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再遇卢慕北
我将手机交到他手中。
转过身来,烘干机也开始唱歌了。于是我又像导弹发射一样,风风火火地钻进卫生间,打开机盖,把他的衣服拿了出来。
不错不错!都干得透透了的嘛~ 摸着新鲜出炉的卫衣和裤子,我感到非常的满意。
“行啦~你去房间换上吧~”我把衣服递给卢慕北。
“谢谢。”他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接过衣服,小声的道谢。我这才惊觉,原来小屁孩已经高我一个头还多得多了。嗯看来北阿哥这一年来又长个儿了。我嫉妒地想。
换好了衣服,卢慕北神清气爽地走了出来,瘦弱白皙的身材,简单飘逸的头发,冷峻灵动的面庞此刻,他就静静地坐在玄关的台阶上,低着头穿短靴,仿佛昨夜那个醉生梦死的少年从来不曾出现过。
随意地盘腿坐在地板上,背靠着洁净的玻璃窗,忙碌了一早上,客人就要走了,我这才有了真正的休憩时光。
端起身旁的玻璃杯,里面只简单的泡了一片酸柠檬,呷一口,我的眼睛却不自觉地好奇着眼前这家伙的一举一动,他是那么耀眼。
昨天夜里乌漆嘛黑的看不分明,我只知道他身上这一身儿吧,应该价值不菲。谁知今天借着明媚的日光再定睛一看:
你别说,卢慕北这身行头跟他的气质哈,有一种神秘的“相合”,又有一种说不出哪里不搭的“别扭”。可恰恰是这种说不出哪里不搭的“别扭”,更让他身上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那份神秘,显得更加高贵起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那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吸睛之笔的时尚单品,在他身上倒显得有些繁冗。
怎么说呢,他好像是一个看起来就很贵的男孩子。
穿戴整齐后,卢慕北站起身,转过来,依旧平淡而客气地对我说,“那我走咯。”
“好啊。快回去吧。”呵呵呵,都是睡过一个房间的人了,还搞这么僵硬干什么,小屁孩我满脸尴尬。
“昨晚谢谢你了。”
“没事儿,别客气。”
他转身的瞬间,我灵光乍现,突然想起了妈妈的嘱托。
“诶!卢慕北!”
“嗯?”他的手还放在门把手上,回过头来看我。
“你现在住哪里啊?”
“”他似乎努力地想给我一个答案,但很明显,cpu已经给他干烧了。
“额那个,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啊,你别多想。我是想说,你平时也可以给我发微信,毕竟大家都在这边读书嘛。”
“嗯,好。”他淡淡地应道,眼神里闪过了几分不自在。
“还有就是,有空的话可以来我家吃饭。我厨艺可好啦,满!汉!全!席!不在话下!包子、饺子、混沌、油条!任君挑选!”我手舞足蹈地在空中比划着,来一招“黄飞鸿”大鹏展翅,语罢,还故作轻佻地附赠给他了个wink,“you got me, hah~”
太难了啊呜呜呜。我都觉得这些话显得我“妈味儿”贼重,跟个想要监视他的变态似的。
谁知,卢慕北就那么定定的看着我,隔着几米的距离,出其不意地欣赏了一套拳。然后,突然间他就笑了,嘴角微微上扬,他的笑容腼腆,却好像冬日里的暖阳。
“好。”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就住附近,走啦。”
他扭动了门把手,转过头,潇洒离去。
好几年之后,北北跟我说,就是因为我做饭好吃,他才肯再来的。
我说,屁。
再过了一段时间,又聊起这茬儿,北北跟我说,就是因为我的黄氏拳法打得漂亮,他才肯再来的。
我说,想死啊你。
又过了不少时日,北北跟我说,是我临别前的媚眼儿撩动了他的心弦,他才肯再来的。
我说,你少恶心人了。
前不久,我们在家喝了个酩酊大醉,他醉倒后,将我结结实实地搂在怀中,迷迷瞪瞪地跟我说,就是因为那时我好冷漠,什么生啊死啊吃饱了吃撑了冷不冷热不热都一概不问不关心,他才开始想见我的。
我说,喔~你这个小可怜儿。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当时我没想到,他就住在附近。当然也没想到,我的不过问,反倒成了这个小屁孩眼里的加分项。我当时只是想让自己每天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转起来,所以我来不及、也不去想、不敢去想那么多事儿。
那天之后,我和卢慕北依旧没有联系。我也以为,那天只是我们生命中的偶发事件,所以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没过几天,大概一周多的样子,我和达哥傍晚出门散步,顺便去我家附近的超市买点烹饪食材。达哥是我男朋友,他叫金奎恩,是个标准的韩国人,大我三岁。
我和达哥是在打工的酒吧认识的,达哥小时候在中国待过三个月,依稀记得一点点汉语。刚认识他时,他是酒吧的大堂经理,面试时,得知我是中国人后,达哥像找到了组织似的,十分兴奋地让我喊他“大哥”。
韩国人嘛,啊啊啊啊四个音调并不标准,从此以后我就叫他“达哥”了。我上大二的时候,达哥在读研究生。见我年纪小个子也小,达哥处处照顾我,一来二去,加上也谈得来,我们成了男女朋友。
我和达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店里的客人,达哥可擅长模仿啦,拢拢头发、揪揪耳朵,我俩欢快的笑声飘荡在整条街道。
“诶!西西,刚过去了一个小帅哥。”正说笑着,达哥突然神神秘秘地拿肩膀轻轻撞了撞我。
“啊?哪有哪有?”我条件反射地转过身望。
谁知,回头的瞬间,身后那个人也同时间扭过了脑袋。啊?
“卢慕北?”
“恒喜?”
我们同时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今天的卢慕北戴了一顶烟灰色的画家帽,上身穿了一件宽大的湖蓝色衬衫,白色的贝壳扣子随意地系上了几粒,衬衫下摆自由地随风飘荡;下身则是一条深灰色的oversize版西装裤,阔挺的面料,流畅的剪裁,搭配上白色简约的板鞋,比前一次我见他时像学生多了。
他的身后,还背着一把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