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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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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写诗歌啊,真没有看出来。”女营业员一脸的惊奇,对韶云的感触又深刻了一些。

    “嗨,姐姐,把你手里的书拿过来呀,我们买了。”看女营业员和这个看着就不顺眼的人聊得开心,杨紫有点不高兴,原来这个家伙还是一中的学生,但她怎么看都不相信,直到他说出对书籍的感触,内心才一阵紧张和慌乱,她打断了她们之间的对话,心里想着,是一中的学生又怎么样,一样是个买不起书的农民。

    而此时的凌兰却被韶云和女营业员的对话,感染了,她一下子抬眼望着面前这个皮肤有点黑,无论相貌、还是穿着都平平无奇,走在大街上,会被女生当成空气的那种,没存在感的男孩,但在那草帽下那双睿智灵动的眼睛有着说不出的味道。

    以她的眼力,一下子就判断出来,这个男生虽然是从农村出来的,但才华一定不简单,既是庙堂中学毕业的校友,又是一中将要去就读的高班的学长。凌兰打量着韶云,浓厚的兴趣和崇拜在心里暗暗滋生着。

    “这位学长,刚才我的两位同学说话伤着你了,不好意思,我叫凌兰,我替她们向你道歉,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请问你叫啥名字,能认识一下吗?开学后我们就在一个学校读书了,你是学长,请多多关照。”凌兰突然很想结识一下眼前的男生。

    “哦,没啥,你们镇上的人大多数都对乡下的人有偏见,这是常态,我叫韶云,高一一班,开学就上高二了,只有一个文科班。”韶云见凌兰很客气,完全不似杨紫和甄雅那种瞧不起乡下人的女孩,忍不住也想结识一下。

    “我记住了,我也喜欢诗歌,这本书我就买回去阅读了,以后有机会和学长交流。”凌兰羞涩的笑了笑,知道韶云不买这本书了,就从营业员手里拿到那本书,然后从包包里拿出钱付款。

    看见书被凌兰买走了,韶云想看也没有了机会,于是转身走出新华书店的大门,准备回家。看来这本书再遇见一定要仔细的阅读一下,就是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再遇见,诗歌很长,韶云能记住的只有前边几页。

    “喂,韶云学长等一下。”刚走出大门,来到马路上的韶云听见喊声停了下来。

    回头看去,只见新华书店里的三个女孩从店里走出来,走在前面的凌兰正对前面的韶云喊着。

    “有事?”韶云扭头问道。

    “学长,我想了一下,这本书被我买下了,刚刚看你在店里似乎很在意这本书,我现在还不能完全读懂它,要不先借给你阅读,等开学了你再还给我,反正书是我的,晚一点读没关系,你读完了可以讲解给我听,我喜欢诗歌但还不会写,在店里听你说,你可以写诗歌,以后有机会,可以交流一下。”走到跟前的凌兰一口气把要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这位同学,可能你误会了,我确实是专门到书店找这本书的,既然你买去了,我就不想了,我已经看了几页,以后有机会再读完它,现在我还买不了。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你就放心把书借给我,而你自己还没有阅读呢,不怕我骗了你的书?”虽然韶云很想接受凌兰的好意,但自己和她并不熟悉,不像那时候的钱虹虹是同桌,借书给他看一百个放心,知道韶云爱惜书,一般看完的书和没有动过的一样,不会被弄脏弄破。

    “我相信学长,我知道你想看完这本书,就先借给你阅读。”凌兰用她那美丽的眼睛看着韶云,眼里充满了真诚和期待。

    韶云看着凌兰的表情有心动的感觉,他在心里衡量着,其实他太想把这本书看完了,心里闹嚷嚷的。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我会爱惜你的新书的,看完了就还给你。但不知道如何还你?”韶云犹豫了片刻还是抵制不住内心的渴望把书接了过来。

    “开学了,一中见着了再还给我吧,马上就开学了。我的通知书都下来了,到时候刚去一中读书,还要学长关照呢。”凌兰一双美眸看着韶云,见他接了自己的书,嫣然一笑回着韶云的问话。

    “那好吧!凌兰学妹,谢谢你,开学了再见!”韶云道了一声谢,拿着书转身离去。

    看着离去的韶云,那高挑的身影,凌兰的脸红了一下,怎么现在看着他那么的帅气呢。

    “凌兰姐,你真把书借给他看啊,我怎么觉着他是骗人的呢,怎么看都是一种地的,你看他的胳膊晒黑的,哪像一中的学生啊。”杨紫和甄雅跟上来,杨紫在凌兰耳边说道。

    “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中的学长,你还记得不,我们庙堂中学上届的学霸第一名好像就是叫韶云,只是那时候没在意看,现在他带着帽子,但背影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凌兰还在盯着远去的韶云的背影看,淡淡的语气却把杨紫和甄雅一下子给提醒了。

