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我捡的
周万里着急说道:“万一有用呢,你怎么能不和我商量,就扔了呢?”
苏冉芳冷笑道:“周万里,你是不是老糊涂了?你干儿子能信吗?他说我的脸会烂掉,现在你看烂了吗?你有这功夫,还是想着如何改进神颜面膜吧。”
她真是无语。竟然相信宁尘说的话,真是不可理喻。一个山野小子说的话能信吗?周万里无话可说,只能点头,去改进神颜面膜,他立刻赶去公司。他其实才从公司回来,但见识了养颜丹之后,他产生了更大的危机感,时间就是金钱,绝对不能浪费。苏冉芳白了一眼周万里,然后拿出镜子,看自己的脸。不得不说,这养颜丹的效果真的是太强了。她已经明显感觉到了皮肤的变化。得多吃几颗。这会儿,周雨萌和陈欣怡一起走了出来。“妈,我和欣怡去外面吃饭。”
“等等。”
苏冉芳喊住对方。“妈,怎么了?”
“你那养颜丹从哪买的?”
“就凌氏医药,这东西还没有正式上市,处于试用期。”
周雨萌回应道。苏冉芳点了点头,她一会儿就出去买点,然后她指着垃圾喊道:“你出去把垃圾扔了。”
“好的,妈。”
周雨萌提起垃圾,和陈欣怡一起走了出去。还没到垃圾桶旁边。一个不小心,周雨萌脚崴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人虽然没倒,但手中的垃圾却随手飞了出去,洒落一地。看着恶心的垃圾,她捂住口鼻。本来还想着将垃圾重新收好扔了,她实在下不去手。陈欣怡说道:“我们先走吧。”
周雨萌指着垃圾:“就这么走了,是不是太不道德了?”
陈欣怡说道:“什么道德不道德,别墅区里面是有保洁的,这是他们该干的活,如果这种事情也要我们处理,那每个月的物业费岂不是白交了?”
周雨萌听到这话,觉得陈欣怡说的有道理:“没错,我是交过物业费的。”
说完,两女便是离开了。没过多久。一位女子走了出来,仔细看,正是与宁尘之前退婚的凌诗雨。她看到地上的垃圾,皱起眉头来。能住在这龙湖别墅区的人,不说江城顶层,至少也是个高层人士。竟然有如此没有素质的人,在小区里面乱扔垃圾。她捂着口鼻,刚要绕着走。突然。一块碎纸被风吹到脚下。她低头看到了纸上写着一种药材的名字。还有很多碎纸。不禁多看了几眼。就发现其他碎纸上也写着药材的名字。了解医药的凌诗雨眯起双眼,又想起来先前在地上捡到的养颜丹,她对这些碎纸来了兴趣。当即蹲下身子,不顾恶臭,将几块碎纸捡了起来。她拼在一起,看到了一个药方,虽然不完全,但能看出来这药方绝对不简单,也不知道完整的药方是什么样的。她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将垃圾装起来,带回家。然后将所有的垃圾放在桌子上,开始从中翻找,寻找碎纸。最后,将其拼了起来。有几处不完整。但是能清晰的看到药方的名字。“天仙方。”
“还阳补血丹。”
“天香神膏。”
顿时,凌诗雨瞪大自己的双眼。她虽然不知道这三个药方代表着什么,但她知道绝对不是凡品。她连忙联系余秋海,并且将药方的名字告知对方。余秋海一听,立刻赶来。此刻。房间内。茶几旁边。几人围着。余秋海看着粘好的碎纸,瞳孔睁大,最后到兴奋,就好像看到了了不得的东西一样。凌诗雨看到余老的表情变化,心脏也在碰碰跳动着:“余老,这药方是真的吗?”
余秋海激动道:“药方初步判断没有问题,不过就是不全,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你这一次要发大财了。”
凌诗雨不懂余秋海的意思:“余老,你这是什么意思?”
余秋海说道:“我从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药方,如果真造出来药品,绝对比养颜丹要赚的多。”
凌诗雨震惊,余老可是从中州医道馆退休的,竟然没有见过这丹方,这不可能吧。要知道,之前的养颜丹,余老可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而且余老说这三个药方比养颜丹都要强。这一次的养颜丹就已经能让她们凌氏医药赚到飞起。难以想象,如果这三个药方上市了,会造成何等的轰动?“余老,你当真?”
余秋海点头:“当真。”
凌诗雨疑惑道:“你可是中州医道馆的人,接触过国医馆的药方,难道没有见过这三个药方吗?”
余秋海苦笑道:“国医馆内的药方怎么能随便给别人看呢?我所能接触的,只有中下等的药方,至于上等药方,我没有资格接触,很多也只是知道个名字,比如之前的养颜丹,就知道形状还有颜色,所以能认识,还有一些,我连名字都不知道,更不要说见了,能知道这种药方的人,只有国医馆高层……”“而这三个药方,我没有见过,但看药材,绝对不是中下等药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上等药方,或者极品药方。”
“对了,你这药方从何处而来?”
“是不是哪个医学大佬给的?”
“让我猜猜对方的身份,是国医馆的高层人物?还是隐世神医?”
“这样的人,当世的数量极少,算了,我猜不出来,你快带我去见见此人,我想拜访下。”
凌诗雨顿时被震惊住了,她当然不认识什么大人物,这药方只是她捡来的。其实她对这药方完全没有任何的期待,谁能想到,这东西这么厉害,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余秋海看到对方没动静,也不回应他,继续问道:“怎么了?大佬的名讳不能提吗?我懂……要不这样吧,你提一个姓如何?”
凌诗雨摇头:“余老,其实,这药方不是别人给的。”
余秋海一愣,连忙追问道:“那怎么来的?你自己的吗?”
凌诗雨否认道:“也不是我的,是我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