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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你手里的剑,可不该对着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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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送阵中心。

    两个少年闭眼蜷缩着,他们是龙凤胎,形容相似,但性别不同,也算能分得出兄妹俩,只是满身鲜血腥气,连发丝上都凝结着丝丝血气,乱糟糟的缠做一团。

    阮蔚正要将二人扶起。

    双子其中一人瞬间睁眼。

    “你是谁?”

    常怀瑾手握灵剑起身,满目血色,动作小心的将妹妹挡住,愤恨至极的盯着阮蔚,声音沙哑的不成样子。

    面前这女子太过诡异,容貌卓越。

    他们不是还在常家的传送阵里吗?

    这里又是何处。

    阮蔚哑然。

    长叹一口气。

    怎么说呢,蓬莱仙宗五大冤种。

    倒是个个生了副好相貌。

    面前的常怀瑾便是这般狼狈模样,也不难看出他身姿风流,朗朗清风如月上中人,与身上以辨不出颜色的血衣相衬,更托出他平白压不住的韵色来。

    男生女相,莫过于此。

    “我叫阮蔚。”

    少女手里灵剑铮鸣,随手一道剑气便将他手中剑挑开,她说,“这儿不是后山武场,你手里的剑,可不该对着师姐。”

    剑气辨不出灵魔。

    常怀瑾大惊失色。

    只一剑。

    阮蔚看上去与自己差不多年岁,周身气息看着也不过与自己一样在筑基上下,竟然只用一剑。

    还有。

    他哪来的师姐?

    常怀瑾面色惨白,看了眼身后仍然昏着的常握瑜,心道是命也。

    看他模样,阮蔚不由得头疼。

    想来当时萧玄同面对自己也是很无奈的吧。

    又是一个犟种。

    “这里是蓬莱岛。”

    阮蔚收起手中灵剑,摊开手,示意自己毫无敌意。

    接着,她指了指自己。

    “我是蓬莱仙宗第68代嫡传弟子,师承蓬莱仙尊丰无涯。师尊前些日子去了通州剿魔,想来是将你们二人救下了,他想收你们二人为徒,所以才传讯命我来传送阵接引你们二人上山。”

    “师妹的血都快流干了,我出来的急,没带止血丹。”

    “你就先别犟了,跟我上山找三师叔治伤要紧。”

    听完她的话。

    蓬莱仙宗?

    这儿就是那个无边大海上,周遭幻境环伺的天然隐世地、千百年不一定在通州出现一人的,每逢百年大比才会现身的十大门派之一——蓬莱仙宗?

    通州话本里都会将蓬莱写成世外桃源。

    什么岛上遍地灵石啦、什么宗门内仙宝功法无数啦,什么弟子都是天性淡薄的仙人胚子啦。

    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蓬莱从不出面辟谣。

    在通州普通百姓们的眼中,蓬莱就是修真界的仙境。

    常常会有趋之若鹜的散修们慕名而来,乘着船想要在茫茫大海中找到去往蓬莱的路。运气好点的海上漂个十来天就回来了,不好的就不提了。

    蓬莱仙宗收弟子的条件尤其飘渺,他们主要就信命。

    记得前几年蓬莱忽然开山,仙尊丰无涯特地给通州最大的民报传讯,广而告之天下修士,蓬莱招弟子,并且规定时限,也将蓬莱周遭的幻境都暂时封印了。

    一时间,海上船帆扬起,密密麻麻数不胜数,几乎叫人分不清还是海上行船还是湖上泛舟。

    传言最终收下了阮家兄妹二人。

    但随后几月,阮家又举办了赤兔剑主,阮家麒麟子封为阮家少主的仪式。

    传言更加跑偏,连远在通州边境的常家也听过不少阮家兄妹的传闻。

    所以。

    自己这是,叫仙尊捡回来了?

    想起自己昏过去之前最后看见的那道人影,常怀瑾不由得周身一凛。

    原来,那个人就是蓬莱仙宗当今掌门。

    难怪,也只有他能有这样的实力,只那一剑,就让常家人奋力抵抗的魔族们消散在这个修真界里。

    这便是天下前二剑修的实力吗。

    他,要收自己和握瑜为徒?常怀瑾突然不怎么敢想,这似乎有些太像话本里的故事。自己叫人救了,却还得了大宗门的传承?

    可如今,他已然不是常家公子,还能有什么值得蓬莱图谋的呢?

    转而看向面前温柔笑着的淡蓝色身影。

    常怀瑾扭头将身后的常握瑜打横抱了起来,轻声唤道,“烦请阮仙子带路。”

    握瑜面色沉沉如浓墨般,甚是骇人,确实拖不得了。

    听他这叫法,似是没认下这师门。

    “御剑学了吗?”

    阮蔚没多想,这徒弟还得丰无涯回来自己收。

    常怀瑾木然摇摇头,心下讶异。

    常家修符道者居多,他筑基后才定的剑道,而后在常家学剑都得跟着家中门客学,剑道于他,不过才堪堪开始而已。

    阮蔚看他拿剑的生疏模样,想也了然。

    她从芥子袋中拿出扁舟玩具似的一灵器来,念着法咒,扁舟瞬而变大了,晃悠两下,顺从的停在了三人面前。

    “上来吧。”

    阮蔚踏上扁舟,站在前头。

    常怀瑾也抱着人坐进船篷内。

    她熟练的运行着灵舟,常怀瑾看的讶然,再微小的灵器运转起来也是非常耗灵力的,通州人基本上会宁愿用灵石去补。他不由问道,“仙子不用灵石吗,这样下去或许会力竭?”

    阮蔚茫然,“这船能用得着几个灵力?”

    噗。

    常怀瑾感觉胸口中了一剑。

    糟了,是天才的凡尔赛。

    “……”

    常怀瑾安静的闭上了自己爱问的嘴。

    似乎觉得自己说的不妥,阮蔚想了想,还是以真诚待之,“我是天生灵体,运转灵器不怎么耗灵力的。”

    噗。

    又中了一剑。

    无知无觉的天才,更叫人心酸了。

    若是自己是她。

    若他生来也是天生灵体。

    是不是。

    是不是常家就不会遭此一劫。

    他也能自己亲手斩下、哪怕只是一个魔族的头颅。

    他若是强大到能叫魔族的鲜血绽放在他面前,若是能强大到让魔族不敢随意将常家定为清剿的目标。

    常怀瑾垂下眼眸,哪怕他还能有闲心去问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但此时心绪可不平静,他闭上眼,去回想常家的世事人人、家乡的一草一木,却发现自己几乎想不起任何绿意盎然的样子,反而满是血色腥味溢满脑海。

    还有他身侧,生死不知的胞妹。

    此时心间几乎已被恨意填满。

    魔族——

    常怀瑾指节叫他自己攥了个通红。

    他掀起眼皮,目中执意明确,恨意滔天般浓厚的结在他眼里。

    阮蔚见状。

    默然的凝神去看识海中的指针。

    指针一动不动。

    不是他。

    阮蔚皱起眉,她原本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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