    “我也想起来了,上届的前三名好像是韶云钱虹虹,季小青都考上一中了。”甄雅被凌兰提醒也一下子从记忆中想起来了。

    “重名的人多着呢,我还是不相信他,就乡下农民一个,哪有你们说的是上届的学霸,晒的那么黑,一中的学生成绩那么好,家里的父母哪舍不得让他下地干活,晒太阳的。你看我们班的同学,也有乡下的,哪有晒成那样的。”杨紫还是不相信韶云是凌兰口中说的那个学霸。

    在三个女生的议论声中,韶云早已走远了,从树荫下叫上二胆子,往家里赶去,肚子已经有点饿了。走在路上的韶云时不时地摸一下袋子里的书本,生怕弄丢了,他现在在赶路,虽然很想看但还是忍住了。

    想着那个凌兰,韶云心里一暖,看来自己的母校庙堂中学,今年又有新同学上一中了。同时想到那两个把自己看着不识字的农民,而讥讽自己的杨紫和甄雅的女生,不禁摇了摇头,可能出生的优越让她们从骨子里看不起乡下人吧。

    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人性的反馈。韶云承认看到凌兰的容颜,和清雅脱俗的气质,会有一丝心动的感觉。比起钱虹虹和季小青,凌兰的个子更高,更年轻。但也仅此而已,毕竟是两个层面的人,或许镇上的人天生都有一种优越感吧。

    村子的尽头是张大爷的茅草房,不远处有一户带院子的人家,平时院子里静悄悄的,因为是在村子的尽头,很少能听到和村子里一样的喧闹声。这家人不是本地人,是外边姓氏迁居过来的,刚来的时候,院子里是很热闹的,时时有笑声和喊叫声传出来,还有歌声和弹琴声,房子里有人看见过好几个漂亮的女孩,不像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刚盖起的房子也和农村的土坯房不一样,外观漂亮,还有窗户,带玻璃的那种亮光闪闪。

    窗户里的盆花绿影色彩斑斓,这家人中有一个老头,经常在院子里走动,他个头高高的,一条腿走路有点瘸,剃着光头上经常有一个黑色的大布巾缠在头上,上嘴唇留着一缕小胡须,硬硬的像一根根钢针一样向上翘着。他喜欢穿宽大的袍子,村里面的人都说他是个传教士,是信基督耶稣的,这家的女主人不经常露面,但总有人提到她时,用肮脏的字眼来形容,或许这是农村人的偏执和偏见,说她的人言语同样让她恶心,那只不过是一种幸灾乐祸而嫉妒的字眼。

    这所院子里有一块茂密的草坪,显得僻静而荒凉,中间有一口打水的砖头砌的水井,井口上边有一个用两根柱子支撑着的井盖。

    院子正对的正房有两个假窗的装饰,只有窗户的形状,里边是不透明的墙体,或者只是为了好看而特意弄的。

    院子里有三个小男孩在玩耍,三个孩子的年龄都相差不到一岁,三兄弟很友好,一个孩子摔倒了,也会像其他人一样哈哈大笑,但那另外的两个人,一定会上前将他扶起来、他若是弄脏了手和膝盖,他们就用手帕擦他的手指和裤子,二哥却和蔼地说:“瞧你弄的!

    他们从不对骂,也从不互相欺骗,他们三个人都很敏捷,有劲。有一次村里的一个大一点的男孩爬到院子外边的一棵树顶上,向他们吹口哨,他们一听到口哨声就站立了.然后,不慌不忙地聚到一块,一边瞅着那个男孩,一边商量着什么。

    那个男孩以为他们三兄弟是想向他扔石块,就从树上溜下来,往口袋和怀里装满了石块,然后又爬到了树上。可是三兄弟却远远地离开了那棵树,跑往院子的另外一个角落去玩耍了,就把树上的那个男孩给忘了。这真叫那个男孩的内心有点不好受,但他又不想先向他们打仗,又过了一会儿工夫,有人从窗口喊他们:“孩子们,该回家啦!”

    三兄弟就不慌不忙地俯首听命地走了,活像三只小鸡一样,排着队往家里走去。

    有好几次,村里的那个男孩都坐在围墙外面的树上,等着三兄弟叫他一起玩,可是三兄弟却从来没有叫过。大男孩心里已经跟他们玩上了,有时竟是玩得那么入迷,甚至大喊大叫起来。这样,三兄弟一齐看着外边的大男孩,悄声说着什么,大男孩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就从树上重新爬了下来。悄悄地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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