我那时候是……”余凛顿了下,才继续扯着道:“忘了。”

    桑清越明显不信,“所以现在又想起来了?”

    “啧,”余凛,“好了,你别问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

    当你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不管他做什么,与你有没有交际,都恨不得与他早日撇清关系。可一旦这种态度发生转变之后,一切也就自然而然的随之发生改变了。

    两人在路上偶遇了宋炎,他背上的小姑娘甜笑着喊两人哥哥,宋炎忍不住叹气,“吃里扒外的小东西,你亲哥在这儿呢。”

    宋怜怜撅起了小嘴,下一秒口出惊人,“你是我亲哥,那我长大后要嫁清越哥哥!”说罢又不好意思的笑笑,扭怩着眨巴眨巴眼睛。

    宋炎拍了一下她的头,又对桑清越歉意的笑了笑,“别介意啊,她这是又犯花痴了。”

    “没有没有才没有!我是认真的!”宋怜怜摇晃着哥哥的胳膊,不满的控拆。

    宋炎无奈,准备和她讲道理,“清越哥哥是omega,你个小不点儿还需要人保护,又怎么……”

    “那我就要当alpha!”宋怜怜两手叉腰一鼓作气,“啊啊啊我不管我不管,我会保护清越哥哥的!总之,我就是喜欢清越哥哥。”

    桑清越看着小姑娘红通通的脸颊,突然想到了樊如的话。

    ——开心点儿,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

    桑清越蹲下身来,与小女孩儿平视,宋怜怜一改刚才的作态,甚至还不好意思的往后缩了缩。

    桑清越笑着,问:“你很喜欢我?”

    小孩子的喜欢最是直白单纯,他们可以亳不犹豫的说出来。

    “……嗯。”

    “喜欢其实分很多种,”桑清越摸了摸她的头,“有些人喜欢棉花糖,有些人喜欢棒棒糖,也有些人喜欢看书,喜欢画画。我们会讨厌这个人,喜欢那个人。”

    “但这只是一种人类的初始情感,你不一定要因为这种喜欢,就以身相许。”

    桑清越不知道这样解释宋怜怜能不能听得懂,但没关系,总有一天她会明白的。

    我们都会明白的。

    不论是他,宋炎,还是余凛。

    桑清越:“小孩子不要想那么多了,好好想想明天准备和哥哥一起玩什么吧。”

    宋怜怜点点头,“明天说好……和哥哥一起去吃烤鸭。”

    宋炎一把拉起她,“好你个小兔崽子,又宰我!”

    宋怜怜:“哥哥最——好了。”

    宋炎黑脸:“我不听,我不听,这招不管用。”

    “哥——”

    宋炎忍无可忍,“……就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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