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明眸
上古世界,万族林立,无数各族大能以无上神通遣天造地,夺天地造化,为各自的种族打拼出一片能够让族人休养生息的疆域。
其中以人族,妖族,魔族三族最为强大,人族占据了诸天之中最为富饶的九天,称作人界九天,妖族占据了天地法则最完整的十三天,称做妖界十三天,魔族占据了暗黑法则最多的七天,称作魔界七天。三族如三尊巨鼎傲立于诸天万界,凌驾于万族之上,当然在这个三超多强的纪元,其余万族亦有极其辉煌的底蕴,不容小嘘。
诸天大族之中分出了千千万万个不同的分支,各个分支衍生出了不同的修行之法,这就导致诸天之中道法亿万,法法不同 ,如满天星火,璀璨了诸天万界中的每一个地方。
这个纪元,万族争锋,群英荟萃,无数天骄各显风流,开启万统之争,史称万家争鸣。
在无尽的岁月长河中,万族天骄如过江之鲫,在诸天长河之中奋勇争流,如亿万繁星,璀璨了一个又一个时代,如满天彗星,掠过诸天的苍穹。而诸天万界同样记录了一个又一个神话,留下一个个迈向修行绝巅的足迹。
这就是被后世称为太初纪的辉煌盛世。
但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万族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纷争不断。在亿万年的万族战争中,鲜红的热血早已洒满诸天万界的每一寸土地,但在血色的战场之中,无数天骄留下了一曲又一曲催人泪下的悲歌,苍穹之下也回响着不断消散于天地之间又不断涌现的一句又一句可震碎天地,可震碎星河的豪言壮志。
同时不断的纷争也开创了接下来像太初纪一样惊艳的时代,太古纪,远古纪,奴人纪,天启纪,三绝纪,万法纪,人皇纪,封神纪,这八个纪元连带着太初纪一起合称为太始九纪。
一切都在变化,无数次的朝代更迭,无数次沧海巨变,无数次地死去又重生。没有什么可以永生,任何人,任何妖魔,任何恢宏的建筑,任何强大的法宝,都不免于化为一把黄土,回归大地 ,每一个生命亦如刚开始生于大地一样 ,生于斯,亦死于斯。时间才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武器,在强大的人或物都会被它腐蚀殆尽,唯一不变的可能就是这片天地,他如一个观客,默默注视着这诸天万界,仿佛任何的荣辱兴衰都与他无关。
……
蛮荒界,罪法大陆,有一处地界叫罪州,它由十万群山构成,人迹罕至,妖兽横行。
顾名思义他就是一座监狱,或者说整个罪法大陆都是一座监狱,诸天万界之中最穷凶极恶的罪人都被流放至此,任其自生自灭,而且这片地域成了各族天骄的试炼之地,每一秒都会有人进入这里,猎杀妖兽魔兽,或者收集他们口中的罪人的罪血,借以炼体。
说是十万群山,但却看不见一丝绿色,只有一望无际的荒芜,和还在肆虐的漫天的黄色风沙,而群山也只是一座座荒凉的小山包,高低不过几十丈。
而我们的故事也就是从这样一个贫瘠枯寂的地方开始。
……
“噗“一声血液飞溅的声音,在这寂静荒山之中突兀响起,然后这片天地又重归于寂静,仿佛这个声音从未有过。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大山的阴影处慢慢走出,直到走出黑暗,走到光明。此时已然黄昏,夕阳的余晖照到他的身上,将他的影子拉的长长的。
这个少年头发油腻凌乱,面色枯槁,嘴唇干裂,身穿着一身黑黝黝的兽皮衣物,但令人注意到的是,虽然他明明是这样一副无比脏乱的样子,但是他的眼睛十分的明亮干净,就像两颗无比漂亮的蓝宝石。
少年径直走向一处乱石,直接拨开几块碎石,眼前赫然出现一只灰褐色的野兔。野兔的头上插着一支羽箭,明显是一击致命,要不然这只野兔不可能连一丝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若有外人在场必定会惊骇于这个少年的洞察力与力量,毕竟在如此昏暗的条件下,也能够射杀乱石中藏匿的,并且皮毛还是与乱石颜色十分相近的灰褐色野兔,那是该要有一双多么锐利的眼睛和一身强横的力量啊。
