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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新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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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现在我们临时开会。这是我们今天抓捕的目标。”王刚说着拿出了一张照片传阅。

    车上的每一个人都看了照片,王峰也看了一下,是一个年轻人,他并不认识。

    “目标人物叫汪喜斌,是刘惠案的重大嫌疑人。”王刚接下来的一句话让车上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这个汪喜斌是什么人,怎么确定会是刘惠案的重大嫌疑人?所有人的表情都很错愕。

    “王局,这个人是怎么查出来的。”王峰终于忍不住问道。

    刘惠案一直是王峰心中挥之不去的一块心病,他三年来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追查。他每天都会把案卷拿出来看看,他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可是他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个叫做汪喜斌的人。

    “汪喜斌是我们查出来的。”这个时候郑平说道。

    “你们是怎么查出来的?”王峰看向郑平。要知道他与郑平一直保持着联系,可是对于汪喜斌却是一无所知。

    “汪喜斌也是刚查出来的。考虑到刘惠案件的重要性,以及对大家的意义,这次专门把大家从各个岗位上招回来,就是希望由你们来执行这次抓捕任务。”郑平说道。

    “如果这个汪喜斌真的是凶手的话,那我代表当年专案组的所有办案人员谢谢你。我希望对这个汪喜斌讯问,跟进这个案件。”王峰说道,他希望能够在自己的手里完成刘惠这个案件。

    “可以。但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还有其他部门介入,共同组成专案组。”

    “其他部门,是哪个部门?”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们现在的工作就抓捕这人汪喜斌。”王刚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

    “小郑,你介绍一下这个汪喜斌的情况。”王刚说道。

    “汪喜斌京都政法大学大三学生,案发时在白土市一中复读。”郑平的介绍让车上的众人神情又一次复杂起来。

    这个汪喜斌当时也在一中读书,可是几次排查都没有进入调查视线,这是不是让所有为刘惠案侦破而努力的专案组成员难以接受。当你觉得你已经拼尽全力,并接近真相时,最后却知道连事实真相的边都没有靠上。那个时候,你会是一个什么的感觉。

    “京都政法大学分为两个校区,一个在京都市区内,不过那是研究生院。还有一个新校区在京南县,是本科校区。校区总共有学生宿舍楼十栋。汪喜斌的寝室在七号503室。”郑平又拿出一张京都政法大学校区的平面图,给所有人传阅。

    “还有就是,根据掌握的情况,汪喜斌在校外租的房子。平时并不太回寝室,而是与女朋友在出租房内居住。这是出租房的情况。”郑平又拿出了出租房的相关资料。

    “这是汪喜斌的女朋友,这小子还是挺风流的,这女朋友也不是一个。”郑平又拿出几张女孩子的照片。

    “这个汪喜斌是什么人呀。这女朋友一个一个长得像电影明星似的。”所有人看着照片上的女孩子无语了,也有人意识到这个汪喜斌的情况绝对不一般。

    “这个汪喜斌是汪主任的小儿子。”李勇小声告诉王峰。

    “哪个汪主任?”

    “省人大的副主任。”

    “……”王峰在这一刻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查了三年,却连汪喜斌的边都没有碰上的原因。

    这个汪喜斌的背景,在白土市谁能查得了。自己不掌握情况,不代表调查组里没有人没有调查过汪喜斌。就算是有人调查到汪喜斌,恐怕也会主动回避掉。

    包括自己身边的李勇,都知道这个汪喜斌的情况,看来今天让当年的办案人去抓这个汪喜斌,也是有着一些别样的意味了。

    “汪喜斌这个身体强壮,常年健身,危险性极大,有刑事犯罪前科。”郑平还在接着介绍。

    “我有个问题。”车上的一个中年警官举手问道。

    “请问。”郑平看了一眼,这个警官他还真知道是谁。举手提问的警官是白土市白路区分局的副局长乔越。可以说当年专案组成员的资料,郑平专门查阅过,尤其是这个乔越,郑平还重点看过。

    这个乔越的资料相对其他人来说,更为耀眼。乔越离开刑警队后,一直在下面的县局和分局转来转去。他这个转来转去,与其他人可不一样。这几转下来,大案破了不少,就认为未来是回市局接任王峰的不二人选。

    “你刚才说这个人有刑事前科。据我所知,报考政法院校是不允许有案底的。每年政法院校招生都要经过专门的政审的。”

    “是这么回事。但是这个汪喜斌的前科是其未成年时期犯下的。办案部门按照规定对这个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也就是说,院校在录取时是无法查到这条记录的。”郑平一解释,所有人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也太离谱了吧。政法院校培养的未来的政法工作者。一个有前科的人,进入政法领域工作,这是不是不合法不合适呀。”

    “是不合法,不合适。在我们国家,不论是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还是律师法,都要求不能有犯罪记录。然而,偏偏就有人借着未成年人犯罪封存钻这个空子。这个汪喜斌的案底是强奸罪,想一想,他在未来要是成为一个法官、检察官,或者是一名警官,这是不是一件很可怕也很可笑的事情。”郑平说到这里也摇了摇头。

    有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一些制度看似保护了一些人。却忽视了公众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不假,但以封存名义,将犯罪记录事实性地抹杀,让这些人有机会进入特殊工作领域。那么公众的利益如何保障,法律为保障公众利益在特殊岗位筑起的防火墙,又怎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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