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打猎
几天后,宋羊头上的伤好了大半,结了痂,只要再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钱大夫说恢复得不错,还给了一瓶药膏,抹了能不留疤。
宋羊倒不在意留疤不留疤的,程锋倒比他上心多了,一天三次监督他吃药、抹药。算算药钱,宋羊惊觉自己又欠了程锋好多银子,总得想个法子才行。
夜里,宋羊坐在自己的小床上压腿拉筋,一边琢磨赚钱的事,程锋洗漱完走进来,一眼就看到宋羊弯下的柔软背脊。
单薄的衣衫收紧后,清晰地勾勒出一副瘦削的肩胛骨,随着宋羊深深弓下背,还能看到一截窄窄的腰身。
程锋不敢多看,背对着宋羊绞头发,想到该上山了,问宋羊去不去。
“上山?打猎吗?”
“嗯。”
“去!我猎了猎物,换了钱还你!”
“嗯。”
“对了,家里没有地吗?我怎么没见过你下田啊?”
“都租出去了。”
“啊?那你之前还问我会不会种田。”宋羊换了条腿压,突然想到:“你是地主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把田租出去?哦——我懂了,你也不会种田,对吧?”宋羊狡黠一笑,知道自己说对了。
程锋看他衣襟散开了还不自知,坐在他对面,什么都看清楚了,忍不住蹙眉提醒道!“把衣服拉好!”
宋羊不解:“怎么了?”
“你……”程锋想起宋羊说过,他原本是个男人,男人之间并不需要计较这么多,可见宋羊是习惯了,但程锋没法习惯。“你现在是个双儿,就算你以后想娶妻生子,也应该注意些的。”
“好好好,知道了知道了。”宋羊敷衍地点点头,比起娶妻生子,他觉得逗一逗程锋更有意思。
“双儿怎么了?你也知道我原本是个男的嘛,”他走向程锋,然后猛地扯开才刚刚系好的衣带,“跟你有什么不一样呀?”
程锋立即用力闭紧眼睛,一翻身滚进床的里侧。
宋羊一边系衣带,一边蹬掉鞋子扑了上去,“你看看啊!有什么不一样!”
“……”
宋羊沉浸在捉弄程锋的趣味里:“你干嘛都不看我?我还是你夫郎呢!程锋——喂!”
程锋趁宋羊不注意,扯过被子往宋羊身上一盖、再一卷,就把宋羊套在了被子里,然后向扛麻袋一样抗起宋羊,把他丢回木板床上。
“睡觉!”程锋用力呼出一口气,吹灭了油灯,屋子里都是宋羊的笑声。
分床睡好像还不行,程锋决定,明天就得分屋睡。
第二天,宋羊醒的时候程锋已经醒了,正借着微弱的烛火换衣服。
天色已经微亮了,透过窗户的缝隙能看到灰蓝色的熹微天光,宋羊蜷在被子里,侧躺着看程锋换衣服。
程锋腹肌线条分明,很有力量感,穿上衣服却显瘦,一点儿不“熊”壮。他的腰很细,倒三角的身形,让人看了血脉喷张,视线想要顺着马甲线往下……好羡慕。
程锋一抬头,就瞧见宋羊一脸泛酸的模样。
程锋:“醒了就快起来,我们早点走。”
“我能不能摸摸你的腹肌?”
