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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御姐的身子萝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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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义对这种强势的女生无感,因为在他的那个时代,满社会都是这种自视甚高的女生,大部分都是一身的公主病。

    于是说道:“王蔷,是吧,怎么会有小姑娘叫这么奇怪的名字”。王蔷儿一听到这,便气得满脸通红。“蔷是蔷薇的蔷,美丽的花朵,你知道吗?”王蔷儿气得说话都带有颤音了!

    龙义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心中暗觉好笑。于是龙义无赖的道:“唉,御姐的身子,却长了一张萝莉的脸,可惜呀!”

    龙义不知道的是,在这个时代女子个子太高,是一个缺陷,何况王蔷儿几乎比当时所有男性都高,所以特别忌讳别人说她的个头,而龙义这一句其实没有嘲笑的意思,甚至是一半称赞,一半打趣,但在王蔷儿听得倒懂不懂,就认为龙义在嘲笑她的身量过高。所以拿剑的手不由得颤抖起来!

    龙义却没有注意到王蔷儿情绪的变化,又故意问到:“绿衣服的小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呢?”

    “公子,婢子叫清韵”,小丫鬟不卑不亢的回答道。

    “那,小姐姐姓什么呢?”“我原家姓向。”“向清韵,你看,人家这名字多美,名美人也美!”。

    “我的名字也是小姐给取的!”小丫鬟被龙义的迷魂汤灌得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王蔷儿平时可是嘴上绝对不吃亏的主,但她从来没有被人直接嘲笑自己的缺点,手中的剑都晃得发出颤音了!

    龙义这下终于发现不对劲了,还真有些害怕王蔷儿手中握着的发颤的宝剑!龙义看出来了,虽然自己也是省级武术冠军,但看了两个小姑娘的对战后,龙义还是发现后世的武术确实缺乏实用性,所以龙义还是决定适可而止,打了个幌子,慢悠悠出了园门。

    刚出得园门,便听见有兵器与地上的撞击声。慢悠悠走着的龙义反射性的跑了起来,令他没想到的是,王风也像触电般跑了起来。

    龙义边跑边去问王风道:“我惹着他了,你跑什么?”王风甚至几步就跑到了龙义前面道:“我怕她找我比武”!

    跑到另一个院里,龙义才气喘吁吁问王风道:“你家大人出门了?”“少爷去乡里处理公务”。“难道你不应该称之为老爷吗?”“自幼称之”“你也觉得我像细作吗?”“你不是!”“哦,为什么呢?”“因为你还活着!”

    “你们这位县令大人就如此厉害?”“是”。

    龙义真的找不到话同王风说了。自顾自的在这县衙后堂里游逛起来,地方不大,龙义无论去哪里,王风都没有阻拦,只是默默的跟着。

    不时,来到一处别致的院落。上书“景略堂”。龙义问道“这里我可以进吗?”“少爷并未圈禁公子,公子自便。”“这个景略堂是什么来由?”“乃是少爷之祖上表字!都是祖父老爷留下的东西”

    龙义信步走入房中,一股优雅的墨香扑鼻而来,大堂中摆放着制作精良大瓷盆,里面放着很多的卷轴。案头上的香薰里还飘散着一缕缕清烟,薄纱窗帘并没有拉开,但是阳光还是透过纱窗照射了进来,更显古朴。案头的花瓶中插满了黄菊,若有若无花香与墨香的气味交织在一起,大案之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龙义缓步而进,室内琴棋书画,应有尽有。左首,皆是兵书,龙义仔细看去《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太公阴符》龙义倒是知道这些名字,但从来也没看过。中间一路是几幅字画,龙义找了个字少的看去,虽然没有标点符号,但他还是勉强看懂字了。“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虽然龙义没看懂什么意思。但他看懂了三个字王羲之。就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第一个听说过的人名。

    当然龙义不知道的是,后世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快雪时晴帖》是唐代的摹本,摹本也是国宝,而他现在看到的却是最接近真迹的摹本。一时间龙义感到莫名的亲切。他心中暗暗想到“当年要是好好学学历史,现在来到这里也要好混一些吧”。

    然后就是一排连环画般的图,看起来比自己小时候看的小人书要精致许多,落款顾恺之。龙义在客房中见过这个名字。

    这里面有纸质的书籍,但大部分还是竹简。旁边是一幅用很小的字写的竹简,摊开放在架上。龙义仔细一看,这是他读书时老师要求背诵的文章诸葛孔明的《出师表》反正没事。便仔细的看了一遍,好些字虽然是繁体,但龙义这个语文和历史也能看懂,“我华夏的传承,汉字功不可没呀,我居然也能看懂”龙义暗想。

    这次看起来感觉比以前被老师逼着背诵的时候生动多了。真的好像看到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老臣。“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龙义看完也一时来了兴致,他突然就想把另外一篇他能完全记住的词写下来。“有纸笔吗?”龙义问道。“有”王风答道。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龙义一气写完,字有些歪歪扭扭。且只会简体,他连义字的繁体也不会写。这是他能通篇背诵的不多的几首诗词。兴之所至,随手写就!

    屋子的中央一架古琴放于台几之上,龙义看了看,“风兄,这是古筝吗?”

    “我们叫秦筝,大小姐最是喜好了”“他还会弹琴?”龙义难以相信的说道。他确实很难把那个剑不离手,刁钻蛮横的大小姐和这优雅的乐器联系在一起。

    王风答到“大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只不过比一般的女孩多喜欢些棍棒刀枪而已”。龙义听了,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自己沉迷于网络,很多该学的东西没有学好,比如历史,如果自己能精通历史,现在肯定好混一些。

    想到这里,他一下便没了兴致。便出了书斋,向自己的住处走去。心想的“再装个几天病吧,等一切都熟悉了,然后去找个工作,先把自己养活了,再赚点钱,给狗蛋买点好吃的。与熊搏斗的时候它是那么的勇敢!”

    龙义伤好后,第一时间就询问了狗蛋下落,在得知鲁婶将狗蛋带去给会些兽医手段的儿子照顾后,就放了心,这是一起经历了生死伙伴。想着等自己安顿好后再去接它。

    第二天,龙义刚刚梳洗完毕,准备到院中练炼身体。他对古代的袍服还不适应,总是要把衣袖挽到肘部才感觉舒服一些。而自己短发却无法戴冠,也无法用簪!只好戴帽。

    还没出门就听到王风在外说到“龙公子,少爷来访。”王镇恶大步走了进来。龙义再次打量了这位救过自己的县令!青衣锦袍,白面短须,龙行虎步,声如洪钟。却不像一个县令,倒像一名将军。“龙义拜见恩公”说着便拜了下去。龙义上次还躺床上动弹不得。这次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这位县太爷的。不是他,自己肯定是死在那荒野之中,尸骨无存了。王镇恶连忙扶住龙义。“云天大可不必,举手之劳,又何足挂齿呢?”“在恩公来说,可能是举手之劳。对小弟而言,却是天大之恩呢。”“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之后,王镇恶接着道:“云天若不嫌弃也可叫我阿兄。”“是,阿兄”“哈哈哈”又是一阵爽朗的大笑之后,王镇恶接着道“既然已经是兄弟了,那么云天,你可否说说这些年的经历呢,我确实很好奇?”龙义愣了一小会儿,心想“我这个来历还真的好像说不清楚。”脑袋里飞快的运转着。该怎么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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