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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她要嫁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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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其实是我输了,你的剑术确实在我之上,是我学艺不精,你完全有机会赢得这场比试,为何故意认输,还接下我那一击?”安虹好奇地看着他,越发对这个人有兴趣,平时府上的侍卫也会故意这般讨好她,却不会像易什这样,完全不露痕迹,就像是真的打不过她,默默给她台阶下。

    易什面色无常地说:“兵不厌诈,在下并没有故意认输,小姐的剑法很好。”军营里没有女兵,易什是第一次见这般跋扈善武的女子,与娇娇弱弱的千金不同,她就像是万千墨卷中那抹最独特的色彩。

    “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名叫易什。”

    安虹笑得很开心:“易什,我记住你啦!”

    少女站在微风之中弯起嘴角,阳光从她身后洒落下来,她的墨发翻动,似被染上了金光,仿佛最美的画卷。

    这幅画,他记了一辈子。

    因为易什的剑术很好,所以安虹常常唤他去后院一起练剑,不论寒冬酷暑,安虹想从他那学会更加果决的剑招。

    只是偶尔易什要随着军队去打仗,有时要去十天半个月,甚至半年,但是每次凯旋,安虹都会出城亲自接安大将军回府,少女笑魇如花,而易什就站在随行的军队里,一身军装上还有未擦干的血迹,他就这么隔着遥远的人群,同她遥遥相望。

    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安虹的,易什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被少女从不服输的气质吸引,又或许是在一次次同她练剑的过程中渐渐生出情愫。

    有时安虹舞剑累了,就会坐在树下打瞌睡,望着四四方方的小院子无聊得砸石子,说些她小时候的故事,易什就会安静地站在她旁边认认真真听她说。

    她同他说过,她想做没有归期的候鸟,可以自由的在天上遨游,而不是风筝,身后总会缠着线,看似在天空自在地飞,可若地上的人想,随时都会被拉扯回去摔个粉身碎骨。

    易什记住这句话,记了好多好多年。

    有一年初春,曙光像一湖翠蓝的湖水流动在天边的地平线上。

    蔚蓝的天光下,练完剑的安虹坐在树边,困意袭来,眼睛都快合上了,易什就在她身旁站着,眸光转向树旁边的屋子,那是她的书房。

    书房的门敞开着,不断有风吹过,门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里面许多书架,不过安虹不怎么看书,最靠近大树的窗边,摆着一架古琴。

    他突然开口:“小姐,我能弹弹你书房的琴吗?”

    安虹脑袋昏昏沉沉的快要睡着了,听见他说话,突然猛地抬起头:“你会弹琴?”

    易什点点头:“我以前有个姐姐教过我一些,不过后来战乱,和家人都走散了,我也从了军。”

    安虹叹息一声:“好悲惨的命运,不过只要我在一天,将军府就永远是你的家!去吧,书房那张琴是姨娘送我的,她们还找了乐坊的乐师教我弹琴,说我这样才能成为大家闺秀,可我只想练剑,最好能够上阵杀敌,可为何女子,就不能上战场呢?”

    易什走进书房,坐到了桌案前,手指修长,抚在了琴弦上,轻轻叩动了琴弦。

    清脆悠扬的琴声响起,方才还昏昏欲睡的安虹这会被震惊住了,她抬头望向正在弹琴的少年,少年坐在桌案前,低着头拨动琴弦,思绪怅若回到很久之前,手指舞动飞快,一曲悠然而激昂。

    “竟然比乐府的乐师演奏地都要好!”安虹扬起笑,毫不避讳地称赞他。

    易什将手放下,说道:“男女没有尊卑之别,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若你想,你也可以上阵杀敌,成为一名女将军。”

    安虹多有所思地点点头:“可是,爹和姨娘是不会允许我上阵杀敌的,他们希望我成为真正的大家闺秀,端庄文雅的那种女子,可我生性自由,不愿被世俗所困。”

    易什弯起嘴角,露出微笑:“你就做你自己。”

    安虹微微张大小嘴,脸上带着星星点点的惊讶,良久,易什注意到她的目光,抬眼与她对视。

    少女明媚地笑,她说:“易什,你要多笑笑,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

    易什点点头:“嗯,我会的。”

    轻柔的春风吹过树梢枝头,阳光细碎,闪耀着碎金般的光芒。光影交错间,映着刚刚盛开的飞花,如梦似幻,令人心醉神迷。

    后来,又是常年不间断地出征,易什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好几次,他都差点死在边塞的沙场上,马蹄声飞扬,低沉的号角吹响。

    直到易什打赢了胜仗回来,高高兴兴地去找安虹,将军府的后院却不见她的身影。

    易什找了一圈都没有看见她,拦下一个丫鬟便焦急地问:“小姐呢?小姐去哪了?”

    那丫鬟曾是安虹的贴身丫鬟,自幼便同她一起长大,见到易什,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安将军知道你们偷偷见面还经常一起练剑,他怕你们私定终身,更怕让小姐嫁给王爷或皇子圣上会怀疑他起谋反之心,便将小姐许配给了京城的榜首状元李泊渊为正房夫人,公子放心,李状元为人忠厚老实,又刚刚中了状元,准备入朝为官,前途一片光明,小姐嫁过去不会受到委屈的。”

    “什么时候的事?”易什眼眶通红,压抑着愤怒。

    丫鬟也被他这气场吓了一跳,颤声说:“今……今日便是小姐的大婚之日。”

    想不到他努力在战场上杀敌,为自己攒满军功,归来之时,却得到了她嫁人的消息。

    易什二话不说向外跑去,丫鬟想要拦住他,“公子!等等……小姐还有话要说……”

    可惜易什没听见后面几个字,得知安虹要嫁人,早已心急如焚。

    街上到处灯火通明,家家户户升起袅袅炊烟,铺子的小贩在不停吆喝,满面热情地招呼顾客,生意红红火火,商铺招牌旗帜在空中高高飘扬,整条街川流不息,车马粼粼。

    他在路上随便抓住一个行人,问了李泊渊的住处便赶往那里。

    那个过路人还摇摇头:“李状元啊,他真是文采斐然,虽然年岁大了些,但为人不错!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啊!我都羡慕。”

    李泊渊的府邸门口挂满了喜字和红彤彤的灯笼,院子里也全摆好了喜桌,李府的门大敞着,一片喜气洋洋。

    易什一眼就认出,胸前围了朵大红花,穿着婚服笑得一脸灿烂的男子,正是李泊渊。

    “恭喜李状元啊!竟然能娶到将军府的嫡女,真是好福气!”

    “恭喜李状元!”

    “恭喜恭喜啊!”

    “祝李兄与新婚妻子举案齐眉,白头偕老啊!”

    听着周围人的恭维和祝福的话语,易什的脸色肉眼可见地阴沉了下去。

    李泊渊看着有些圆润,脸上带着笑意,热情地招呼着进来的宾客。

    易什没有从正门进入,而是走向离李府最近的小巷,脚尖轻点,便一跃到了房屋上。

    李泊渊的府邸很是豪华,宅子处处彰显华丽奢侈,但还是比不过将军府。

    两旁灯火通明,正前方是一堵筑在水上的白墙,约两米高,上覆黑瓦,墙头砌成高低起伏的波浪状,绿树成荫。

    与前院的热闹不同的是,后院冷冷清清的,只有一间屋子是亮着的,朱窗半开,沁来丝丝凉意。

    他跳进后院,没有发出声响。

    夜晚的府邸,四处掌灯,幽静无声的石子小道上一片亮堂。

    透着烛光的雕花窗格间,倒映着一道纤细墨影,令人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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