“……你可以摸自己头上的大包。”
宋羊拥着被子坐起来,“你肿么肥事嘛?娶了人家做夫郎,不圆房就算了,看不得也摸不得。”
程锋飞快把衣服穿好:“……”
“或者说你喜欢姑娘?”宋羊轻轻搔着头上结痂的新肉。
“你再不起我就自己去了。”
“哎呀,我就问问嘛,你要是喜欢姑娘那我不能耽误你的……”
“四十两。”算上药钱,减掉的一百文又加了回去。
“好哒,立刻起。”
大丈夫能屈能伸,末世来的男子汉宋羊再次屈服在四十两银子的淫威下。
吃过早饭,两人带着些干粮就出发了。
古时逢七、十七、二十七忌猎,这天是农历七月三十,明天就是白露了,再过半个月就是中秋节,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对野味的需求量会增大许多。
大溪村两面有山,北面的山叫高云山,西边的山叫雁秋山,两座山并肩而立,是大溪村的倚仗,山势向两边绵延,山中有瀑布,林子也很茂密,是两座物种丰富的宝山。
程锋家在村西,便和宋羊上了雁秋山。
进了林子后,宋羊就不在叽叽喳喳地闹程锋,山里的动物都很警觉,稍有动静就会惊走,所以打猎时一定不能高声喧闹嬉戏,好的猎人都是沉默的。
宋羊和程锋交谈时压低了声音,用词也很简略,查探猎物的蹄印、气味、踪迹时也很准确,让程锋刮目相看,原来宋羊说他擅长打猎是真的。
末世缺少食物,城市被扫荡一空后,人们的目光自然放到山间的动植物上。宋羊说他能打猎,真的不是吹牛,而且末世那样的环境,要防着别人,躲着丧尸,还要警惕变异的有毒的动植物,环境可比雁秋山恶劣多了。
两人一起设置了套索圈套、陷阱圈套和捕网圈套,正午时分走入了山林腹地。
“吃午饭吧。”程锋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宋羊也饿了。
“嗯嗯。”宋羊也不讲究,自然地席地坐下,从背篓里拿出馒头,还有一小碟梅菜干和火腿。他将馒头掰开,塞了菜和肉进去,做成了简易版的肉夹馍。
程锋没急着吃,而是先擦了擦自己的弓,清点剩余的弹丸数量。
宋羊也是听了程锋的说明才知道,原来古时候打猎不全是用弓箭,更多的是用弹弓。这种弹弓与后世小巧的y字形弹弓不同,而是一把长弓,弓弦上有弹垫,有的是双弦结构,配上陶土制的弹丸,筋力较低,杀伤力也没有箭羽强,但在对付兔子、狐狸、野鸡等体型小又灵活的猎物时非常有用,还不会损伤猎物的皮毛。
宋羊借了程锋的弓试了一次,才发现就算是所谓的“筋力低”的弹弓,要全拉开还是很吃力的,而瞄准时又不像箭羽有箭头,故而弹弓是一样非常考验技术的武器。
除了弹丸,程锋也准备了竹制的长箭,用来对付体型大的猎物,宋羊则背了一把砍柴刀,然后就地取材,给自己做了个y字形的小弹弓,跟程锋的长弓比起来跟玩具似的,但宋羊清楚自己一弹打出去的杀伤力也不弱。
“这几天都要上山,晚点回去的时候,去河里捉两条鱼吧。”程锋说道。
“好啊,清蒸还是红烧?”
“可以捉两条,一条清蒸,一条红烧。”
“我也想吃水煮鱼。”
“用水煮?”程锋愣了下,“能好吃吗?”
“不是不是,是川蜀地区的一种辣菜,不是真的用水煮。”宋羊解释道。
“你知道做法?”
“……大概,”宋羊回忆了一番,果断放弃,“只记得味道。”
程锋失笑,也拿起简陋版肉夹馍,一边吃一边听宋羊形容水煮活鱼如何如何美味。
不远处的矮丛突然动了动,有枝叶被踩的声音,宋羊和程锋同时抓住武器。
屏息凝神,程锋更快听辨出来:“是蛇,还有,一只狐狸。”
宋羊挑了挑眉,握紧手中的刀柄,有些兴奋:“那就是‘蛇捕狐狸,咱俩在后’咯。”
狐狸与蛇一个逃一个追,它们又互为彼此的猎物,不多会儿,被追的狐狸一个急刹车停下来,反身猛扑,张嘴撕咬,凌厉的爪子抓挠蛇皮,与蛇缠斗起来。蛇往后立起身子,一个俯冲,灵活地躲过狐狸的第一击,身子一卷,把狐狸束缚住。
程锋拉开弓,弹丸破空飞出,“啪”的一声脆响,打在了狐狸的头盖骨上,那声响听得宋羊头皮发麻,紧接着程锋的第二发弹丸也势如雷霆,又是“啪”的一声,正想逃走的蛇软软地瘫在了地上。
“牛啊!”宋羊本想说牛b的,想了想不太好,就把那个字母咽回去了。但就是这样,程锋也没听明白:“牛在哪?山里有牛?”
