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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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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在追月的背上,跟随着这群骑士,纵马在宽广的冰原之上。“天风大人,我看见您刚才挥出的那一剑,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斗气斩?”一个年轻的骑士凑过来。

    “别叫我大人,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听见年轻骑士口中的敬语,天风觉得特别不适应。

    “可是亨利大叔说,拥有斗气的人,至少拥有大骑士的实力啊。”

    “天风大人,哦不风,风老大,你是不是去过骑士圣堂啊?”年轻骑士看天风的脸色不对,赶忙改口。

    一声“风老大”差点让天风破防,这个名字是在侍从中传出来的名字,虽然天风不是年龄最大的,但是却是剑术最好的,年年的侍从剑术大赛都是第一名,而且为人慷慨,又没有家人,每次发饷都领着大伙打牙祭,这些本来薪水就不多的穷苦侍从,还要给家里寄钱,兜里总是穷的叮当响,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所有的侍从都喜欢称天风为风老大。

    当年乐呵呵的喊着风老大的同伴们,如今都躺在冰凉的地下,没有荣誉,家人也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连活着的自己都要被追杀灭口,那些战死的同伴怎么可能会得到国家的抚恤金呢。

    这些该死的贵族,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不要想那么多了,放心,在这里没有人能把你带走!”亨利看天风的眼神有些黯淡,以为他还在担心被追杀的事情,“小兔崽子们,等回去慢慢让天风讲给你们听,你们还怕没时间啊,分散警戒!”

    “是!”众人一哄而散,却又井然有序,队伍变成了最适合骑兵战斗的菱形队列,可攻可守。

    显得精锐无比。

    一行人回到极光村,在亨利的带领之下,走进极北团部,就看见近千名骑士盔明甲亮,整齐的排成两行,手中的骑士剑举过头顶,与对面的骑士剑交叉在一起,在红毯周围行成了一个百米长的剑阵,一个满头银发的老骑士站在队列的最里面,微笑着望着自己,天风的喉咙仿佛被扼住了,哽咽的说不出话来,这是光明大陆骑士内最高的荣誉,无与伦比!

    亨利队长伸手示意,让天风走过去,刚踏上红毯,两边响起了雄壮的声音:

    “圣约翰骑士团,极北分部,第一骑士大队!”

    “第二骑士大队!”

    “第三骑士大队!”

    “第四骑士大队!”

    “第五骑士大队!”

    “欢迎英雄回家!”

    最后一声喊出,天风泪流满面。

    老骑士李维斯用力的拥抱着天风,所有的骑士队长,一起用力的拥抱着天风,男人间的招呼就是如此粗暴,如此热烈。

    “我们都听说了,关于对你的指控,在极北团部是没有任何效力的。”老骑士看着眼前年轻的骑士越看越喜欢,“放心吧,就安心的住在这里,我自有安排。”

    “老师,要不您给天风安排一场晋升仪式不就行了,按骑士圣堂赐予您的权利,身为大骑士的您,是有权利直接晋升您认为合适的人为骑士的。”大队长凯尔森说。

    “是啊,老师,咱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啊。”众小队长也都纷纷鼓噪。

    “噤声!”老骑士喝道“你们别忘了,现在还是李奥诺当家,如果让他知道天风在我们这里,派出重兵围剿,我们只有2000人,能抗的住吗?”

    “就凭他手里那些货?”骑兵二队队长沙赫拉姆笑着说。

    老骑士看着这名爱徒也是无可奈何,沙赫拉姆全名沙赫拉姆·巴博尔,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巴博尔家族,与老骑士李维斯的家族关系很好,沙赫拉姆更是老骑士看着长大的。

    巴博尔家族的祖上曾随大帝圣约翰一世征战四方,立下赫赫战功,后被大帝册封为侯爵,世袭罔替,沙赫拉姆是次子,不能继承爵位,老侯爵沙拉斯巴博尔,拜托老骑士李维斯把沙赫拉姆带入圣乔治骑士团历练,这个沙赫拉姆倒也争气,没几年就做到了骑士队长的位置,虽然是侯爵的儿子,但是李奥诺知道其跟李维斯的关系,所以也被变相放逐到了极北之地。

    “你个憨货!”老骑士给了沙赫拉姆一巴掌,“别忘了还有鲁达的十几万北部军团,他和李奥诺可是穿一条裤子的。”

    “那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啊”沙赫拉姆揉着后脑勺说,“那可是七千多条人命!”

    天风已经把事情完整的叙述了一遍,众人早就满腔义愤。

    “你看我老头子老糊涂了?别忘了,明年春季的骑士选拔大赛,可是在帝都召开的,每年的骑士选拔皇帝都会亲自去看,你们说凭天风的实力,能不能夺冠?”

    “老师英明啊!”众人纷纷献上马屁一个。

    骑士选拔大赛是民间武者的最佳晋升机会,每三年举办一届,分别在帝国四大骑士团总部召开,每届都会有来自四方的无数的平民武者,为了心中的梦想,或为了一步登天,参加选拔赛,前三名优胜者将被赐予骑士称号,能自行选择加入哪个骑士团,而前50名则被骑士团挑选,每届主办方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大队长凯尔森就是通过骑士大赛进入的圣乔治骑士团,当时的团还没有这么腐败,老团长乔治布拉德的威名还在。

    明年正好轮到在帝都的圣殿十字骑士团总部召开。大帝圣约翰三世,崇文尚武,每次召开都会亲自去观看,并会亲自接见骑士大赛的前三名,而且大帝极具骑士精神,自己还是圣堂的终身荣誉骑士,如果被他知道了烈焰要塞发生的一切,恐怕这些贵族就算走到头了。

    沙赫拉姆把左手一摊,右手握拳向下一砸,做了一个特别二的动作,“哦~不亏是老师啊,果然是老奸巨猾。”

    “小兔崽子你说什么?”老骑士揪着沙赫拉姆的耳边骂道,别看年岁已大,出手却快如闪电。

    “老谋深算,老谋深算!我错了老师,不,亲爹,我的耳朵~~~~~”

    屋里面的众人笑成一片,这才是家的感觉。

    天风就在团部里住下了,白天跟随骑士们一起训练,出操,晚上跟骑士们一起吹牛胡侃,都是年轻人,很快就熟悉起来,这些热血的年轻骑士,很像当年自己的那些侍从兄弟。

    这些年轻的骑士最喜欢听天风讲烈焰要塞保卫战的经过,每次都听得热血澎湃又涕泪横流,痛骂那些逃跑的骑士,崇拜那些战死的侍从与守卫,当然也提到了那个萨拉逊帝国的金刀统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金刀统领已经达到了初阶斗气的二层甚至三层的阶段。自己虽然斗气初成但是恐怕也不是那个金刀统领的对手。

    “风老大,老师叫你。”这里每个人都被老骑士戴维斯教导过,每个人都称他为老师,他就像这个大家庭的父亲,庇护着这些羽翼还未丰满的雄鹰。

    老骑士戴维斯一身戎装,坐在骑士团部的里面等待着天风,见他到来,开门见山的问道:“你的斗气到几层了?”

    天风由衷的佩服这个放弃了奢侈生活来到苦寒之地的老骑士,也不隐瞒“我刚刚达到初阶一层。”

    “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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