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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刨坟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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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春枝听徐燕儿说有个和徐乔长得很像的男人在医院陪着他, 脑子嗡地一声,脸就变了,紧张地追问, “燕子, 你,你确定他们长得很像?”

    徐燕儿瞅王春枝这架势, 心里就是咯噔一下,徐乔的眼睛长得太特别了, 除了在医院见到的那个中年男人,她还真没在别人身上见到过类似的。

    “你先说你到底是不是我哥的亲妈?”徐燕儿盯着王春枝直直地问了出来。

    王春枝支支吾吾,徐乔还真不是她亲生的,是她姐在京市给人做保姆时抱回来的孩子, 说她嫁的男人靠不住, 再没个孩子傍身,将来老了没人养, 死了连送终的人都没有, 劝她收养了徐乔。

    当时孩子才出生没几天的样子, 她寻思着当个小猫小狗养着吧, 养得活就养着,养不活就算了, 奶粉太贵,就给喂点儿麦乳精, 后来再大点儿了,索性麦乳精也不用喂了, 把面炒熟了,再用开水一冲,给喝点儿糊糊, 小孩儿竟也磕磕绊绊长大了。

    养条狗还有感情呢,何况是人。

    徐乔小时候长的可爱,圆头圆脑,大黑眼珠子咕噜咕噜地,迈着小短腿儿在她身边颠颠儿地跑来跑去,操着一口小奶腔喊着“妈妈,妈妈。”是个人都被萌化了。

    但王春枝因为不能生育,遭遇两次结婚,两次被男人抛弃,内心早已经扭曲,她恨老天爷对她不公平,不让她拥有自己的孩子,徐乔越是可爱,她越是能深刻体会命运的不公平。

    对徐乔爱不起来,却又不能恨,她老了还得指望着他养呢。

    又因为她生性懦弱,一个人带着孩子经常受人欺负,这种无处发泄的委屈,自然而然就转移到比她更弱的孩子身上。

    每次打徐乔时,她内心都有一种诡异的,阴暗的畅快,那种可以掌控别人,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快感,是她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的。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徐乔上初中,十五岁的少年,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身量仍旧稍显稚嫩,没有成年男子的那种健壮,但两条笔直的腿已经变得结实有力,挺挺如松,有了顶天立地的味道。

    少年拽住她手中的鸡毛掸子,嬉皮笑脸地,“妈,您自己说说您打坏多少鸡毛掸子了,您不心疼儿子,能不能心疼心疼钱,打坏了,咱不得再买新的呀。”

    他嘴里说着玩笑的话,但全身散发出的冷冽气息让王春枝惊醒,孩子已经长大了,懂事了,再打下去就该记仇了。

    王春枝跟那儿神色恍惚,冷不防,“啪!”一巴掌狠狠抽在她左脸上,不待她反应过来,又一巴掌抽到她右边脸上,不应该用抽,应该说“掴”更合适,徐燕儿下手是真狠,直接把王春枝打得一个踉跄。

    “我爸是眼瞎了,才会找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对自己养大的儿子都没有心肝,何况是对我们,这俩巴掌是替我哥打的,滚!”

    徐燕儿一方面是真恨王春枝,哥哥的亲爸一看就是超有钱的,但凡王春枝对徐乔好点儿,依照哥哥的性子,她们一家以后就有享不尽的福。

    另一方面她心里早就有了算计,她们一家,爸爸和王春枝都伤透了哥哥的心,但她是例外,一直对哥哥都不错,只要抓住哥哥的心,她以后的日子就有了保障。

    徐国民在一旁听得稀里糊涂,问闺女是怎么回事儿,徐燕儿把徐乔可能是有钱人家孩子的事儿跟他一说,徐国民“腾!”就跳起来了,眼珠子一瞪,简直气急败坏,骑在王春枝身上抡拳就揍,“你个臭娘们儿,老子的荣华富贵全让你整没了,我草你妈的,贱货!”

    医院里,徐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着许明砚诉说自己的委屈,这些过往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即便是面对清越,他也不想说。

    或许是他今天太难受,那种透心彻骨的绝望潮水一样把他淹没,透不过气,几乎随时会让人窒息过去,说出来,就像浮出水面大口呼吸,让他不至于被憋死。

    许明砚把他揽在怀里的一瞬间,他好像整个人一下穿越回了童年,变成那个渴望被人疼爱的小孩儿,他感觉自己好像闻到了父亲的味道。

    许明砚一通电话,有人送餐上来。

    徐乔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娃娃菜粉丝汤,那粉丝根根弹牙,鲜香味美,入口极其软嫩顺滑,这样的美食让人感觉心情都好了许多。

    “哥,这大饭店的厨师就是不一般啊,粉丝也能做得这么好吃。”

