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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他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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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百年和平年代是身价几十亿的富豪。

    在清河市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城市,绝对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末世之后,依靠手中掌握的巨量农产品,快速站稳脚跟不说,身份地位更上一层楼。

    让这样一个人做一条狗。

    绝对是莫大的羞辱。

    不过对于张百年这种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来说。

    尊严什么的几十年前就丢到黄浦江喂鱼了。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在感受到那股难以抗衡的无形巨力后,当即低头服软。

    “饶命!”

    “这事我答应了。”

    张百年脸色惨白,冷汗顺着脸颊滚落。

    他丝毫不怀疑,要是再不低头认怂,小命难保。

    对方有杀心,更有杀他的实力。

    江诚收回神引如意,淡淡道:“这才像样嘛,你要做的就是在拍卖会上动动嘴皮子,其他的不用管,就这么简单。”

    感受到束缚住身体的无形巨手消失,张百年长舒一口气:“谢,谢大人。”

    “端好你的碗!”

    江诚从星辰戒拿出一个大号瓷碗,递给张百年。

    张百年一头雾水。

    然后就见江诚随手一抛,叮铃铃一阵声响,瓷碗里多出了十颗三阶魂珠。

    “这是你应得的,事成之后,还有十颗。”

    神态傲慢,就像施舍给乞丐一样。

    不过张百年眼神中却透一抹亮光。

    这十颗魂珠色泽鲜艳,都是上等货色。

    多半是从魔兽身上搞到的。

    三阶魂珠可不多见。

    前些天他拼了老命,死了好几个小弟才干掉一只三阶丧尸。

    对方随手一丢就是十颗。

    而且办完事之后还有十颗。

    太壕啦!

    江诚也没在意张百年想些什么,起身欲走:“好了,拍卖会那天我再来找你。”

    “大人!”

    张百年连忙喊住江诚,脸上挂着一丝谄媚,也不知道是不是装的。

    “您初来乍到,也没个落脚的地方,要不先在我这里住两天?”

    江诚拍了拍张百年的肩膀,笑了笑:“这就不用了,我这个人晚上不老实,喜欢到处乱跑,你也不想看到我大晚上跑到你床上吧?”

    听到这话,张百年心里直打鼓,也不敢再说些什么。

    等江诚走后,张海涛连忙跑了过来,追问道:“爸,你就这么放他走?”

    张百年瞪了眼傻儿子,又气又怒的说道:“要不我递给你一把刀,捅死我算了。”

    张海涛被呛的搭不上话,低着头腹诽道:“总不能就这么算了吧?咱们可是损失好几个弟兄。”

    张百年冷笑一声:

    “死再多人有什么关系,你不还活的好好的吗?

    不过这个人我倒是真看不透,我等会让人查查他的来历,你这几天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别到处乱跑。”

    张海涛讶然道:“爸,你不是跟他合作那劳什子拍卖会吗,现在又打算对付他了?”

    张百年摆了摆手,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跟他合作,不代表我不对付他,我派人调查他,也不代表我打算对付他。”

    这个年轻人太可怕,不是我们招惹起的。

    但不调查清楚他的底细,我这心里不踏实。”

    ……

    此时此刻,清河市军区内。

    这里戒备极为森严。

    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士兵。

    军区中心有一堵堆砌厚实的水泥墙,牢不可破。

    办公室内。

    林子峰坐在窗口,目光平静的看着人来人往的军区。

    身后站着一个肤白貌美,身高腿长的女人,两只小手温柔的按摩着他的肩膀。

    林永忠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林子峰,小儿子林子扬。

    这两个人可谓是两个极端。

    林子扬这个人,所有富二代身上的缺点他都有。

    优点可能也有,但你要问什么优点,还真说不上来。

    林子峰则不同。

    他一个是非常纯粹的军人,有理想,有抱负。

    从军十载,获得的荣誉奖章有两公斤。

    身上唯一的污点大概就是对林子扬那个纨绔弟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那是在和平年代。

    现在的林子峰变了。

    改变他的人,恰恰是他老爹,林永忠。

    有一说一,林永忠对林子峰这个大儿子,喜欢归喜欢,但更多的是敬畏。

    因为他身上实在是太干净了,干净的让人害怕。

    从军十年,没有犯过一点错,大小军功数不胜数。

    几年前甚至被中央那边的大佬看中,要不是林永忠极力反对,说不定已经是另一个阵营里的了。

    林家除了林子峰,其他人或多或少都不干净。

    所以,哪怕林子峰是他亲生儿子,林永忠也不敢百分百信任他。

    没办法。

    历史上,大义灭亲的混球可是比比皆是。

    说不定哪天林子峰也给自己来这么一出好戏。

    不得不防啊!

    如果说在和平年代,有林子峰这样的儿子,林永忠咬咬牙也能接受。

    但末世降临后,林永忠绝对不能再容忍林子峰。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林子峰这号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

    为此甚至不惜损害林家的利益。

    说的好听点,叫以大局为重。

    说的不好听点,这就没脑子。

    就好比得知林子扬被江诚焯死后。

    林永忠让林子峰动用他在军界的关系,处理掉江诚。

    但林子峰一直推三阻四。

    听人说当天还跟几个好哥们喝了一杯。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末世降临后,林永忠野心爆棚。

    有自立为王的打算。

    但林子峰这号人肯定不会跟他同一心。

    如果不能改变林子峰,林永忠宁愿毁掉他。

    好在,林永忠成功了。

    怎么把一个纯粹的军人拉下水?

    林永忠绞尽脑汁想了三天三夜,总算想出了一条妙计。

    从小仓库里拿出珍藏好几年的‘破天丸’偷偷给林子峰服下。

    然后,把他跟十个女人关在一起。

    事就成了。

    能办成事,不是因为破天丸牛逼,一大半功劳在那十个女人身上。

    她们中有的是娱乐圈当红明星,有的是魔都富家千金,有的是林子峰多年战友,还有的是林子峰战友的老婆。

    为了能确保一击必杀,林永忠甚至把自己的小女儿都赔了进去。

    最是无情帝王家。

    林永忠不是帝王,但心比帝王还要狠毒。

    在林永忠看来,用那个除了身体之外,其他地方一无是处的傻女儿换来一名得力干将,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这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就算是失败了,顶多也就是跟吃了屎一样,恶心几天。

    万幸的是,结果是好的。

    十天之后,女孩们一个个走出房间。

    林子峰独自一人在里面待了三天。

    等出来后,就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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