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巫姥解蛊
小巫举起他的手,查看指甲,再捏住他下巴,看舌苔,然后抖动手腕上铜铃。
佛念嘴里“嚯嚯”连声,肚皮上鼓起的疙瘩蠢蠢蠕动,双眼瞬间血红,就要挣扎起身。
我一使眼色,单良和沈兴就上前把他牢牢按在在坐榻上,力气再大也动弹不得。
小巫停止抖铃,佛念肚皮上的疙瘩就停止蠕动。一番操作,她已判断出佛念中蛊深浅,又用祝由术将所见传给又聋又瞎的巫姥。
巫姥点点头,她虽耳聋目盲,但凭祝由术能准确判断他人所处方位,转身朝高菩萨说:“五行蛊是毒蛊中最厉害的一种养蛊之法。这小子中蛊已久,‘青蚨蛊’种在皮下,孕化成幼虫汲取精血,如果不找施蛊之人解蛊,不出数日就会变成成虫往腹内钻,噬咬肚肠,到时候五脏六腑全部会溶成血水,神仙难救。”
单良说:“施蛊的巫妖早就死在我们手中,哪去找她?!”
巫姥冷笑,“巫妖哪有那么容易死,你们杀的不过是巫妖分身而已!”
高菩萨拱手说:“还请巫姥出手解蛊!”
巫姥说:“解蛊并不难。只是后续可能会有麻烦接踵而至。”
高菩萨问:“什么麻烦?”
巫姥说:“皆因汉朝武帝时期,绣衣使者江充作怪导致我巫族遭受巫蛊之祸的劫难,天下巫师几乎被杀戮殆尽。是以,正宗巫师若不是情非得已不会轻易施展巫蛊之术。巫蛊之术有如刀之两刃,不是伤人就是害己。尤其是毒蛊,一旦被人解蛊,那么此蛊造成的痛苦,将会转由施蛊者自身承受。因此,巫族有个传统,就是巫师下蛊之后,除非她自己解蛊,别人解蛊就是和他她结怨!”
“你是大巫,难道还怕塞外巫妖?”我说。
“世人不知远古巫族本是由十二祖巫统领的,只是后来巫族犯了天怒,招致天谴,绝地天通,祖巫被迫转世渡劫。从此以后虽然巫术流传了下来,但巫族百世来再无首领,并且分成三个路数,一路是各个王朝用的巫祝号称正巫,另一路是民间野巫,还有一路是塞外的胡巫。巫师之间只有巫术修为强弱,没有地位高低之分。”
“我们‘乞活儿’和桓家的仇怨还未能清算,如果塞外胡巫来找麻烦,我们理所当然和巫姥并肩御敌!”单良说。
巫姥又是冷笑,“连老身都惧赫连秋奴三分,你们又怎是对手”
高菩萨说:“宫中贵人用人之际,我推荐了这几个少年,桓家如果不依不饶,宫中贵人自然不会让他家好过。巫姥无需有此顾虑!”
“也罢,高执事既然发话,老身即便和我巫族中人结怨也在所不惜!”巫姥说,“解蛊过程中恐怕有人干扰。高执事,请你安排人手护院,防止有不速之客闯入!”估计她是担心桓家会带荒人来捣乱。
高菩萨当即命沈兴带人去青坞外围守护。
巫姥又说:“塞外巫妖绝不会甘心承受蛊术反噬,必定会反扑,所以场内也需寻一人护法。”
高菩萨说:“乞活儿兄弟个个本领高强,没中蛊的都可以护法。”
巫姥摇头说:“巫者和武人不一样,武人以能伤害对手身体为强,巫者却是重在摧毁对手的元神。我需要一个元神极其强大的人在我坛侧护法!”
高菩萨说:“这倒是件难事,一时间到哪里才能访到元神强大的人呢”
作为穿越者需要强大的元神才可以叩开时空窗口,而且穿越到异世生活,元神也在每天消耗,所以,我自知元神是远远比常人强大,“我试试!”
巫姥“嗯”了一声,“确实非你不可!”
她吩咐搭坛。梅虫儿、单良帮衬小巫忙碌起来。
各人把佛念呈大字形平躺绑在榻上,小巫点燃熏香,绕榻摆满鲜花,在厅堂四面竖起旗幡再搭起神坛。
看巫师所使用法器和布置的法坛和道坛区别不是很大,难怪都说道术源自巫术,道教是古巫遗风。
准备妥帖后,巫姥沉声喝道:“升坛!”
小巫手牵巫姥法杖,引她坐上神坛。我主动站到坛边护法。
巫姥又叫道:“请神!”
巫小颜脚步轻盈,翩跹起舞,手腕上铃铛叮叮当当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巫姥模仿低沉的男声唱道:“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
巫小颜女声唱:“君回翔兮以下,逾空桑兮从女。”
“纷总总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予。”
“高飞兮安翔,乘清气兮御阴阳。吾与君兮齐速,导帝之兮九坑。”
“灵衣兮被被,玉佩兮陆离。一阴兮一阳,众莫知兮余所为。”
一时男声一时女音,载歌载舞的,赏心悦目。古来巫者以舞事神,每施巫术都用音乐和舞蹈和天神沟通,“大巫邀神小巫舞”,巫族能以舞降神,原来这就是巫舞!
伴随着铜铃脆响,小巫身姿曼妙,绕着佛念卧榻舞动。
巫姥面前木盘内有一张黄符,一碗清水。唱罢,她右手持法杖,左手抓起符咒,嘴里念念有词,符咒自燃。用未燃尽的黄符在清水里一划,然后,端了这碗符水灌进佛念嘴里。再捏碎一颗黑丸,给他服下。这黑丸入肚不过片刻,佛念肚皮上的铜钱形疙瘩急剧鼓动,仿佛要破皮钻出来。佛念大声呼痛,极力挣扎,被梅虫儿和单良死命按住,过了良久,才逐渐平静下来。
整个过程,并无外来干扰。
巫姥落坛停止作法,说道:“这药丸是用蟅虫晒干炒熟碾成粉,和麝香百合粉配制成的——五行蛊也讲究相生相克。青蚨由水而生,蟅虫从土而生,土能克水。青蚨幼虫抵挡不住麝香百合药力,而一道灵符水,解除诅咒,并请得神明附体,令青蚨幼虫受惊亦不敢躁动,一个时辰后便会尽数死去。高执事即可切开肌肤,将虫体取出,如此‘青蚨蛊’就算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