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证人
即便以周时行的武功和眼力,在这人潮中找到某人都是极难的,这让他感到十分苦恼。
与孟静从月老庙前分开后,周时行快步穿梭于人群中,一边护着提灯,一边计算着孟静的步伐,现在应该在什么地方,然后飞快地赶往那里。周时行手里的提灯和孟静的那盏莲花灯明显是一对,只是周时行的这盏少一朵莲瓣,是十一朵,而不是十二朵。
周时行一扫刚刚跟孟静逛街时的懒散,脚底下快生了风了,若不是这还在南郡城中,也怕暴露自己身份,都快用轻功赶路了,就这速度,还被一个声音赶了上来。
“不是我说,你个小怪物这么快赶着投胎呢?”
说话的人这口气十分不满,话里也没跟周时行客气。周时行听到声音不得不减缓了速度,回头就看到了荀步行慢悠悠地走来。
“您这是故意的吧师傅,专挑这档口来的吧。”
周时行知道自己这师傅喜欢看热闹,自己的热闹更喜欢看。
“你拉着吴侯那小丫头逛街拜月老的时候也没这么急啊,怎么一分开腿就跟那车轮一样。”
荀步行手里拿了个苹果,边走边吃。
“您又躲在暗处偷窥,当初在广善寺您就有这毛病,咱是不是抽个空得把这习惯改了?”
周时行见荀步行过来,不得不放缓步子,跟着荀步行的速度。
“老头子我可是正经去见见老朋友的,哪见的有个小子,强行拉着人家姑娘往前挤。”
荀步行用很正经的语气说出来很损的话。
“您在这有朋友?”
周时行听了荀步行的话,有些疑惑。
自己在广善寺第一次见到师傅的时候他就长这个样子,这一晃多年过去,荀步行虽然未变年轻,但是也未曾见老。大宗师的内功让荀步行的寿命比寻常人长许多,若他在这南郡城中有位老朋友,那必然也是位年岁不小的大宗师。这样一位人物如果庇护南郡士族,那自己的计划则很难展开。
“当然有了,那个月老像,可就是我的老朋友了,你师傅我年轻的时候可带了好些小姑娘来此祈月,每年见他的次数,那可是十分之多啊!”
荀步行感叹了一声,又说道:“真是岁月催人老啊!”
“呵。”
周时行一阵无语,本来还以为是一位民间大宗师,“我早该想到师傅你嘴里不会有什么正经的东西出来。”
“你还知道我是你师傅啊,你为了做那两盏莲花灯,最近可压根就没出门,可怜老头子我还得给你去跑腿。”
荀步行叹息着,又从怀里拿出了个梨啃了起来。
“师傅您拿来的这么多水果?消息您传出去了?”
“出去了,不过你确定你手底下这些个探子都能看见你留下的信息?”
荀步行问道。
“可以,那群人不止是探子,还是军中少有的好手。”
周时行对他自己派出去收集南郡士族贪腐证据的探子十分信任,而派沈煜前来,自然也是为了送给沈煜一份大功,只要他能完成收拢这些探子收集的信息,这份功劳自然就是他的。
“反正事,老头子我是办完了,你这进度到多少了?”
荀步行对自己这个徒弟还是有信心的,他确定的事情很少有出大岔子的时候。
“啊?什么进度?”
周时行明白荀步行问的是自己和孟静之间的进度。年初时邺城吴国都督府的那次密聊,周时行就向自己的师傅透露了自己对孟静的情感和计划。
“你小子还跟我藏着掖着啊,你那点小九九谁不知道啊?”
见瞒不过去,周时行举起了自己手里的提灯,说道:“看这灯,那个在她手里。”
“你强迫人家做自己的情人,还搞了个什么约法三章,那小丫头还能接受你的灯?”
荀步行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当然,吴侯什么性子我可是最清楚的。”
“那你应该也知道,广善寺的事情,你可不止伤了那姑娘一星半点。被自己私定终身的夫婿背叛,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重重的一刀。”
荀步行又提起了广善寺的事情,那件事在孟静心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疤痕,但是同时也在周时行心中留下了一个抹不去的烙印。
“走一步看一步吧,起码现在拉拉手,叫叫夫人她倒是也不那么抗拒了。”
周时行说出来的话吓了荀步行一跳,他盯着这个徒弟看了半天,直把周时行盯得心里有些发毛,才开口感叹道:“真不要脸啊,世风日下啊!”
“呵,这叫有情人,你不知道的。”
周时行摇头晃脑地看着荀步行。
“对了,那个沈煜。”
荀步行想起年初的时候,周时行特意把沈煜调到南部军中,给他求了一个钦差密探的身份,让他来南郡收集士族贪腐的证据,但其实周时行早已把探子布满了南郡,本来他可以自己前来领这份功劳的。“你这份大礼怎么就送了那个小子?”
“沈煜啊。”
周时行摸了摸下巴笑了笑,“有这一份功劳,他必然能步步高升,再做些政绩,就能登上吴国朝堂,成为那间屋子的几十人之一了。”
荀步行听闻皱了眉头,刚才还在说如何与吴侯有情,现在怎么又在朝堂上安插自己的人手了?他不解地问道:“你这是?想插手朝堂议事了?”
“怎会?师傅,你知不知道沈煜是谁的儿子?”
“谁的?”
“吴国尚书沈大成的嫡子。”
荀步行想了想,一个老成书生的形象在脑子里显了出来,“有些印象。”
“所以沈煜是吴侯未来夫婿的候选人之一。”
“这和你送他的功劳有啥子关系?”
