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七章
这世上有语言能描述的,叫作意象,也有语言描述不了的,叫做意境。维特肯斯坦说过凡是能够说的,都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谈的,就应该保持沉默。比如深夜路灯下围绕的萤火虫,海边与潮水一起来的啤酒气泡,围着炉火感受到的温暖……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在一个温暖的午后,一个小女孩在公园的的杂乱的小径上散步,她明亮的眼眸在荒芜的草地上四处扫视,期待着能发现一些新奇的事物。阳光像碎片般洒落在她的头发上,闪烁着玫瑰金色的光芒,温柔的风轻轻地推动着她腰间的雪娃娃。
突然,她发现了一只蜷缩在树荫下的流浪猫。那只猫的毛色暗淡,身体瘦削,明显的经历了生活的毒打。然而,它的眼神中透露出的那种疲倦而坚定的光芒,对生活的惶恐,让小女孩深感震撼。咦,它眼睛好亮啊。
小女孩轻轻地走向那只猫,她的心跳在加快,小手紧紧地握着衣角。她趴坐在地上,试图接近那只猫。起初,猫有些畏惧,警惕地后退了几步,但小女孩的温柔和耐心最终打动了它。
她用柔和的声音对猫说:“你是不是很饿呢?我可以回家拿一些食物来给你。”她的声音像春天的风,温暖而慈祥。她的手慢慢伸出,带着友善和爱意,那只猫终于不再害怕,它蹭蹭小女孩的雪娃娃。
“我叫你小黑子吧,看你这脏兮兮的样子,黑黑的。”
小猫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是喵喵的应着女孩的呼喊。
小女孩拿出食物,仔细地投喂那只猫。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关怀和同情,仿佛阳光般的温暖照进了那只猫的心灵。她摸着小黑子的稀疏的毛。
从此她便不忍心看到流浪。
“这颜色,他是小黑子。”晓甜蹲下来看到一只脏兮兮的小猫,“你流浪到英国来啦,你好厉害。”小猫开心的撒泼打滚,晓甜拿出还未吃一口的三明治抽出所有的培根轻轻的递给了小猫,小猫欢快的大快朵颐。
“吃慢点小黑子。”
这几天不忙些了,晓甜参加了几个活动。
冬天的伦敦是一个银装素裹的城市,雪花纷飞,街头巷尾都被覆盖上了一层白色的雪花。在低温下,泰晤士河水凝固,整个城市都被冰冷的氛围所笼罩。然而,在这个寂静的城市中,人们依然在活动,公园里的孩子们在雪地里玩耍,市民们聚在温暖的咖啡馆里聊天。冬天的伦敦虽然寒冷,但也有着一份独特的魅力,让人深深着迷。
“我最喜欢的冬天了。”苏晓甜拉着闺蜜王路遥的手,漫步在大街上。
“为什么,我不喜欢太冷了。”王路遥看着白雪皑皑的冰雪世界并不喜欢。
“因为有好多节日啊,你看有万圣节、感恩节、圣诞节,元旦,还有就是过年。”晓甜一一罗列出来。
“你倒是挺中西合并的,圣诞和过年一起过。”王路遥乐呵呵地说。
“这叫什么,叫师夷长技以制夷。”晓甜也很开心,“而且是过节诶,你不喜欢过节吗?”
