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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私奔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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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角门的韶云,不见金琳。

    出门,墙边,痛苦的声音入耳。看见又摔倒在墙边的金琳,摇头叹息。

    本不想管她,在韶云的心里,很看不惯她的偷盗的行为,非君子所为,一丝怜悯又在心里生出。

    韶云走近她,长头发拨散在她有些虚肿的、蜡黄色的脸庞上。

    “你看什么?看见了什么?走开!”她突然脱口而出一连串的话。

    韶云回敬道:“我看见一个怪物!”

    金琳已经疼的无力反驳。

    “送你去医院,希望你能成为正常人。”韶云说完,伸手去拉地上的金琳。

    “谁要你管。”金琳倔强地拒绝韶云的帮助。

    她试图推开韶云,但被脚伤牵制着,差点又摔倒。韶云见她不配合,想了一下,蹲下身子,蛮横地把她背在身上,直奔医院。

    趴在韶云的背上,金琳不停地击打着韶云,想挣脱下来,无奈她的两个臀部,被韶云箍的很紧,加上脚伤的痛苦,实在没有力气挣脱。

    医院,被包扎后的金琳,一个人坐在临时的靠背木条椅子上。

    韶云帮她挂了骨外科,交了费用,没有更多的钱帮她住院,只能简单地处理后,拿了一些消炎止痛药。

    韶云离开后,金琳又饿又乏,倚在木条椅子上,似睡非睡,痛苦地诅咒着韶云:“小坏蛋,把我扔在这不管了。”

    朦朦胧胧的意识下,金琳的脑海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是上帝忠实的传言者,现在,我要像赛亚普洛斯神那样责备你们!灾难会降临小城。”

    “一切坏人、小偷和各种为非作歹的败类,都活在卑劣的贪欲之中!苦难落到尘世之船上,因为它将一些卑污的人载到尘世的各个地方。”

    “你们这些暗影中的寄生虫,这个世界的污秽,我知道,像你们这号人不计其数,大地不会将你们揽入怀里!”

    声音如雷灌顶,把玻璃窗震得嗡嗡直响,震撼着心灵深处。

    金琳惶恐不安,她在意识模糊中问自己:“读书有什么用?我只是个浪荡儿,我什么也做不了。所有的知识都用来犯罪吗?”

    金琳本来是个品行端正的女子,阴差阳错被命运的手带进泥潭中,她无法摆脱自身的桎梏。

    正迷迷糊糊的时候,韶云提着个袋子走进来。

    “给,垫垫肚子,太晚了,没啥吃的。”韶云说着话,把吃的丢给金琳。

    正迷糊的金琳已经饿的快晕了,幻象在脑海中正像风暴一样席卷着。

    听见吃的,猛然睁开眼睛,伸手抓起袋子,里边是几块饼干。这还是韶云跑好远的小店买来的。

    饥不择食,金琳大口地吞咽着,也不管能不能咽下去。

    韶云又在医院的值班室讨来一杯水,递给金琳。

    感激的接过水杯,不管温热,一口气喝个精光:“再来一杯,谢谢!”手伸着,根本不看韶云,自顾自地啃着饼子。

    韶云无语,今天他可是好不容易才放下心里的厌恶感,来帮助她的,竟然被她当仆人使唤。

    “还真把自己当成病号了。”韶云嘟囔了一句,还是帮她又讨来一杯水。

    “那个,你是叫韶云吧,记得你第一次揽着我,后来还要搜我的身子。你读书吗?”金琳吃完了饼子,两杯水下肚,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说话的底气很足。

    “读。”韶云并不想和她深入的交流。

    容易结识的人,只要请她吃点东西,她就会毫无不留地说自己。

    “我就是书读的太多了,现在我更相信上帝,不相信书上的知识能改变什么?你去读圣经吧。”金琳在说出这话的时候,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

    韶云听着她的话,觉得无法接受。

    “听姐的,不要再读别的。圣经把世界上的聪明才智尽收其中,只有四方角的公绵羊才弄得明白。换句话说,谁也不懂..你是什么人,唱歌吗?”金琳是在和韶云说话,似乎又是自言自语。

    “我不读那个,也不唱歌,我要考试,马上就要高考。”韶云看她的神色均异,回头仔细地看了她一眼说道。

    “为什么?应该唱。这可真是荒唐事。只有唱歌才是抒发本性的好办法,其他的都不管用。”金琳的神态有些向往。

    “那么你自己唱吗?”韶云问道。

    “嗯,我可是个浪荡儿!怎么啦?”金琳眉眼如丝,幽怨地看着韶云。

    “没什么。”韶云尽量回避她的目光。

    可金琳看到韶云一副欲言又止,尴尬的样子,就变得温和起来:“我知道你是个正直的读书人,还年轻,要不姐跟你私奔吧!你带着我走的远远的,我唱歌给你听。”金琳的语气变得肆无忌惮。

    韶云听着金琳的胡言乱语,知道她的意识不是特别清晰,就说道:“私奔是不现实的,你还是金盆洗手,好好利用你的天赋歌喉自食其力地生活,总比做个暗影人好吧!”