“啧,一旦成为吴侯配偶,则需要放弃一切实职位你忘了?若他在朝堂上干的好,那自然是不可能放下手里的权力的。”
周时行骄傲的样子,为自己的谋划感到欣喜。
而荀步行的脸直接垮了下来,冷哼了一声,仿佛不愿与周时行走在一起的样子,闪身就消失在了人流中。
周时行没等到师傅的回应,向刚刚荀步行的位置看去的时候,已经无人所在了,然后几句熟悉的话语就传到了他耳中。
“真不要脸啊,真不要脸。”
……
沈煜扮作士族公子的样子,从天还未完全暗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等候在了与证人约定见面的地方。
这次沈煜并不慌张,围绕着他有十个军中好手都乔装打扮跟随而来,都督下了死命令,一切都要保证沈煜的安全。而沈煜知道了周时行为了不让前些时日的情况重演,在自己身边安排了如此多的护卫,令沈煜异常感动,恨不得当场拜入周时行军中做个马前卒。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沈煜久居氓城,这也是第一次来到南郡城中,头一次见到南郡城的乞巧节灯会。天色越暗,人越多,街上的青年男女都拎着提灯走了出来。沈煜见到这副场景也是十分新奇,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也逐渐不安起来。
信中证人约定见面的地点并非是一处十分偏僻的地方,反而是在南郡城的主街上。这个时分南开去往的人有十分多,而沈煜在这个地方已经等了许久,又有很多人能够看见沈煜的身影,早已经对他指指点点了,让沈煜浑身不自在。
这时一个姑娘走了过来,手里也拎着一盏灯笼,脸上还带着个好看的狸花猫的面具,淡红的唇,洁白的齿,开口向沈煜说些什么。
沈煜看到女孩要开口,急忙先打断了:“姑娘,很抱歉,我不能接受,我在这里等人。”
沈煜长相自然不差,从小优生优养的尚书公子,他站在这的时间里,有不少的姑娘红着脸递过来了各种各样的信物。
带着狸花猫面具的姑娘没料到沈煜会这样说,轻声笑了一声:“沈公子,我并非是来送些红线礼物的。”
沈公子这个称呼一出,沈煜就明白了,面前这位是认识自己的,那就是说,这个姑娘应该就是之前联系过他的那位证人。沈煜是没想到证人会是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孩,“你,那封信是你寄过来的吗?”
“是的,这里太显眼,公子我们可能需要换个地方说话。”
说罢,带着狸花猫面具的姑娘就指了指别的地方。
两人换了一个人稍微少些的地方,那个姑娘摘下面具,露出了自己的眸子和上半张脸:“小女子王清清。”
“沈煜。”
沈煜报了自己的名号行了个礼。
“沈公子,长话短说,我出身司徒王家,虽是个旁系的庶出,但是因为有些经商的能力,被叔父,也就是司徒王芳收做养女。”
沈煜一惊,她出身司徒王家,各种心思在沈煜心中转了一圈。
王清清从沈煜的面色中看出来他在想些什么,“我父亲,也是王芳的堂弟,曾为王芳管理部分商铺,但突然有一天,我父亲突然消失。叔父跟我说,父亲是在走商的时候遭遇山贼被劫道而亡。”
沈煜听着王清清所说,跟前两天自己的遭遇极为相似。
王清清继续说道:“前些日子我去向叔父总结商铺收益时,误打误撞才得知,叔父,不,不止是叔父,还包括这南郡城中的其他士族,都养着些私军,对外是山贼。而这南郡本来的山贼,早就让这些私军全杀了去了。当初叔父说我父亲死于山贼劫道,而南郡周边早已无山贼,那杀了我父亲的,自然是士族的私军。”
王清清一只手捏着狸花猫面具,当说到生父亡故的原因时,一用力就捏坏了面具,发出的声响打断了声音。
沈煜看着王清清虽然神色音调都十分平淡,但手上的力气却暴露了几分情绪。
“我得知此事后,不知所措,叔父平时待我很好,但却也是杀我生父的仇人,我不知该如何做,只能暗自调查当年发生了什么。后来我才从母亲那得知,父亲当时想去氓城觐见吴侯,举报叔父,这才让叔父起了杀心。”
王清清说到这里确实难以自持,停下来深呼吸,继续道:“此后,我明白在叔父那里,没有血脉亲情,有用则留,无用则除,这也是当我得知公子你在调查南郡事物的时候,下定决心给你写那封信的原因。”
听完王清清的叙述,沈煜却很难下判断,王清清讲述皆为一人之言,若她为饵把自己钓了去怎么办?但若她言为实,那定不能把她一人留在王家,她自己必然会有性命之忧,也会失去现在唯一一位人证。
沈煜考虑良久,开口对王清清说道:“姑娘,可否与我去见吴国大都督?”
沈煜琢磨着不能把一个身份成疑的人往吴侯身侧带,但是周时行应该有法子判断。
王清清思考了一下,下定决心,“好,公子,我随你走。”
沈煜点点头,抬手做了个动作。
不多时,两个随行的军中兵士办成的公子就凑了过来,一人给王清清引路,一人在身侧护卫离开了此地。
沈煜并未离开,而是找了个茶水摊倒了杯茶水,思考着现在该如何做,就听见旁边有人说:“沈公子,一切可好?”
沈煜抬头,看见个女子,淡妆素雅,一身鹅黄长裙,手里提着盏十二瓣的莲花灯。看清她的面貌,沈煜差点滑到桌子下面,连忙起身凑过去,
“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