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我要证明真凶是谁
“体液在离开人体一段时间后,就会呈现液化。而在何秀芝体内发现的体液并不是这种状态。也就是说,如果田刚口供的情况是真实的话,那么其提供取体液一定是案发时间之前不到一小时提取的。”田诗的思想其实与封海涛一样。不同的是她增加了时间限制。
“申诉人在案发前一小时的行踪是可以确定的。他在梅远市政府开会,按照口供,他抄近路赶回家去杀妻。在这个紧张的时间里,他还去提取了某个男人的体液。而这个被提取体液的男人是谁,他是怎么被提取的,这些公安机关都没有查明。”
“没有查明,其实就是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我们所面对的案件并不是一件简单的案件。这个案件最严重的后果,是申诉人被判处死刑。这是人命关天的大案。这样的案件,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田诗全力攻击着侦查机关的逻辑弱点。
“对卷宗证据进行整体排查后,辩护人认为可以明确,没有证据证明田刚为了掩盖杀人而提取他人体液。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谁的体液。没有证据证明体液进入何秀芝身边的过程。如果说有的,就只是在刑讯之下的口供而已。”田诗说道。
“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我不知道这种可笑的事实是如何确认的。一个男人提取另外一个男人的体液,这件事听起来古怪,操作更是难上加难。辩护人认为在没有证据支持下,这种离奇的情节,不应当出现在严肃的审判环节当中。”
“公诉人,是否有田刚提取他人体液的具体证据?”封海涛问道。这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同田诗所说,提取他人体液,这其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田刚是一个男人,他去提取另外一个男人体液,就算是常理来讲,是很难成功的。何况,当时他作案时间不充分,怎么可能轻易完成这件事。这种诡异的情况,辩护人发现了,提出来了。封海涛是有必要跟进的。这是他查明事实所需要做的工作。
“关于这一点,田刚没有明确供述。卷宗内暂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过,侦查机关有推测,田刚可能是在其住所附近一些会馆附近的垃圾桶里捡到的他人已经使用过的保险套。”石青山也是实话实说。对于这个情节,他也怀疑过。公安就是给的这个说法。对于这个说法他并不满意。但是不管满不满意,总算是有个说法。
“只是推测,没有证据支持,是吧。”封海涛可不吃这一套。辩护人说得对,这个案件非常重大,怎么可能靠推测定案。你检察机关愿意跟侦查机关一同被追究,法院可没有这个想法。
“暂时没有。”石青山能说什么,本来就没有,他也说不出有来。
“辩护人继续举证。”封海涛看向田诗。
“接下来,辩护人将向所有人揭示本案真正的凶手是谁!”田诗一句话,让所有人顿时一震。
“我没有听错吗。”接待大厅里的人早就吵成一团。老法官更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没听错。不过这不科学呀。公安没查明的事情,辩护律师怎么可能会知道?”年轻法官并不相信。
“律师说她知道凶手是谁,主编,你把头版留给我。这绝对是大新闻!”一位记者给单位打去电话。
“老高你怎么走了。又有大发现了,你马上回来。”另一家媒体则是打电话让已经离开赶稿的记者抓紧回来。
如果说田刚的案件翻转,田刚本人能够无罪获释,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新闻。那田刚本人无罪以外,还能抓住真凶。真凶会是谁?这是所有人的想法。
“真凶!”石青山听到田诗的话也是吃了一惊。难道田诗他们已经发现了真凶是谁!这可能吗?
田刚听到田诗的话,也愣住了。他不知道田诗已经查明了真凶是谁。从头到尾,田诗没有对他说过关于真凶的半个字。
“辩护人请求鉴定人出庭作证。”
“鉴定人?”封海涛一愣,马上反应过来。刚刚开庭时,田诗就说过有两个证人一个鉴定人。一段庭审下来,封海涛几乎忘记了这件事。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田诗把鉴定人抬了出来。
“可以。法警带鉴定出庭作证。”封海涛说道。
“我是白山省天星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吴佳宝。”鉴定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鉴定人请你说一下有关鉴定的情况。”田诗说道。
“好的。天星鉴定中心接受辩护人的委托,对田刚案件卷宗内现场提存的2枚指纹进行查验。”吴天宝一句话,让石青山瞪大了眼睛。这2枚指纹,辩护人指责警方隐匿证据。最终调取了相关指纹记录。难道这一切都是有计划的?
“我们将这2枚指纹与委托送检的样本比对,结论是指纹是吻合的,是同一人的指纹。”
“审判长,这是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田诗递交了一份书面材料。
“公诉人请质证。”封海涛看了一眼,就把鉴定书交到石青山手里。
“这……,你们怎么会找到指纹的主人?侦查机关已经排除了申诉人,还有被害人的所有关系人了。”石青山看着鉴定书有些不敢相信。
指纹鉴定本身的真实性,石青山还是相信的。毕竟指纹鉴定不是什么高难的技术,你要是作假,马上就会被查明。石青山相信,以田诗的能力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我再解释说明一下。这2枚的指纹是一名警察的指纹。这名警察也曾经在田刚案件的专案组工作过。”田诗说道。
“如果是专案组成员,那么他很可能是在现场勘查时留下的痕迹。”石青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凶手是一名警察,还成为自己犯下案件的承办人,进入专案组。难道自己查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