    “胡说,怎么会,怎么会,你不同意吗?姐不老,还是干净的身子,就是要找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自由自在地过生活。你为什么拒绝我?还要在这怜悯我。呜呜……”说到最后她哭了,哭的很伤心动情。

    韶云看着哭的泪人似的金琳,他的内心有一丝的触动,或许她忍受的苦难也不少,一个女扮男装的人。是个怎样的人格和心态,如非必然,那个女孩愿意这样。

    哭了一会儿,看韶云没有安慰的意思,她自己止住了哭声。

    “算了,你走吧,别让我看见你。我还告诉你,唱歌和斗鸡不同,没人能比得过我的歌喉,在师范学校时,姐是歌后级别的!”金琳突然就把刚才的哭啼抛在脑后,简直就是天生的表演家。

    “姐在南苑摘石榴,哪家的讨债鬼隔墙扔砖头……”金琳突然放开歌喉,哼着流行的民歌小调,这一刻她很动情,也很专注。

    于是,一切的琐事烦恼,一切丑陋的言行举止和意图,还有医院里药水的味道都奇妙地烟消云散了。

    仿佛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另一种生活中的若有所思的、纯粹的、充满爱和痛苦的生活﹣的气息。

    韶云很羡慕她的苦中之乐,仿佛被乐感洗涤着灵魂和肉体。

    此时外边的夜空刮起了风,风有灵性,也有七情六欲。

    听着窗户外的风声,韶云又想起了夜长风,和他的风之绝技。

    雨很快就被风,刮了下来,刚才的一切都变了模样。

    金琳扬了扬眉,撸撸披肩长发,不高兴的说道,“这是什么,天在下雨?难道我的歌声不悦耳吗?干嘛要和我抢风头,和我过不去?”她在抱怨风雨声影响了她的歌唱。

    夜已经很深了,韶云听着外边的风雨声,知道现在回不去学校了。

    看着窗外的雨,斜斜地击打在窗户玻璃上,金琳却笑了,笑的很妩媚,看着韶云道:“那个,韶云,你很快就会遇到危险哦,姐真心地提醒你,你可要好好感谢我。”

    韶云淡淡地瞥了一眼金琳,古怪的模样。

    “哦?什么危险?”韶云不动声色的问道。

    “你看,天下雨了,这是诚心不让姐回去,你也困在一起,真和姐有缘啊。前两天我偷着听到,老不死的和一伙人在商讨着什么?但提到了你,橘毛你应该认识吧。其中就有他在。”金琳轻轻一笑,媚意十足的道。

    “哦。”韶云闻言,瞳孔微微一缩,这个老家伙,和橘毛竟然还惦记着自己呢。

    “我知道,但干嘛纠缠不休?”韶云对金琳的话半信半疑。

    金琳急忙解释道,“你看下雨的时候,所有的房子看起来都是斜的,因为雨本身就是斜的。”

    “还有小鸟儿,你看,正躲在屋檐下,下雨的时候,它们往往是这样的。有些人正在往家里跑,他们想比雨跑的快。”

    “我们的心都是斜的,和雨一样,能包围所遇之人,你被雨追着,很难不被雨淋湿。你的天赋太好了。老家伙爱才如命。说白了就是爱财如命。你能给他带去钱财。懂了吧,傻瓜!要不还是跟姐私奔吧,越远越好!”金琳的话不无道理。

    “哦,竟然是这样,看来雨水洗刷肉体容易,洗涤心灵很难啊。我等着,或许我是风,可以改变雨的方向,但我不会去掀别人裙角,那是色。我还是那句话,私奔是不现实的。”韶云心生警惕,看来金琳也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稚嫩。

    “哎呀,真该揍你一顿小坏蛋。怎么就听不进姐的一句劝呢,读书有什么好的,最后还不是要讨个女人,过日子。”金琳看似幽怨的眼神,又在韶云的脸上徘徊,琢磨着。

    韶云没有理会她,独自走到窗户前,看外边的风雨,他在思考,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他必须回学校,明天有考试。

    见韶云不理自己,金琳很失落,但看着韶云的背影,她狡黠地笑了笑。有他在医院陪着,她很满足,起码边上有个人,可以倾述一下内心的苦闷。

    有时,金琳一晚上只是闷声闷气地躲在角落里喝酒,然后迈着沉重的步子一声不响地走了。

    有几次,她听见老家伙在门外模仿先知的口吻,责备自己。

    为了还债,她越陷越深,很难走出来。

    见到韶云她心在动。正呆呆地发愣,一伙人走了进来,为首之人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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