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章 白发生1
三危山易主,摘星楼倾倒。
那十个未长成的毒太岁也消失了。
往来不少显贵之人,驾着奢侈的马车,带着豪华的车队,沿着独危道来到了田家村。
田家村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山村,但这里的客栈却修建得十分豪华,往来之人多会在此处歇脚。
闻人听雪在田家村送完信,又把那些姑娘的信物交给家人,田家村这些年一共走丢了十二个女孩,其中八个女孩被囚禁在人迹罕至的山底下,还有四个女孩多半是遭遇不测,不在人世了。
羽重雪的车队有医师,田小莲的嗓子被治好了,终于能说话,可惜嗓音再也回不到从前。
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闻人听雪回到清圆客栈,坐在窗边,看着窗外葱郁的树木发呆。
一旦空闲下来,脑中就是那些女子的惨状。
她误食的肉灵芝,都是那些女子生下的孩子。
离开烟都已经有一年零三个月,如今十二月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羽重雪一行人也准备启程回羽朝了。
可是闻人听雪实在不想回去。
不知道怎么面对烟都,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师尊。
心间千回百转,闻人听雪趴在窗沿上,雪白的衣裙映着金灿灿的阳光,仿佛一只安静的大白猫。
远处的山林里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声音由远及近,又一队豪华的车队来到了这座客栈。
那辆最大的马车描着金漆,四匹毛发漆黑如墨的高头大马在前面拉着马车,看上去比羽重雪的马车还要豪华几分。
队伍里的侍从们穿着深蓝色衣裳,身后背着双刀,后后面还有三辆稍小一点的马车跟着。
闻人听雪看了一会,注意到那辆最豪华的马车旁,有一个骑着黑马的女子。
和其他穿着深蓝衣服的侍从不同,她穿着一身灰色短打,衣着格外简洁利落,及腰的长发在阳光下泛着金棕色的光,被一个黑色皮绳束在脑后,耳朵上戴着飞鹤穿云银耳饰,随着黑马的颠簸在她耳边轻晃,反射着刺目耀眼的阳光。
这个女子和她差不多年纪,皮肤是十分健康有光泽的小麦色,脸上有种飞扬快乐的神采。
那一行队伍行到了客栈处,那个姑娘翻身下了黑马,站在马车旁,马车的车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穿着月白色衣衫的男子。
月白色并不是白色。
它的颜色是月光洒在白色物体上呈现的微蓝色,又称月下白。
这个颜色不好穿,皮肤稍微黑一点就是灾难。
闻人听雪家里有一套月白色的瓷器,颜色很像鸭蛋,高中军训的时候闻人听雪被晒黑好几度,那套瓷器拿在手里特显黑,从此被闻人听雪打入冷宫。
这个年轻的男人穿月白色却十分清雅出众,虽是个身高八尺的男子,却给人一种温润如瓷的感觉。
闻人听雪顾不得欣赏男人的美貌,脑中的警铃猛地被拉响了。
但凡姿色极其出众又十分有钱的男人,都值得她们这些穿成镶边女配的人警惕。
作为看完原著的穿书女,闻人听雪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名字——玉摇光。
玉京古族的皇太子,玉京王朝未来的帝王。
是的,又是个王。
但这没办法,谁让这本小说就叫《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呢?
