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谁还做舔狗啊
ps:(本书是都市恋爱狗粮文,无刀无毒只有甜,较为慢热,宝贝们耐心看)
“陈风,你是一个好人,我知道的,但是我们不合适。”
“咱们两个可以做好朋友呀,其实你也不是完全没机会。”
“我对你还是有一点好感的,但是你等等好吗?”
“等到大学了,等我学业有成了,我一定会考虑你的好吗?”
温柔甜美的声音响起。
记忆中那一道穿着碎花裙,一双大眼睛的清纯少女,当初说过的话依然历历在目。
这几句话,直到现在都烙印在陈风的心底。
南方潮湿的出租屋内,环境阴冷。
陈风站在阳台上,他双目无神的看着楼下。
嘴角挂着自嘲的笑容,手中还握着一罐没开封的啤酒。
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傻比。
“对不起,我大学没有谈恋爱的想法,但是毕业了我肯定会谈的,第一个我就考虑你!”
这句话激励着陈风,每次发工资都义无反顾的转账给女神。
自己吃点泡面也就够了。
她未来可是自己的女朋友,自己吃点亏怎么了?
没听说过吃亏是福吗?
每次陈风都用这句话来反驳教他不应该这样做的同事。
同事们心中对于他只好无奈说一句:“傻比!”
如此一来,陈风一毛钱存款都没有。
老两口担心焦急的不行,他们催着陈风赶快找个女朋友结婚了。
隔壁人老王的孙子都会打酱油了!
陈风只觉得不胜其烦,他甚至都不想回家了。
赵思莎绝对会成为他的女朋友!
前两天女神半夜可是主动给他打电话了。
还气喘吁吁的。
大概在一年后。
他的微信置顶突然收到了一条来自女神的群发消息。
“各位亲朋好友们,本人于今年9月2日结婚,请大家务必光临!”
女神要结婚了,他又算什么?
或许算一个自认的好朋友?
这些都无所谓了。
女神都要结婚了,那他就祝女神幸福吧!
结婚那天,陈风打扮的光鲜亮丽。
从市面上租来了一套足有他半个月工资的礼服。
穿上礼服的他高大英俊,心情复杂的来到了婚礼现场。
“人家莎莎的老公可是年入百万的大公司经理,他这么一个社畜,也只配闻闻味儿了。”
众人看到他就哄笑。
陈风觉得好像是在嘲笑自己。
婚礼开始了。
新娘叫赵思莎,新郎叫金祝。
两人脸上带着欣喜的笑容,拜了天地,敬了父母,改了口。
赵思莎依然是陈风记忆中的女神,只不过她不再像曾经一样清纯,反倒是成熟了起来。
新郎,那个年入百万的家伙。
是一个啤酒肚大胖子,脖子上是明晃晃的大金链子。
差点没把在场众人的眼睛闪瞎。
尤其是陈风觉得最为刺眼。
新郎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容。
“老弟,来参加婚礼了?”
“莎莎,快过来看看你的高中同学,你们都好多年没见了吧,人家好歹都追求了你好多年。”
赵思莎微笑着走了过来,给陈风敬了一杯酒。
“陈风,好久不见,这是我老公,一家科技公司年入百万的区域经理哦,我很高兴遇到他。”
金祝当着陈风的面拍了拍赵思莎浑圆的屁股。
一边大笑一边将手中的奥迪车钥匙拍在桌上。
“莎莎这有什么好炫耀的,我会炫耀我换了最新款的奥迪s8吗?”
陈风想明白了,婚礼结束后把赵思莎删了。
“你必须结婚,你难道想做一辈子的光棍吗?”
陈风去相亲了。
“彩礼八十八万!少一分钱都不行!”
那个女人来自彩礼大省,一个彩礼差点让陈风下巴掉下来。
他现在真觉得自己是个傻比。
他打开啤酒,一口气喝完。
“常温的,难喝!”
陈风身体朝后一倒,闭上眼睛。
“这一辈子就这么结束了,他妈的,一辈子半数的时间都在做舔狗。”
“我真是一个傻逼!”
“要是能像电影里一样重生就好了,回到高考毕业的那一年,我一定要努力搞钱!”
“什么狗屁舔狗,狗都不做!”
迷迷糊糊之中。
陈风眼前恍惚闪过一个模糊俏丽的身影。
她站在阳光之中,太阳洒下的光芒打在她长长的睫毛上,睫毛都被染成了金黄。
挺翘的鼻梁,红润的小嘴闪烁着光泽。
晶莹的耳垂宛若透明,额头前垂下的刘海轻轻拂动着。
还有一双明媚眨动的大眼睛中写满了歉意。
她此刻似乎半跪在自己的面前,雪白的小腿跪在地上。
一张绝美的小脸上写满了担忧与紧张。
“姜可露?没想到我在临死的时候想到的竟然是她。”
姜可露是他们高中的校花,曾经陈风惊鸿一瞥的见过几次。
没想到自己都要死了,最后想到的竟然是她。
“你,你还清醒吗?”
陈风迷迷糊糊的要闭眼睛了。
耳边突然传来了清冷中带着紧张的声音。
眼前模糊的景象变得逐渐清晰。
身上也在此刻传来阵阵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