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妈妈的好大儿
“王妃,您都出来三天了,咱们还不回去吗?”
云竹蹙着眉,满脸担忧的看着靠窗听曲的王妃,哪有新婚三天,新郎新娘都跑出来不回家的啊!
“回去干吗?是对着裴怀瑾那张死人脸,还是看柳思思做作的演戏?”
姜采音悠悠的给自己倒了一杯上好的铁观音,再唆了一口酱肘子,艾玛真香!
“王爷要是知道您一直没回家,恐怕会怪罪。”云竹劝慰。
“他大婚之夜抛下我就走,腚眼子上插鸡毛,装什么鸟啊?现在有脸管我?”
“”
云竹小脸更惆怅了。
她是王妃的陪嫁丫鬟,但是王妃不知道怎么了,自从嫁人之后,性格大变,不知道是不是新婚之夜,被王爷冷落而受了刺激。
姜采音面上淡定,实则心里憋了一团气。
什么命啊!
她一个二十一世纪大好女青年,一生行善积德,路上看到乞丐都得给他扫两毛钱。
性格开朗,爱好动物,顿顿不落,这样的好人,怎么会因为一句发自肺腑的吐槽就穿越了啊!
事情是这样的,姜采音从高中的时候就追了一本小说,名字叫《绝美王爷爱上我》,名字很古早、很玛丽苏。
天杀的作者连载了七年,姜采音都工作了,小说还没有完结,并且逐渐崩掉!
小说中的男一男二从最开始就针锋相对,书粉也划分成两大阵营,粉丝量势均力敌,作者吃粉丝红利,写着写着番位开始模糊不清。
而女主角姜采音,被作者这个亲妈虐的体无完肤,简直就是一朵受虐的盛世白莲花!
无数读者吐槽作者挖坑不填,主线不清,故事幼稚,结果作者直接摆烂,弃书不更,另开新坑!
当晚杀红眼的书粉,屠了作者的广场,规模堪比当红爱豆嫖娼被抓,与小说女主同名的姜采音也在讨伐之列。
七年的青春喂了狗,姜采音愤世嫉俗,键盘敲得霹雳吧啦响。
谁也别惹一个熬夜加班的打工人,怨念可以滋养十个邪剑仙!
不小心碰洒了桌边的水杯,姜采音着急忙慌的开始擦键盘。
一阵电流滋啦声响起,指尖的酥麻传递全身,姜采音意识逐渐模糊,再一睁眼,就是大红的盖头。
接着就见一个清朗俊逸、风姿绰约的古装美男子,拧着眉毛一把掀了她的红盖头。
还没等姜采音好好品一品男人的美色,就见他指着姜采音的鼻子开骂。
“姜采音,别以为你耍手段嫁给我就会如意,我爱的人是柳思思,你别痴心妄想了!”
然后男子就像小旋风一样,大步走出了房间。
姜采音抠抠耳朵,场景很逼真,台词很耳熟,刚才的男人让我很懵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在云竹的话语中,姜采音才意识到,自己这是穿书了。
穿到了被自己吐槽的一本古早玛丽苏小说中。
主要这本书还没有完结,她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如何。
但是!
姜采音一拍大腿,管他奶奶个腿呢!
这本废书就靠姑奶奶我来拯救!
盛世小白莲?去他妈的,谁爱做谁做!
为了男主裴怀瑾,虐恋虐身又虐心?去他妈的,老娘独美!
想当初,姜采音可是支持男二号裴少煊的!
原书中,故事很老套,无非是少时的姜采音救了裴怀瑾,长大后的裴怀瑾将柳思思当成了救命恩人宠爱,却被迫娶了姜采音。
每天冷言冷语对待姜采音,姜采音还他妈跟个傻逼似的,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然后男二裴少煊登场,逐渐对自己的嫂子动情。
裴怀瑾感受到情感危机,但死鸭子嘴硬不承认,接着就是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的剧情。
很土,但土的这么牛逼的,姜采音愿意看。
好在姜采音穿书穿到了一开始,一切还有机会改变。
这傻逼让裴怀瑾做吧,她不做。
姜采音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眼瞎心盲还不长嘴的男人。
所以裴怀瑾新婚之夜把她抛下,让她成为全王府的笑话,姜采音先是睡了一个舒服的大懒觉。
第二天就贯彻“老公不回家,我来把钱花”的原则,出门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
毕竟,这么逼真还免费的沉浸式剧本杀,可是很难得的。
聚贤楼是京城最好的酒楼,姜采音在这里吃了三天了,可比她之前每天吃泡面香多了。
穿着一身灰色长衫的说书先生登台,折扇一展,开始今天的说书。
姜采音立马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听着。
这不就是现实世界里软件的听小说功能吗,但说书先生可比机械的智能机器人读的精彩多了。
但姜采音听着听着,觉得有点不对劲,蹙着柳叶眉问云竹。
“他说的宣平王是裴怀瑾啊?被抛弃的新婚妻子是我啊?”
云竹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纠结的点头,声音小小的,没有底气。
“是,王妃。”
“我才结婚三天,就有我的同人文了?这产粮速度也太快了吧?!”姜采音挑起一边眉毛,一脸不敢置信。
“而且,谁在婚房哭哭啼啼要死要活了?姑奶奶我睡的贼香,好嘛?就算那晚裴怀瑾要进来睡,姑奶奶我也会一脚给他卷出门外!”姜采音满脸不服气。
简直就是胡说!杜撰!污蔑!
“当众议论皇家事宜,可是杀头的重罪。”
一道慵懒的声音忽然响起,声音格外好听,犹如在一叶扁舟上游览仙境,可说出的话却如同一盆冷水从头浇下。
说书先生立马白了脸,紧接着一个穿着黑色紧身武服的男子,便拎着说书先生从二楼下去。
说书先生不断挣扎求饶,那男子看着瘦,力量却不容小觑,手臂纹丝不动,抓着人就去了官府。
姜采音循着声音望过去,就见二楼角落里坐着一名年轻男子。
剑眉星目,上挑的瑞凤眼含着矜贵的气质,浓密的睫毛在眼下留下一道阴影,鼻梁高挺五官深邃,流畅的下颌线隐入墨色的长发,头顶被一顶装饰简单的银冠束起,右耳上戴着一枚玄紫色的吊坠。
他穿着月白的云纹长衫,广袖的袖口绣着水蓝色的花纹,腰间扎着同色腰带,显出劲瘦的腰肢。
阳光顺着二楼的窗口,打在男子的身上,一半阳光一半阴影,他就往那一坐,便如坠入人间的谪仙,气质一绝。
姜采音看得痴呆,心里就一个想法——爱了爱了。
“云竹,天底下居然还有这么好看的人儿,我当初怎么会看上裴怀瑾那头蠢驴,这是谁啊?”
“王妃,这是煜北王。”
!!!
煜北王!
那不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二号,热度与男主并驾齐驱!
也就是姜采音一直很喜欢的角色!
简单来说,那不就是妈妈的好大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