书里用了大量瓷器来形容玉摇光,什么温润如瓷,什么青瓷如水,什么谦谦君子,说什么似玉非玉而胜玉,说什么雨过天青云破处。
男主一号月扶疏神姿高彻,是遥不可及的天上谪仙。
男主二号羽重雪阴鸷偏执,是阴郁霸道的俊美少年。
男主三号龙归云残忍冷血,是嗜杀冷酷的绿眼豹子。
男主四号男艳鬼冶艳千古,是喜怒不定的看乐子人。
那么男主五号,玉摇光,最大的特色就是温柔。
他做什么事都是很温柔的,就连杀人的时候也很温柔,是像春风像柳丝一样的温柔男人,又有着绝世名瓷的温润生光。
这个男人也爱穿白衣。
他和月扶疏最大的不同,就是坏而自知。
月扶疏是个坏而不自知的人,他实在傲慢到了极致,在他眼里,万物应为他所用,天地应为他而转,所以容不下“人”的存在。
除了天上日月,没有需要月扶疏仰望的东西。
玉摇光则不同,他一出生,就遇到了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于是从小流落在外,在民间吃尽了苦头。
回宫之后,为了远离宫廷纷争,他说自己无心朝政,醉心江湖,于是开了一家风雪山庄,表面上做逍遥自在的庄主,其实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
在原著中,他坠崖后被女主所救,知道女主是他的救命恩人后,他被女主的善良单纯所打动,于是成为了女主的爱慕者。
当然,这种小说总少不了一些狗血桥段。
毕竟《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一共6册,每一册有70万字,加在一起就是一本420万的大长篇。
这并不是奇怪,越长的文越赚钱,所以作者都会把文章写长。
越长的文章就越要注水,而这本书能火爆全网的原因就是书中一共有六个男主。每个男主都有一定的篇幅,所以虽然是420万字的大长篇,但作者不水字数,内容虽然狗血狗血却又十分饱满详实。
就其中就有一段狗血剧情。
玉摇光坠下山崖后双目失明,被女主所救。
女主那时重感冒,声音粗嘎难听,不愿说自己的名字。玉摇光又没有见过女主的面容,恢复视觉后寻找恩人时,一个小偷的女儿便冒名顶替了。
小偷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偷,确切来说,他是个神偷。
这是一个智慧的神偷,他觉得自己实在担不起一个神字。
古语有云,德不配位,必遭灾殃,于是他一直让别人喊他小偷。
小偷是玉摇光的手下,小偷的女儿自然也是玉摇光的手下。
但凡女儿家◥◥[,对玉摇光这样的男人哪有不动心的,小偷的女儿更是如私生粉一般爱的疯狂,偷偷藏着玉摇光碰过的每一样东西。
玉摇光触碰过的柳枝,被小偷的女儿折下来偷偷珍藏。
玉摇光触碰过的花朵,被小偷的女儿折下来后戴在鬓边。
小偷的女儿拥有世间最好的轻功,却还是没能逃过爱情这道网,于是她顶替了女主,妄想借此获得爱情。
小偷的女儿害怕女主揭穿她的谎言,让她失去好不容易得到的荣华富贵和玉摇光的温柔注视。
于是小偷的女儿一直针对女主,并三番五次对女主痛下杀手,险些要了女主的命,搞的女主十分狼狈。
作为一个镶边女配,还是一个反面角色,小偷的女儿下场自然不怎么好。
她的小偷父亲为了救她,被女主的暗卫杀死。
玉摇光念及她父亲劳苦功高,因昔日主仆之情,到底留她一命。
但小偷的女儿已经疯魔,她在一个晚上把女主偷走,又给女主灌了春|药,把女主扔进了乞丐堆里。她想要让女主失了清白,让女主生不如死,好为死去的父亲报仇。
然后她再一次被玉摇光的手下捉住,玉摇光仍是留了她一条命,把她扔到了军营里。
小偷的女儿做了军|妓。
小偷的女儿和女主再次相见已是两年之后。
那时女主跟玉摇光去了军营,因为贪玩跑到了军|妓的营帐里。
玉摇光来找她,向来温柔的男人第一次沉着脸。
此时此刻的,小偷的女儿因为被长期□□折磨,又因误食了什么丹药,短短两年,已是满头白发,形如老妪。
看到女主的如花容颜,她疯疯癫癫,时哭时笑,念念叨叨:“可怜白发生,可怜白发生,可怜白发生啊!”
闻人听雪心中唏嘘。
那疑似玉摇光的人下了马车,那个小麦色的姑娘跟在后面。
似乎感受到了闻人听雪的目光,那姑娘抬起头,朝着闻人听雪的方向看了过来。
她有一双新月形的金棕色眼睛,眼眸和碎发在阳光下呈现出金子般的美丽色泽,宛若一层金色的毛边。
她好奇地看了闻人听雪一眼,步履轻盈地走进了客栈。
闻人听雪看她的步伐,就知道这是一个轻功很好很好的姑娘,再加上那辨识度极高的金棕色眼睛和阳光下金灿灿的长发,八成就是书中那个小偷的女儿了。
她现在神采飞扬,青春正好,没有一根白发。
闻人听雪收回目光,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柔顺的黑发滑过她的指尖。
闻人听雪看到了一根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