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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山风云 第一百八十二章:狗仗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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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公子,我们会再见的。”秦梦仙抛下这句话,转身离去。

    她身上带着一股香风,划过洛尘的鼻尖,令他心中微微一荡。

    “若不是郡主发话,今日你难逃一死!”

    重山郡国的那一位统领,恶毒的盯了洛尘一眼,“今天的事,我们重山郡国不会就这么算了!”

    说完这话,他就带着受伤的南风离开了。

    洛尘并没有将那一位统领的威胁放在心上,他自信现在的实力,重山郡国要是想杀他,至少要化神期的高手前来。

    而且,洛尘还有一个强大的底牌,附身在陆函尸身上的鄢诗仙。

    老者所言不虚的话,他只要找到鄢诗仙,就基本立于不败之地。

    鄢诗仙拥有前世的记忆,在重山森林复活,虽然不知道当年流光幻境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见楚凭渊,而是楚凭渊的发妻鄢诗仙的魂魄依在,洛尘还没有想通。

    这个秘密也许只有问了鄢诗仙才能揭晓。

    鄢诗仙现在吸收了普渡僧的不朽之力,更是衍生出了幽冥之气,一旦被她完全融合和掌控,恐怕武道神话的至强都不是对手。

    重山大军离开之后,先前还准备死战的雾隐城武者和血隐门弟子,顿时兴高采烈,如释重负。

    先前有些并不看好洛尘的人,也都有些羞愧,看向洛尘更加的尊敬。

    所有血隐门的弟子,也都怀着复杂的心情,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对待洛尘这个人。

    先前,白露城洛尘杀了好多他们的同门师兄弟,他们或多或少都有怀恨之心,立志要为死去的兄弟报仇雪恨。

    可是,现在洛尘救了他们少门主一命,该当如何?

    但想通了,也就只有一个结果,强者,就意味着权利,意味着受人敬畏。

    “就连南风都败了,洛尘的实力估计已经超过了乐正友竹和谪姑仙他们,成为了灵武郡国的第一高手。”

    “开玩笑呢?你没听说这个洛尘在重山岭的大宴上力压群雄,以一己之力连败四位,最后只差和重山第一天才的方临苏交手,我估摸着,也不可能是洛尘的对手,南风都不是一招之敌。”

    矮个子张大了嘴巴,支支吾吾的颤声指着洛尘道:“你你你你你是是洛尘?!那个传闻中天下无敌的洛尘?”

    “什么天下无敌?若不是本座在旁悉心教导,怎么有他如今的成就?”一声怪异的声音响起。

    矮个子看了看洛尘,立刻注意到不知何时洛尘的脚跟前出现了一只身材肥大,高达一米的巨型大黄狗。

    “其实你的天赋不错,只是没有修炼的环境。”洛尘对矮个子道。

    矮个子之前与他动手时,洛尘精神力探知到他的根骨十分惊奇,竟有一千根骨头。

    众所周知,人类的躯体结构,只有一百零八块。

    这种体质,洛尘曾在万州历史志载上看到过,名叫千骨体质。

    不过上面只有很少的一句话记载这种千骨体。

    “上古至尊体质之一,纪元尚未记载,不曾得知。”

    矮个子叹道:“我哪有资源,若是有,也不至于修炼了这么多年,还没突破餐霞境。”

    “若有机会的话,你会不会把握住?”

    矮个子一听十分激动,小鸡啄米点头道:“你要帮我?”

    洛尘道:“你现在跟我走,以后就跟着我吧。”

    矮个子道:“那你等我收拾一下,我马上就走。”

    说完,他立马一溜烟的跑回雾隐城中,收拾他的行囊去了。

    洛尘落在血秋水身上,看着他有些落寞和复杂的表情,道:“你有何打算?”

    血秋水愣了一下,苦笑道:“还能有什么打算,重整旗鼓,雾隐城需要我守住。”

    洛尘问道:“血飞鸿怎么不在城里,若他在,除非重山郡王亲自前来,重山大军如果强攻雾隐城,那就要做好死伤无数的打算。”

    血秋水道:“爷爷他去了前方战场,一个月前,重山郡国齐发六路大军,进攻六大郡国,其中,千叶郡国原本就已经完全被黑市掌控。以黑市的做法,当然是让重山郡国的大军接管千叶郡国。”

    洛尘道:“千叶郡王就任凭黑市如此摆控千叶郡国?他是武道神话,一出马,重山郡国就必须要派四大宗的宗主前往。”

    血秋水严肃的道:“你以为千叶郡王不想反抗,千叶郡国之内,出现了一尊极为强大的女魔头,专门吸人鲜血为生,而且强大无比,连千叶郡王都拿她无可奈何,只能亲自追杀她,以免她 祸乱天下。”

    洛尘眼睛微微一亮,道:“吸人鲜血?”

    莫非是鄢诗仙?

    “那女魔头着实可怕,恐怕重山岭没有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这真是天灾人祸一起来了,重山岭的和平日子一去不复返。”血秋水叹道。

    洛尘道:“灵武郡国战事如何?”