只见这个只是十几岁大小的少年谨慎的走到这只野兔前,一双明亮的眼睛不断地打量着四周,全身肌肉紧绷,以防出现什么意外。毕竟在这大荒之中,危险无处不在,稍不注意可能就会葬身于妖兽口中。
见没有什么危险,这个男孩轻轻提起这只野兔,然后疲惫地朝着远处走去,给这个世界一个孤独的身影。
天渐渐暗了下来,小男孩加快步伐,左转右转,绕了许久,终于来到了一堆枯草前。
然后小男孩伸出双手在土里不断摸索,终于摸到了一根绳子,用力一拉,只见一块黄土色的厚石板从土里被拉出,而木板之下赫然出现一个洞口,洞口极小仅能容纳一人通过。
小男孩熟练的钻进这个小洞,再次一拉,木板倾下,一切再次复原,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让人很难想象在这枯草之中居然会有一处洞穴。
风吹过,吹得枯草猎猎作响,也吹没了这个孩子一切的痕迹。
男孩本没有名字,因为在大荒里的人都没有名字,也不需要名字。但他自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华阳。姓华是因为据早已故去的爷爷所说,捡到他时,他被一面破败地旗帜包裹着,旗帜上有一个金丝缝制的字,后来去到镇里面找到一个穷秀才,才知道这个字叫做华。
于是爷爷便猜测他姓华 ,至于阳,是因为华阳不喜欢危险的黑夜。在大荒中,黑夜意味着大荒到了妖兽统治的时段,这个时候 ,人族是不允许行走在大荒中的,并且妖兽还会袭击人族领地,以人族为食。所以他喜欢闪耀的太阳,这样会让他不那么害怕孤独,所以他以此为名。
华阳在爬了一段狭长的通道之后,眼前豁然开朗,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洞穴。洞穴中间有一口清澈小水潭,别看它小,但在荒芜的大荒之中,绝对算得上无价之宝,因为在这贫瘠的大荒中,喝上一杯干净的水是十分难得的。
而谁又能想到,在这黄土地底下居然有着一潭清水,这潭清水若是在外界,必然会在大荒中引起一阵腥风血雨。
如果华阳想的话,可以将水一点一点的弄出去换取其他生活必需品。但这样风险太大,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毕竟贪婪是原罪 ,人心隔肚皮 ,谁也不知道眼前的人是好是坏。而且自己平时打猎,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华阳也舍不得将珍贵的水卖出去。
洞穴很灰暗,但是不知道洞穴中哪里有着一丝缝隙,将一丝光亮透了进来,这让华阳能够模模糊糊看见洞穴里的场景。
华阳摸索着,熟悉的掏出身上的火折子,点燃了地上的一拢篝火。顿时,洞穴亮了起来。
华阳迅速的将兔子处理好,放在用木枝做的烤架上烤了起来。不一会儿,兔子烤好了,发出一阵又一阵香味。华阳像往常一样吹灭油灯,不仅是因为灯油珍贵,不敢浪费,更是因为此时已至黑夜 ,而他不知道洞穴里的那个缝隙在哪儿,他怕在黑夜中,光亮太过显眼,会引来妖兽的注意。
洞里再一次陷入黑暗,华阳取下烤好的兔肉,大口咀嚼起来。咀嚼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中是那样的突兀,但更让人觉得男孩的孤寂。仿佛在无尽的黑暗中,只剩下他一人独自流浪。
过了一会儿,华阳吃完了晚餐,用细沙抹净了手上和脸颊上的油,疲惫地倒到一堆干草上,这就是男孩的床。
华阳从床边扯过一块绸布,盖在自己的身上,正是那面从小到大陪他长大的旗帜。他幼小但十分粗糙的手摩挲着旗帜上的金字,眼睛仰望洞穴的顶,不知在想什么。
虽然男孩身处地底,仰望不了天穹,但他的眼睛无比璀璨,仿佛能透过厚厚的岩层看见那浩瀚的星空。不,他的眼睛甚至亮过了璀璨星河,仿佛眼眸里面含着两轮浩瀚的大日。
很快男孩就抵挡不住疲惫,闭上了双眼,开始休息。
毕竟明天又是一次需要舍命的挑战,养好精神无比重要。
洞穴也再次陷入厚重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