    许明砚:“……”

    好吧,他说那是粉丝就粉丝吧,喜欢吃就行了。

    许明砚用翠绿的生菜包了改良过的蒜泥白肉,递过去,“你尝尝这个。”

    徐乔没被人这么照顾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接过来,小小的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好吃。”

    别看这道菜名字普通,改良过程却是极其讲究,特点就是吃起来的时候,那香浓的味道是一层层出来的,回味儿无穷,徐乔啃个鸡爪子都觉得无比美味,哪里享受过这种美食,细细地品尝着,那样子又满足,又陶醉,还带着小心翼翼的珍惜,特投入那劲儿。

    许明砚还从没见过有人个吃东西就能满足成这样儿,子睿从小就挑食,为此家里换了不知道几个厨师了。

    似乎是感觉到许明砚投过来的目光,徐乔脸腾一下红了。

    太尼玛丢人了。

    跟八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一样。

    出息!

    徐乔眼睛里扑闪着窘迫和难为情,似乎还隐藏了很深的难过,细白的手指有些无措的握紧了筷子。

    许明砚心口掠过一丝尖锐的隐痛,却见小孩儿低低地笑了起来,“我就是个吃货,一见到好吃的就容易忘乎所以,让哥见笑了。”

    似乎是急于掩饰自己的窘迫,徐乔没话找话,问了个不着边际又没头没脑的问题,“哥,你孩子多大了呀。”

    许明砚脸上不自觉带出一层慈爱,“他比你小一岁。”

    徐乔笑,“有点儿羡慕。”

    许明砚微微叹了口气,“有什么可羡慕的,他身体不大好,有心脏病,没有合适的心脏给他换的话,可能活不过四十。”

    徐乔见许明砚脸上露出难言的伤心,一句话不由自主脱口而出,“可惜我只有一颗心脏,要是肾的话,倒可以匀给他一个。”

    话一出口,徐乔自己先怔住了。

    他怎么会说出这种操蛋话,肾要是给了别人,那清越怎么办?他还想梅开九度,让清越刮目相看呢。

    一时间,这捐肾的高尚情操,把他自己都整懵圈儿了,他什么时候这么伟大了。

    话说出口的那一瞬间他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好像许明砚的儿子非他的心脏不可一样,很诡异的念头,但是很清晰,不是幻觉。

    徐乔感觉身体有点儿发冷,操,医院这种鬼地方就邪门儿,那些话真的很莫名奇妙。

    许明砚的手机突然响了,许子睿打过来的。

    “爸,你现在在那儿呢,今天晚上是周雅女士归国后的第一场钢琴演奏会,晚上八点半开始,一起去吧。”

    听到“周雅”这个名字,许明砚手一哆嗦,手机差点儿摔地上。

    那些他认为早已经“入土为安”的东西,一下子被这个名字刨坟了。

    多少年过去了,许明砚把这个名字狠狠封锁在心底最深处,从不扒坟,生怕一旦掀开,周雅能把他平静的生活彻底掀翻。

    “爸,你听到我说话了吗?怎么不吭声?”

    许明砚清了清喉咙,压下心中情绪,“子睿,你直接在剧院门口等我吧,我现在就开车回去,大概三个小时以后到。”

    既然坟都刨开了,许明砚觉得自己应该去烧个纸。

    徐乔见他有事儿,笑了笑,“哥,你有事儿就赶紧先走吧,我这边没事儿,今天谢谢你了。”

    许明砚对上徐乔的脸,一下子怔住了,这孩子的嘴唇跟周雅还真是像呀。

    来不及多想,这会儿已经五点钟了,他得赶紧往回赶,伸手从兜里掏出钱包放到桌子上,“小乔,这里面有现金,有银行卡,银行卡密码是122006。你先用着,改天我再来看你。”

    徐乔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滋味,钝钝地,不太舒服,他凭什么要用他的钱?有什么资格用他的钱?即便他是真心给,他也受不起。

    “哥,你把钱拿走,我不喜欢你这样。”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倔呢?”

    “你就当我倔吧,我也是要面子的,你高抬贵手,别让我难堪好吗?”

    许明砚无奈,只好收了钱包,揉了揉小孩儿的脑袋,“那你照顾好自己,我先走了。”

    随着一声关门儿声,病房里只剩下徐乔孤零零一个人。

    徐乔眸子低垂下来,如果痛苦是一所学校,他上了二十年,也该毕业了,他宁可自己没妈,也不愿意再和王春枝有任何瓜葛。

    从现在起,他就只有清越了,她爱他,这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1、别误会,亲妈很爱孩子,当初是因为自己家里为了商业联姻,在她生下孩子后,骗她说孩子夭折了,所以亲妈才远走他乡,远离伤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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