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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美人在骨不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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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头乱如麻绳。

    忽地抬起头来,双手掩住脸颊。

    望着赵云那如涂玉脂的嘴唇出神。

    良久。

    她轻轻舔了舔干燥的嘴唇。

    想要鼓起勇气主动去亲吻赵云,但又下不了决心。

    故而一直迟疑不进。

    赵云却忽地开口问道:

    “琰儿,方才进门时我就想问你。”

    “你房间里似乎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是你挂了熏香么?”

    蔡琰轻轻地点了点头,嗯一声道:

    “是,因为我平时弹琴时,喜欢熏香的味道。”

    “我特别喜欢蕙草、兰叶、桂皮做的熏香。”

    “平时在身上也会佩戴这样的香囊。”

    赵云挠挠头,这就是女孩子都是香喷喷软绵绵的原因么?

    “可我在你身上还闻到了另一股香气,应该不是香囊发出来的。”

    “有点儿像体香,又有点儿像熏香。”

    “这是什么味道?”

    赵云又问道。

    蔡琰闻言,轻掩口唇咯咯笑道:

    “想来云哥说的是‘体身香’吧?”

    “‘体身香’?”

    “那是什么东西?”

    蔡琰耐心地回道:

    “那是我们女孩子平时服用的一种药品。”

    “连服三日就可以口中生香。”

    “五日身体里就可以散发出幽香。”

    “服用一个月与之擦身而过,便能够闻到香味。”

    赵云一奇,“竟有这么神奇的药品?”

    难怪蔡琰说话时吐气如兰,竟有这等奇药。

    蔡琰轻轻捋了捋发鬓,幽幽道:

    “这是民间的一种药物,制作材料十分昂贵稀有。”

    “平时也只有大户人家的闺女儿才用得上。”

    “若是放到普通家姑娘,怕是无福消受了。”

    她忽然又联想到了貂蝉。

    在见到她之前,她一直对自己的容貌十分自信。

    就算不是倾国倾城,也该是“祸国殃民”了。

    她也从不担心赵云会不喜欢自己。

    甚至一度奇怪赵云为什么不为自己的美色所动心。

    直到貂蝉的出现,让她明白了原因。

    原来云哥身边竟有这样仙女下凡般的红颜知己。

    自己的美貌在她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难怪云哥会不动心,因是身边有更好的人儿。

    但从小性格倔强的她,向来不服输。

    自见了貂蝉后,她愈发对自己的容貌身段上心。

    用最好的化妆品、用最好的香囊。

    希望能将貂蝉给比下去。

    可无论自己有多努力,她却始终追不上貂蝉的背影。

    就连自己一直努力保持的身段。

    在貂蝉怀孕,身材微微变胖以后。

    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在身材上比过貂蝉时。

    却发现貂蝉胖了后,身材反而更加丰腴。

    更加端庄、富态。

    平添了几分人妻成熟的女儿柔美。

    老天可真是不公平。

    明明自己那么努力,貂蝉却什么也不用做。

    因为上天总是眷顾着她的美貌。

    怀孕变胖后反而更加美丽。

    你说女人听了气人不?

    蔡琰眼神幽幽,叹道:

    “云哥,我是不是很没用。”

    “永远也比不上貂蝉妹妹。”

    赵云闻言,正色道:

    “美人在骨不在皮。”

    “你从小出身于书香门第,自带一股浑然天成的幽兰气质。”

    “这是蝉儿所不具备的。”

    “你能歌善舞,能吟能赋,能书能画。”

    “这些都是只有你琰儿才能做到的,蝉儿在书画方面可是一窍也不通。”

    “这些她都是远不如你的。”

    “人不宜妄自菲薄,总拿自己的不足去比别人的长处。”

    “琰儿你是否应该更加看向自己的闪光之处呢?”

    对于蔡琰来说,赵云嘴上的话,就是糖衣炮弹。

    哪怕听他一句夸自己好的,她也心中欢欣。

    更别说他还拿貂蝉不如自己说事儿了。

    这更是领她羞喜交加,心里聚集的郁闷早已一扫而光。

    小脸兴奋的红扑扑、粉艳艳的。

    “我好欢喜,我好欢喜!”

    在他耳边莺声燕语。

    说不出的温柔,道不尽的甜蜜。

    “美人在骨不在皮?”

    “云哥你可真会说话。”

    蔡琰想起赵云方才说的话,捂嘴咯咯直笑。

    脸颊上嫣红一片。

    胸前因为开怀的笑容急剧起伏。

    划出道道诱人的浪波。

    【叮!系统提示,红颜蔡琰好感度+10点】

    当前好感:90点(只缘感君一回顾,从此相识朝与暮)

    “谢谢你云哥。”

    蔡琰玉颊绯红,轻嗯了一一声,兴奋道:

    “经过你的开导,琰儿心里犹如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她忽地站起身来,笑问赵云道:

    “说起来,云哥你还没听过我弹琴吧?”

    “若不怕扰了你的清听,琰儿想为你弹奏一曲。”

    赵云一喜,他的确还没听过三国第一音乐才女的弹琴。

    若是有幸能听上一曲,确实不枉费一朝穿越。

    蔡琰嫣然一笑,侧身从柜子里取出一面古琴。

    放在了靠窗的桌子上。

    透着月光,将那古琴照的银白。

    “这琴尾怎么烧焦了?”

    赵云见着古琴后背好似被火烤了一般,好奇问道。

    蔡琰美目一转,解释道:

    “我父亲早些年的时候烧桐做饭,父亲听火烈之声,便猜到了那桐乃是良木。”

    “忙请人将木救出,许一千金买下。”

    赵云闻言,忍俊不禁道:

    “你们好乐理的人倒是特别。”

    “为了一块木头,就愿意掷之千金。”

    “换作是我,可不会消遣这钱。”

    蔡琰微微点头,笑道:

    “云哥说的也是,千金虽是贵了点。”

    “对于那做饭之人而言,那桐木不过就是一文不值的柴火罢了。”

    “可对于我们好乐理之人而言,那却是千金也难求的。”

    “若换作是我,同样也会花这价钱。”

    赵云颔首,心想这就好比现代那些球迷一样。

    为了一双球鞋,可以花上几千甚至几万的价钱。

    蔡琰望一眼夜空,美眸希冀,又续道:

    “我父亲后来亲人将这桐木裁成了古琴。”

    “果是能弹出美音,只是尾部已经烧焦。”

    “故而父亲为它命名为‘焦尾琴’。”

    焦尾琴?

    赵云惊喜地看一眼古琴。

    这可是我国的四大古琴之一啊。

    妥妥的国宝。

    三国第一才女拿国宝为自己演奏,赵云庆幸自己还真是幸运。

    蔡琰忽然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坚定地望一眼古琴。

    用青葱的玉手在琴弦上摩挲了几下。

    她习惯在弹奏前试试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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