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下一本,我是书中穿梭的小可爱
我怎么也没想到,刚刚跟原主父母团聚,这就又又穿书了,救命!这可是逃荒文啊!《王爷轻宠,在逃的王妃》
女主有金手指,女主有小王爷,我只是个女配,不,说女配都是抬举我,我只是个跟女主同村的路人甲!
然,逃荒吗?逃吧!不逃咱就要被卖了,这被人贩子一倒手,谁知道会被卖到哪儿呢?
不就是跟着女主逃荒嘛!女主真善美!管全村吃喝,反正饿不死,怕啥?
我现在只能叫孟玲了!我是书中穿梭的小可爱。
“玲儿,玲儿,你想好了没有?是到大户人家当丫环,还是跟爹娘一起逃荒?”孟母周氏问道!
书中孟玲,今年十二岁,上面一个大哥十八岁,两个姐姐,一个十六,一个十四,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十岁!
至于原主亲爹,好像去当兵还是干啥了,反正一走七八年,书中好似没有出现过!
要不是这突如其来的灾荒,大哥就要成亲了,二姐相看相看,也要嫁人了!
如今天不遂人愿!
二姐孟雪的议亲对象吹了!为了不拖累父母,也为了能接下来吃饱饭,孟雪求自卖,进了镇上的大户,刘家!成了刘家的丫环,之后也把三姐孟依接过去了!
现在轮到自己这具身体了!原主好似就选择不进刘家,书中对刘家笔墨也不多。
至于原主,怎么炮灰的呢?好像是逃荒路上,去河边打水,被蛇咬了!跟同村几个二丫,土妮等小伙伴,一起炮灰了!
我只想扶额,但还是小声说:“娘,我想跟着你们,娘,我吃的不多,别丢下我!”
周氏抹把泪水,“好孩子!娘怎么会丢下你?娘也是没办法!这不是让你自己选嘛!好了!既然决定了,就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咱们跟着村长就要出发了!”
“好!”我尽量把自己装的乖巧些!省得被发现特立独行,还没被蛇咬死,就被当妖怪烧死了!
周氏见我回屋,就对老大孟长林,老幺孟长乡说:“你们也回房去收拾收拾,早点睡!明天不知道要走几里路呢!唉!”
周氏如此,大家都散了!
我记得女主不仅是锦鲤女主,还有无尽超市金手指,穿来前更是囤了大量物资!
而,他们这次逃荒的目的地不是京城等富庶之地,而是南荒,南蛮荒地,地大物博,呃?就地方很大!以后生产什么的随他们造!
因为引起了人口发展,驻守在南岭郡的小王爷对女主很有好感,在借着帮助村民建设多次接触之后!男女主终于修成正果,女主成为郡王世子妃!可歌可泣……
啊!呸!我不要看!
我现在在找自己的金手,摸了摸耳朵,居然没反应。给我急的,难道要重新找金手指认主?
真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我翻箱倒柜,除了二姐三姐没带着的衣服送给她的衣服外,就找到一个绢花,一看就是几个铜板买的,唉!这也不像金手指啊!金手指不是金啊!玉的,石头也行!
我不死心啊!继续挖地三尺,还真在老鼠洞里找到一个小匣子,打开一看,呵!一匣子金元宝!谁藏的?仔细看看,是乾元通宝,乾元是先皇刚登基时候的年号!书中有提那么一嘴!
也就是说,这藏的最少有三四十年了!
呀!这房子里之前住的谁?三四十年,要么是姑姑辈,要么是姑奶奶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