“不感冒,都差不多。”王路遥表示都一样。
“你这个无趣的摩羯。”苏晓甜嗔怪道。
“是啊,我是一个无趣的人。”王路遥顺着接下去了。
时间犹如沙漏一滴一滴流逝。圣诞节即将到来。圣诞的英伦风情,就像一首优美的交响乐,它由许多微妙的旋律和和弦组成,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温馨和喜悦。这是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织的时刻,人们的心灵被古老的习俗温暖,又被现代的繁华点亮。
在寒冷的冬日,大大小小的街道被无数的彩灯装饰得如梦如幻。它们闪烁着,跳跃着,仿佛是夜空中繁星的倒影。每一座红色的电话亭,每一座庄严的教堂,都像是在讲述着一个个古老而温馨的故事。街角的圣诞树矗立着,树上的装饰闪耀着,它们在寒冷的冬夜里,散发出温暖的光芒。
圣诞节是热闹而欢快的。孩子们兴奋地冲进父母的卧室,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期待的笑容。就像小鸟在冬日的阳光下欢快地歌唱,孩子们在圣诞的早晨充满了喜悦和期待。家人们在壁炉旁围坐,享受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炉火的光辉映照在他们幸福的笑容上,温馨而和谐。而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最让人期待的莫过于家庭聚会。亲戚们,朋友们的笑声和谈话声交织在一起,就像一首美妙的交响乐。圣诞晚餐就像一场美食的盛宴,火鸡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那是一种幸福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地向往。然后是庆祝活动。每个人都穿着他们最好的衣服,他们跳舞,唱歌,欢笑。他们在音乐和欢声笑语中度过这个美好的夜晚。他们的快乐就像是一场繁华的舞会,让人感到充满了生活的乐趣和生命的活力。
苏晓甜穿上了挑选许久的驼色风衣,内搭一件白色摇粒绒的毛衣,再穿上黑色的长裙,一双保暖的肉色丝袜。优雅知性,婷婷玉立,更显修长的身材。她带上卡其色的小礼帽显得更加精致,让本来就标志的脸蛋儿变得和谐流畅。晓甜对着镜子打量着。对那个男人说:“好看吗?我今天。“
“嗯。”得到是一句冷冰冰的嗯。
“今天吃什么呢?要不要去吃火鸡,然后再去跳舞。”晓甜询问今天的日程安排。
“好。”依旧是一个字的答复。
“你就这个态度?”晓甜有点生气。
“走吧那现在走。”男人简单梳理一下,像个书生就出门了。
在公园的街道,有一个流浪汉在眺望着远方。这个热闹的气氛与这个人并不相融。
仿佛是岁月和生活的压力把他雕刻成了这个模样。他的皮肤是深棕色的,显然是长期在户外阳光下的曝晒造成的。他的脸庞瘦削,棱角分明,一道道皱纹都像是一篇篇故事,诉说着他的人生经历。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虽然有些混浊,但仍然闪烁着坚韧与智慧的光芒。他的胡须和头发都已灰白,看起来有些散乱,仿佛是他对生活的态度一样,虽乱但有序。他的脸上飘着几片将融化却未融化的雪花。他的衣物并不华丽,但却总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常穿着一件破旧的卡其色大衣,大衣的领口和袖口都已经磨损得厉害,看得出来已经经过了无数次的洗涤。他里面穿着一件厚厚的羊毛衫,这可能是他最体面的装备了。他的裤子是黑色的,看起来有些单调,但很干净。他的鞋子看起来很有趣,是一双老式的皮革鞋,鞋面上有一个明显的破洞,但很奇怪的是,这个破洞并没有影响他的步态,反而似乎增加了他的一种独特的韵味。
他的双手是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地方。那是一双饱经风霜的手,手上的皮肤粗糙且硬朗,每一个指节都似乎在诉说着他的生活艰辛。他的手指上没有戒指,也没有手表,只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但他的手却很灵活,他能熟练地用一根棍子在地上画出漂亮的画,或者用一些简单的工具修理一些损坏的物品。
晓甜看到了这个可怜又无助的眼神,就像小黑子一样。
她驻足了一会儿。
“走吧,流浪汉有什么好看的。”男人提醒她。
“可是,他很可怜啊。”晓甜看着自己兜里仅剩的一百磅犹豫了。
“你想给他钱你给啊,又没人来可怜你,这世间就是那么现实,有钱才能活下去。你把钱给他了你自己怎么活?”男人咄咄逼人。
“可是。可是……”晓甜不想看到落魄。
男人一把拽住晓甜,强有力的大手拉向另一个热闹非凡的广场。晓甜望向那个流浪汉想着他该怎么活过这个冬天。
“你这么善良有人对你善良吗?傻女孩。”男人依旧咄咄逼人。
“你很过分诶!他这么可怜。”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他自找的。”
随后男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晓甜暂时摆脱了怜悯心爆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