“……我是在夸你特别厉害。”宋羊觉得好笑,一边又有些遗憾,他小跑过去捡猎物:“你都没给我出手的机会。”
“就你那个小木架子?”程锋收拾背篓,“回头猎个野鸡野兔试试吧。”
“你可别小瞧我的弹弓哦。”宋羊把狐狸和蛇捡起来,正要往回走,突然看到了一只野鸡。
——一只半死不活的野鸡。
“哈哈哈哈,程锋!你看——”
程锋抬头看去,却看到宋羊旁边的树上,繁茂的树冠中,似乎有一对绿幽幽的眼睛。
“……我运气太好了吧,这里有野鸡,估计狐狸和蛇就是因为这只野鸡打起来的。”
宋羊把狐狸和蛇都用左手提着,右手去捉地上的野鸡。
程锋来不及说话,立刻抽出箭搭在弓上,而树上的狼比他更快,狼直直去向宋羊,锐利的狼爪划出风声,这东西的指尖带着血,原来蛇捕狐狸,这匹狼也等着坐收渔翁之利呢!
“宋羊——”程锋惊呼。
但宋羊的反应也很快,几乎在狼刚一动、树影随之摇摆的瞬间,宋羊就本能地抽出了腰间的柴刀。
他用的是南边最常见的木柄反弯刃柴刀。
刀头是弯钩状,南方的山林里大多是细枝硬木,枝丫繁杂,这种反弯刃方便把枝条都拢到一起后一次砍断,弯钩还能借长木柄延长向上勾住树枝拉下来,宋羊虽然以前没有用过柴刀,但他对于用刀大概有一些灵性。
只见他先是后撤半步拉开距离,抬手用刀弯钩住狼的脖子,而后手腕一翻,也看不清他是怎么做的,正手变成反手,划拉一下就在狼脖子上放了血,他又立即挺身上前,柴刀顺势往前一推,加深那道血口。
这么一看,竟像那匹狼自己往宋羊刀口上撞似的。
喷出的血渐到宋羊脸上,染红了他的面颊,宋羊却很是遗憾,要是刀上有倒勾就好了。新身体力气太小,宋羊没能一击杀敌,只见那只狼在空中一蹬腿一扭腰,落到了地上,它怒发冲冠,四肢绷紧,紧盯着宋羊的脖子,大概下一秒就要扑上来撕咬。
宋羊险些被它蹬到胸口。他的手控制不住颤抖,方才太急,抻着了手筋,但宋羊只是轻轻活动手腕调整状态,一边咬紧牙关与狼对峙着,甚至忘了程锋的存在。
或许是死之前队友的背叛彻底磨灭了他的信任,宋羊更愿意孤军奋战,下意识没把程锋当作自己人。
出人意料地,那只狼半是挑衅半是威胁地冲着宋羊低吼,而后转身跑开,宋羊想也不想拔腿就追。
他以前吃过亏,狼这种动物不仅智商高,还记仇,也很少单独行动,必须得在它引来族群前把它杀了!
“宋羊!别追!——”
程锋架着弓,他怕伤到宋羊所以没第一时间放箭,没想到眨眼间事情变成这样,他喊了好几声宋羊都没有听到,程锋急得不行,雁秋山的狼其实不多,因为早两年有大规模地剿狼行动,但也因此,雁秋山的狼尤其恨人类。
“宋羊!”
这头狼能设置昏迷的野鸡来引诱猎物,又能在蛇与狐狸相争的时候静静蛰伏,可见心智不一般,再看狼跑走的方向——前方应该是有一条沟,动物能轻松跃过去,但不熟悉地形的宋羊万一一脚踩空……
后果不堪设想。
程锋立刻追上去,但任凭他怎么呼唤,宋羊都听不见似的。
万般无奈,程锋放出一箭,却是朝着宋羊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