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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 章 逍遥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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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很丰盛。

    老两口竭尽所能的张罗了一大桌子菜。

    “祖祖也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就随便做了点,试试,看合不合你们的口味。”

    老妇人一个劲的往三个孩子碗里夹菜,笑眯眯的看着他们吃。

    “嗯,好好吃,偶萌都喜欢吃。”

    “好吃,祖奶奶也吃。”

    两个小家伙很捧场,吃的满嘴是油。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常来,祖祖天天给你们做好吃的都行。”

    “谢谢祖祖。”

    两位老人一直留着他们玩到快天黑了才依依不舍的放他们离开。

    要不是怕他们的家人会担心,他们都想把他们留下来住几天。

    看着他们熟练的爬上三只海东青的背上,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

    老妇人偷偷的背过身抹了把眼泪。

    “哎呀,瞧你,哭啥,这俩孩子能找到这里,咱们该高兴才是。”

    老头儿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我就是因为高兴才哭,多好的两个孩子,看见他们我才真正的觉得我们做错了。

    要是曾经我们没有听那老道的话,鸿儿和焱儿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兄弟情深。

    你瞧,他们俩和鸿儿小时候长得多像啊,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现在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了,就让我们两个老东西,在焱儿长大的这个地方了却余生吧。&34;

    程星晚带着他们离开后,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逍遥城。

    如今的逍遥城,早已今非昔比。

    橡胶产品一投入市场,便引来巨大的反响。

    一时之间,供不应求,外地客商纷纷想要来谋求合作。

    可受限于道路不通,交通不便,前面两年,很是艰难。

    后来,程泽礼举全城之力,在云渡山脉开辟了一条能同时容纳两辆马车通行的道路。

    这条路不仅宽敞,还是用石板铺地,非常的平坦坚固。

    马车行驶在上面,基本上不怎么颠簸。

    加上逍遥城有专门用橡胶制作的车轮,城内的马车全都换上了这种车轮,行驶起来,不但能减震,噪音还小。

    橡胶车轮成了来往客商争相购买的商品之一。

    除了橡胶产业蓬勃发展,逍遥城的百姓还实现了粮食自给自足。

    自从程泽礼和韩宇大力推广百姓开荒种地,因地制宜种植各种粮食。

    并且提供高产粮种后。

    逍遥城的百姓在第一年便解决了温饱问题,再也没有人挨饿了。

    除了橡胶之外,水果也成了他们的另一大产业。

    菠萝、芒果、椰子、荔枝、香蕉、龙眼、西瓜、甘蔗、哈密瓜

    各种各样的水果,应有尽有。

    自从云渡山脉的道路开通,水果摘下来后,马上便能运输出去。

    像那些能够留久些的水果,甚至被运到京都,卖上了高价。

    正因如此,逍遥城的百姓也迅速脱贫致富,过上了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生活。

    而相对的,程泽礼和韩宇以及沈京兵在百姓心中的声望也非常之高。

    因为生活好过了,百姓安居乐业,以前三天两头发生的持械斗殴事件再也没见发生过了。

    曾经的恶人之城,成了一个文明友爱,团结互助的新城。

    人口也从一开始的千余人变成了现在的常住人口上万人。

    五年时间,足足增加了十倍的人口。

    这些人都是近一两年突然涌入这里的普通人。

    已经好久没有罪犯发配到这里了。

    岭南已经从那个人人闻之色变的不毛之地,变成了罪犯们心中最佳的流放天堂。

    只不过明德帝也不傻,自从他吃了逍遥城的水果之后,便再也没有把犯人往岭南塞了。

    统统流放宁古塔。

    民间流传一句“宁上黄泉路,不下宁古塔”。

    宁古塔堪比人间炼狱,是一个比岭南更恐怖的地方。

    能活着走到宁古塔的人寥寥无几,即便抵达了这个人烟荒芜的地狱之城,也逃不过九死一生。

    这几年,程星晚来往逍遥城非常频繁。

    她时常跟在父亲身后,同他一起去视察民情。

    所以逍遥城的百姓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

    他们在城外停下时,城内已经灯火通明,沿街都点上了灯笼。

    “曾阿婆,吃饭了没?”

    “还没呢,囡囡,你也还没吃吧,快来,来我家吃点。”

    “下次吧曾阿婆,我爹爹在等我吃饭了。”

    “好,下次一定来噢。”

    “呦,囡囡,这就是你四叔家的两个双胞胎弟弟吧,虎头虎脑的,养的可真好啊。”

    “是的,李阿爷,您这是吃好饭出来散步啦。”

    “可不,一不小心吃撑了,走一走,消消食。”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你四叔第一次来我们这的时候,还只是个半大小子,这会儿孩子都两个了。”

    “是呢,不过王伯伯倒变化不大,比起五年前来,看着更加年轻了,王伯伯是不是会返老还童之术,快告诉我,我给我爷奶也用用。”

    “咦,你这妮子,小嘴跟抹了蜜似的。

    我会啥返老还童之术,要说真有这个能力的,还得是你爹。

    托他的福,咱们现在吃饱穿暖,日子过得富足,心头也敞亮了,人自然也看着精神多了。”

    程星晚就这样拉着两个小豆丁,一边走,一边同路人攀谈。

    她似乎跟每个人都能聊上几句。

    锦谦和锦珩满眼崇拜的看着她,好奇她是怎么能记住整座城的人的名字的。

    到了城主府时,程泽礼和韩宇、沈京兵三人刚从外头回来。

    三人皆穿着短打,裤腿上还零星沾着些泥巴。

    正值春耕,可见他们又是亲自下到田里去了。

    看到三人出现在这里,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锦谦,锦珩虽没怎么见过自家三伯,但自来熟的他们一点也不怯场。

    大大方方的叫道:“三伯好,韩伯伯好,沈伯伯好。”

    “哎!宝贝们好,你们谁是锦谦,谁是锦珩啊!”

    程泽礼故意逗弄两个孩子道。

    “三伯,偶是锦珩,他是锦谦,看偶的耳朵后面有一颗痣,哥哥没有。”

    锦珩用力的扯着自己的耳朵,露出背后的一颗痣。

    “哦,原来如此,三伯知道了,下次三伯看见你耳朵背后的痣就知道你是珩哥儿了,没有痣的是谦哥儿。”

    “对了,就是这样,三伯真聪明。”

    吃过晚饭,两个孩子被韩宇和沈京兵带出去玩了。

    程泽礼和程星晚父女俩进了空间。

    刚进空间,程泽礼就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将一道明黄色的圣旨扔给她,自己则舒舒服服的泡温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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