    “我收到了最新传来的消息,短短十天之内,重山郡国的其他战营部队就攻下灵武郡国边疆的十二城池,屠杀了灵武郡国十万军士,俘虏贫民三百多万。那些被俘虏的军士和贫民百姓,全部都成敌国的奴隶。哎!想想都觉得十分恼火,可惜雾隐城我离不开,不然恨不得我就在战场上,与他们决一死战。”

    血秋水攥紧了拳头,眼中闪出火光。

    洛尘的眼神一沉,道:“怎么这么进展的这么快,灵武郡国路守仁麾下的大军呢?”

    血秋水眼光随即露出鄙夷之色,道:“他?能教出路少欢这种儿子的,父亲能有多硬气? ”

    “实际上,路守仁在重山大军来临之前,就实施了三不管政策,全军退出黑石窟,驻扎在北岭边境,只做一些小规模的抵抗。所以一夜之间,灵武郡国边疆的三座城池全部沦陷。消息传回王城,朝野震动,人心惶惶。”

    “既然如此,血兄,我不便多做停留,我们后会有期。”

    拜别了血秋水,洛尘在雾隐城外三百里处的一座小亭子中等来了姗姗来迟的矮个子。

    “怎么要这么久。”洛尘靠在亭子的柱子上,倚过头看着他。

    矮个子屁颠屁颠,挠着头憨笑道:“洛哥,对不住,我怕雾隐城被重山郡国给攻破,所以我把我的全部家当都埋在五十米的地下,挖的时候老费劲了。”

    “你叫什么名字。”洛尘伸了伸懒腰,他好久没有休息过了,虽然以他现在的修为,以及空灵根无时无刻不在滋养他的肉身,但偶尔睡一个觉,还是一件快事。

    “我叫须弥,别人都叫我的外号,江洋大盗。”矮个子笑着道。

    “轰隆隆!”

    灵武王城东城门,来了一辆宏伟华丽的古车。

    古车,行入城门。

    赤火烈虎粗壮有力的四肢,撼动地面,拉着车架夺路而来。

    王城大道上,围聚了不少居民,正在议论着古车内坐着的人究竟是谁。

    古车中,空间十分宽广,分坐着两个人,中年男子风姿绰绰,白衣束发,不胜华贵。

    还有一人,则是大名鼎鼎臭名昭著的路少欢。

    路少欢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质,依旧是那么的桀骜不逊。

    他坐在白衣中年男子的对面,满是阴郁的脸上,露出一道古怪的笑意,道:“据我父亲那边的探报,乐正友竹在前线战场阵亡,被方临苏亲手击杀,尸体现在正在运回琼玉山安葬。”

    “他师尊姜绝之,当日就赶往前线,一举杀了数千人,要不是大冥宗的陆觉远赶到,方临苏恐怕活不了。”

    中年男子眼光看向外头,喃喃道:“姜绝之剑法超群,已经达到了剑宗,就连秦元显都要高看他三分,陆觉远根本吃不上好,恐怕付出了代价才救回了方临苏。”

    路少欢笑道:“武道神话级别的战斗,我还不感兴趣,我现在最有兴趣的是乐正友竹留下来的那一个遗孀,虞梓晴。”

    路少欢一脚将铜铸的大门踢碎,化为七、八块巨大的铜门门板,飞了出去,轰然坠落到府邸之中。

    他快出两步,冲进虞梓晴的修炼府邸,挥剑一斩,一道剑气飞出去,将一座两层楼阁劈成了两半。

    “轰隆!”

    那一座木质楼阁轰然倒塌,变成了废墟。

    巨大的声响,惊动府邸内的下人。

    “敢问公子是何人,这里是我家姑娘的修行之地,我劝你最好速速离去,如若不然,我只能禀告虞宗主。”

    张念薇感受到路少欢身上强大的力量气息,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片汪洋大海,而她只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

    对方只需要随手一击,就能将她杀死。

    可是她却毫无畏惧,迎了上去,想要阻挡路少欢的步法。

    “区区一个婢女,也敢挡本公子的路,纯属找死。”

    “吼!”

    路少欢大吼一声,一道音波从嘴里吐出。

    站在十丈之外的张念薇,顿时七孔流血,倒飞了出去,纤弱的娇躯撞击在石壁上面,在石壁上面留下一道血痕。

    “嗯……”

    张念薇的双手撑地,艰难的,想要爬起来。

    路少欢走了过去,一脚踩在张念薇的背上,将剑架在张念薇的脖子上,锋利的剑锋,在张念薇的脖子上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

    “快叫你家主人出来,本少爷来提亲来了,到时候你家姑娘就是我的人了,连你都是我的狗,你还敢跟我顶嘴?”路少欢狞笑道。

    修炼密室的大门打开。

    “唰!”

    一道人影,从修炼密室的石门中冲出。

    人影重叠在一起,形成一个靓丽无比的身形。

    虞梓晴背着双手,盯着不远处的路少欢,冷声道:“路少欢,狗仗人势的东西,这里是我的修炼府邸,轮不到你来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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