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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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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已经是春天了,离骑士选拔大赛开始还有1个多月的时间,在极北分部的这段时间来,北望城总部派来了好几拨骑士,追查消失的尤达等人,都被大队长凯尔森搪塞过去了,在极北之地的险恶环境中,各种意外都有可能出现,力大无比的棕熊,成群结队的冰原狼,还有那些不怀好意的猎奴队,和各色彪悍的冒险者,皮货商人都是不好惹的角色,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就是不知道这些败类骑士的抚恤金有没有进入李奥诺的口袋。

    天风打好行囊,换上一身民间常见的武者服装,带着一把普通的长剑,骑着追风告别众人,出发去帝都参加三年才召开一次的骑士选拔大赛,出发前大家伙拿出经常被克扣的微薄薪水交给天风,给他作为路费,天风拍着自己鼓鼓囊囊的钱袋,臭屁的婉言拒绝,其实里面只有10几枚金币,和阿拉贡大哥送给他的竹牌,鼓鼓囊囊是因为天风早已把其中大部分金币换成了铜币。

    “到了帝都,先去战士工会进行等级考核,需要拥有至少三星黄金斗士的称号,才能参加骑士选拔大赛,不要小看了普通斗士的能力,在不使用斗气的情况下,黄金斗士已经是大陆顶尖的战力了,不过对你来说,也算不了什么。”老骑士李维斯摸着下巴上稀疏的山羊胡笑的好像一只狡猾的老狐狸。

    总算明白了老骑士为什么让自己苦练斗气的控制方法,只要把斗气的光芒压制在体内,外人根本就看不出来的,一个斗气高手跟普通的斗士过招,这不跟开挂没什么区别吗?!

    众位骑士们也早就知道天风的真实实力,一个个笑的前仰后合的,好像骑士选拔大赛的冠军垂手可得一样。

    一个初阶二层的斗气高手,连一个没有任何斗气高手参加的选拔大赛都赢不了,那么高手二字真的是可以顺着直布罗海峡飘走了。

    “记住,到了帝都,不要联系任何人,包括圣殿十字骑士团的雨果,他虽然正直,但是毕竟只是一介武夫,不懂得政治的可怕,知道真相的他,一定会鲁莽上谏,帝王震怒之下定会下令缉拿北疆众贵族,贵族们肯定不会引颈受死,必然会引起激烈的反弹,甚至可能出现叛乱,我们在北疆的实力太小,根本保护不了百姓们,到时候可能会战乱四起,尸横遍野了。而萨拉逊帝国也会趁虚而入,如果真是这样,恐怕我们就成为千古罪人了。

    这次骑士选拔大赛,李奥诺也会去,这大半年你成长了不少,可能是你寒冰斗气的原因,你的容貌跟以前变化了不少,脸型更加的有棱角,眼神也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再加上你现在蓄上了胡子,李奥诺应该认不出你来,在没有确定的把握之下,先不要把北疆烈焰要塞的事情说出去,这件事牵扯太大,而且北疆的领主李斯特伯爵的姐姐是大帝圣约翰三世最宠爱的妃子,恐怕也会插手其中。

    在你夺得了骑士大赛的冠军之后,找个机会显示你斗气高手的实力,然后必然会被四大骑士团争抢,记住,一定要选择加入圣乔治骑士团,因为只有圣乔治骑士团没有大骑士的存在,我早就退出了,所以只要你加入圣乔治骑士团凭借你的实力,必然能成为骑士团的副团长职务,然后再找机会扳倒李奥诺,振兴骑士团,有了实力我们才能保护北疆的百姓,慢慢的解决北疆的贵族们,记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切记,切记!”

    老骑士跟天风讲了很多,一直把天风送出了很远,但是送君千里终有一别,雏鹰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展翅翱翔,搏击长空。

    “如果在帝都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去找我老爹,沙拉斯巴博尔,他是侯爵,能帮助你,就说小沙姆让你来的。”沙赫拉姆大声喊着,大家都真心的喜欢这个虽然接触不久,但是正直善良的年轻人。

    小沙姆这个名字是沙赫拉姆老爹给他起的,只是他认为太过幼稚,所以很少告诉别人。

    “小沙姆,这个名字不错,以后我们就叫你小沙姆了。”众人调笑着沙赫拉姆,看着大家亲人一家的笑闹在一起,天风停住了脚步,对着众人立正,右手握拳重重的敲在自己的胸膛上。

    骑上追月策马扬鞭,朝着帝都方向而去。

    想着沙赫拉姆壮硕的身体,浓密的大胡子,小沙姆这个名字,真的,的确,不太适合他

    “出发,追月,目标光明城!”追月一声嘶鸣,载着天风向朝着西方疾驰而去。

    去帝都光明城最快的方法是坐船,北望城就有渡口,但是天风怕被总部的骑士们认出引出麻烦,主要是坐船去帝都太过昂贵,一个人就要3枚金币,天风可舍不得,算算时间,离骑士选拔大赛的召开还有1个多月,时间也是充裕,所以选择走陆路,穿过北部冰原,进入莫洛丹山脉,就能到达光明大陆尼安德塔矮人的最大栖息地,铁炉堡。还能顺便去看看铁汉大哥,也不知道铁汉的漂亮媳妇怎么样,不过这次没有携带铁汉送自己的大马士革钢剑,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骂,可惜阿拉贡大哥的罗丹城远在东疆,不然三兄弟又可以聚在一起了。

    天风制定好行进路线,简单的吃了一点干粮,收起地图,顺着大路就开始了这次帝都之旅。

    站在烈焰要塞的外面,看见紧张忙碌的工匠们,他们正在修复被破坏的城墙,到处都是叮叮当当的声音,贵族老爷们坐在温暖的帐篷里里喝着麦酒,懒洋洋的透过窗户,看着城墙的忙碌的工匠,一群狐假虎威的狗腿子,在大声的吆喝着,挥舞着手中的鞭子,驱赶着搬运石料的平民,天风骑着追月穿过烈焰要塞的街道,看着身边穿梭的人群,没有一个熟悉的面孔,应该都是从外面迁过来的。

    天风拉住一个拿着风车奔跑的小男孩,问道:“小朋友,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啊?以前住在这里的人呢?”

    留着鼻涕的小男孩,跑的有些急,喘着气说:“大哥哥,我们是从卫城搬过来的,走了好远好远的路哦。”还没说完,跑过来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妇女,看起来可能是小男孩的母亲,一把把小男孩拉倒身后,警惕的看着天风“这位大姐,我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我来走亲戚的,可是却找不到一个熟人了,才问问了这位小朋友,不要紧张我不是坏人。”可能是天风的长相也不像人贩子,说话又温柔,还操着一口北疆口音,也就不那么戒备了“这位小兄弟,这里已经没有本地人了,听贵族老爷说都被草原人掠走了,恐怕你的那位亲戚也凶多吉少了,唉,这个世道啊。”大姐叹了口气,凑过来悄悄地说道“不要乱打听以前要塞的人去哪了,贵族老爷命令我们不管是谁问,都说我们本来就住在这里,前几天有个卖杂货的商人乱打听,就被贵族老爷抓到地牢去了,到现在也没看到人影,搞不好死在里面了。”

    天风谢过大姐,缓缓的穿过街道,看着宽阔的广场,被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看不出一点战火的痕迹,恐怕过一段时间,所有人都会忘了那些为帝国为百姓而浴血奋战的战士们吧。

    回头看着广场,仿佛就在昨天,100名精锐的战士,在广场上大声的背诵骑士八大守则,周围是充满信任眼神的3000名要塞守卫和近万名居民,一声长叹,策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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