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王天昊的毒计
王东海眼睛一亮:“好,这个办法好!其实我一直都在担心,害怕段振雄那个家伙透露我们的秘密,能够除掉他,是最好不过了!”
梅小蓉也赞成的说道:“这是一箭双雕,我支持!”
王东海拍着儿子的肩膀,很是高兴:“儿子,你很聪明,有头脑,你妈要是泉下有知,一定会感到非常欣慰。”
王天昊捏着拳头,脸上露出了冷酷的神情:“我妈被宋仲元的老婆害死,我们一定要杀了宋仲元,把他的女儿搞到手,夺取宋家的全部财产,只有这样,我妈才没有白死!”
王东海点头,神情也凝重起来:“是啊,你妈死得好冤枉,这个仇,我们一定要报!”
他不禁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
年轻时,他跟宋仲元是好朋友,一块儿在商场打拼,共同创建了万盛公司。
宋仲元家庭条件比较好,大部分的创业资金都是他出的,占的股权也是最多。
公司越做越大,招聘了不少员工。
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大学刚刚毕业,一同走进了公司。
后来,其中一个女孩子赵飞雪,成了他的妻子。
另外一个女孩子张丽聪,成了宋仲元的老婆。
两家人的关系非常亲密。
10年之前,两个女人一块儿考了驾照,宋仲元给妻子买了一辆豪华小车,张丽聪兴致勃勃的带着妻子出去兜风。
在滨江路倒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张丽聪一不小心,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豪华小车冲进了滚滚龙江,两个女人死在一块儿。
他见到妻子的尸体,差点没晕死。
事后,宋仲元给了他500万,作为赔偿。
他表面上没说什么,但是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一年之后,他开始了复仇的计划,把自己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安排到公司,先当了自己的情妇,再接近宋仲元,逐渐取得好感……
想到这里,王东海搂着梅小蓉的肩膀,充满了怜爱:“蓉儿,这件事情你不要多想,交给我们男人来做,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做得很好。”
“已经快12点了,我们吃饭,吃了饭之后,我就去找段振雄。”
梅小蓉点头。
心里面安稳了很多。
三个人一块儿走出了办公室。
豪门夜总会。
段红艳一个人待在父亲的办公室,大口大口的吃着外卖。
她离开韩东之后,就到了这里,没见到父亲的影子,就一直等,等了两个多小时,父亲还没有回来,肚子饿的咕咕叫,实在忍不住了,就点了个外卖。
房门打开,段振雄终于走进了办公室。
段红艳气呼呼地跑过去:“爸,你有点过分哈,把你宝贝女儿一个人留在这里,饿得我前胸贴后背,这外卖的味道也不好,难吃死了!”
“我大老远的跑过来看你,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哼!”
段振雄没好气地说道:“红艳,你不是小孩,是个大人了,要学会照顾自己。”
“爸现在没心情管你,你自己找个地方玩去。”
说罢,走到沙发旁边,一屁股坐下去,没精打采的样子。
他怎么都没想到,厉小刀竟然被警察抓了。
但是还好,没把他供出来。
厉小刀不是傻子,涉及那么多的违禁品,供出来也是死路一条,还会得罪段振雄,连累家人。
倒不如自己全部背锅。
家人也能够过上更好的日子。
段振雄找了律师,上午去见厉小刀,让他安心待在里面,他会好好帮他照顾家人。
虽然有人背锅,算是逃过了一劫。
但是失去了一个心腹手下,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忠心耿耿的、有能力、有本事、又听话的人,不好找啊。
还有已经到手的货,被警方没收,价值千万以上。
这一次的打击太大了。
他的心情无论如何都好不起来。
段红艳见父亲的脸色不好,也收敛了俏皮的模样,走到父亲身边坐下,关心的问道:“爸,你怎么啦?”
“你小孩子不懂,跟你说也没用。”
“爸,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帮你分担忧愁了。你刚刚也说了,我长大了,不是小孩了。”
“算了,没事。夜总会遇到一点小麻烦,我自己可以搞定的。”
段振雄的脸上,勉强露出一丝笑容。
段红艳见父亲不肯说,也没有办法,换了个话题,兴致勃勃的说道:“爸,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你猜。”
“你找到好工作了?”
“不是。比找到一个好工作重要多了。”
“什么好消息,你说,不要跟我兜圈子。”
“爸,我找到一个好男人,我想跟他谈恋爱,我还想嫁给他,这是不是好消息?”
段振雄不禁皱起了眉头:“红艳,你才21岁,这么小就开始谈恋爱了?”
“爸,我遇到喜欢的人了,不想错过,我希望你支持我。”
“那个男的是谁?”
“他长得很帅,养了一只猫,跟我们家养的猫一模一样的……”
段振雄摆手打断女儿的话:“你别跟我说这些没用的,我想知道他有什么本事,他的家庭背景,他的人品怎么样,这三个方面是最重要的。”
“爸,他的家庭情况我不知道,但是他特别聪明,特别有本事,他是个医生,现在在龙华医院工作。”
段振雄指点着女儿:“你太幼稚了,连他的家庭情况都不知道,就敢跟他谈恋爱,这不是乱弹琴吗!”
“家庭情况是最重要的,我段振雄的女儿,绝对不可能嫁给那些普普通通的家庭,最起码是亿万的家产,或者说,父母都是当大官的。”
段红艳颇为倔强的说道:“爸,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他,他救了我的命,我要嫁给他!”
段振雄不禁一怔:“他救过你的命!怎么回事?”
段红艳也没有隐瞒:“我今天早上开车出去玩,准备沿着203国道往青川方向狂飙一下,半路上碰到他,我觉得他挺有趣的,就带着他一块儿狂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