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证据
早上天还未亮的时候,沈煜就已经坐在邮驿大堂中了。
虽然沈煜被追逐了三个时辰,还强迫地跟一个武功远高于自己的人打了一架,最后还坠崖九死一生,若没有周时行和孟静相救,他已然往生了,但是追逐只是精神疲惫,而那个山贼头子想从沈煜嘴里翘出些信息,并未下死手,受的伤也都是浅的皮肉伤,坠崖还被周时行拉住。零零总总算下来,沈煜这个最开始就快死了的家伙反倒是受伤最少的,最重的伤势是山贼头子最后想把他打下山的那一拳。
沈煜的问题集中于精神上,一直在生死线上徘徊一度让他觉得大都督派自己来南郡收集证据,就是想要一个弃子,大都督不可能不知道南郡的风险,然而昨日被逼入绝境时,周时行的出现直接让沈煜生出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感和“大丈夫在世会为国灭贼以取功名”气魄。更别说等沈煜见到孟静后,得知其是当代的吴侯,更是满脑子全是“君待臣如手足,臣视君为腹心”的忠心。
接连被吴侯和吴国大都督所救,让沈煜精神亢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即便沈煜的精神已经疲惫至极,但是受重视的感受仍旧让他睡不着。沈煜几乎没有睡多久,清晨鸡鸣时分,他就醒了过来。沈煜整理了一下容貌衣装,毕竟这才是他第一觐见吴侯,天刚泛蓝,沈煜就带着那一卷书册,等在了邮驿大堂。
等了有些时分,邮驿二楼突然传来了一阵慌乱的喊声,一个侍女从楼上快步下来,口中大喊着大夫。这侍女是昨日随都督的援军而来,沈煜听那些兵士说,这个侍女小玉不仅是吴侯的贴身侍女,也是她最信任的女官之一,地位极高。
不多时,军医大夫也从外快步而来,并未停留,径直上了楼。沈煜心想,定是吴侯或大都督昨日因营救自己而身受重伤,心中一阵愧疚。
楼上慌乱了一阵,沈煜也能听见各种脚步声和呼喊声,心中的愧疚加剧,正想着是否上楼去请安时,一个身穿便服的女子从二楼下来,身后跟着小玉。这女子昨日沈煜便见过,那时还是一副商妇打扮,今日换了一身中性长衫,满头青丝扎了起来,随意地在身后摇摆,面容甜美但严肃,不过刚从邮驿二楼下来的时候,双颊上有未褪去的红丝,严肃也显得令人欢喜。沈煜自然是知道这是谁的,吴侯孟静,自己效忠的主君。
沈煜见孟静自二楼而下,直接跪地叩首,“臣沈煜,见过吴王殿下。”
孟静看了看沈煜,并未搭话,让小玉扶自己坐在了一楼大堂的主座上,然后才开口:“起来吧。”
沈煜得了命令,从地上站了起来,但头还低着,说到底还是并未见过大世面,猛一见到效忠的主君,心中还是有几分慌张。
“你就是沈煜?”
“臣在。”
“听说你夫是范大成?”
“回殿下,正是。”
“范大成精通农书算学,时政也懂得几分,官居尚书还能洁身自好,你作为尚书之子,能深入这南郡险地,为孤分忧,不错,你们父子俩,都不错”
“谢殿下,为臣者为主君分忧,这是臣的职责所在。”
沈煜双手相抱,行了一礼。
“行了,无需,孤心中记着,你抬起头来。”
孟静见沈煜一直低着头,想到自己所识的那个沈煜的性格,自知沈煜是不自信,又想到周时行那时刻自信英勇的性子,两相对比,不尽有些烦闷,自己爱的这个人,回了过来还是这个样子。
沈煜听闻孟静的话语,才抬起头直视孟静。孟静见着沈煜的样子,和自己脑中的无二,只是年轻了几分,也多了几分年轻人的毛躁,心生感怀,也升起了几丝疑虑,为什么周时行如此老城无赖?差距如此大吗?
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出脑子,孟静对沈煜问道:“昨日追你的人是何人你可知道?”
“臣心中有个大概,无外乎南郡士族三家之一的私军。”
“哦?怎么判断?”
“他们虽是山贼打扮,山贼兵器,但身下那匹马可不是寻常马匹,臣的那匹马已是臣父命人费劲心血培育的,他们的马匹却只弱几分,还一直追在臣身后,必定不是山贼能有的马,必然出于大家氏族或者军中。”
沈煜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那你怎知是南郡士族的私军。”
“臣前些时日刚从南郡属地归来,连夜往南郡城赶路,为了将一卷书册送入信任的人之处保存。而这些山贼半夜三更守在臣回南郡城的必经之路上,想必应该是得知了这卷书册的存在,为了夺了它去。”
这时孟静才知道那群人在追些什么,继续问道:“那卷书册,和南郡士族有关?”
“回殿下,是臣这些时日收集的南郡士族贪腐证据的一部分。”
说罢,沈煜从怀中掏出了他一直守护的那卷书册,弯腰做揖并双手承上。
小玉接过了那卷书册,把它递到了孟静手上。孟静翻开书册,一本厚厚的书册,满满地记载着乡间田野,各村镇的普通人受到的南郡士族的压迫。不仅仅是贪墨救济赈灾用的官粮官银,还包括出让土地,私收税赋等。孟静看着书册上一条条的记载,还有底下按的一个个手印,越看越气愤,猛地一拍桌子,把小玉刚倒满的茶直接打翻了。
“沈煜,这只是证据中的一册?”
孟静用了半个时辰才将这一卷书册读完,想起刚刚沈煜所说。
“是,殿下,类似的书册还有四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票据。但……”沈煜说到自己在南郡收集的证据时,停顿一下。
孟静知道沈煜定是有什么不能说的,追问道:“还有什么?”
沈煜面露难色,“虽然臣收集到了众多证据,但是没有人证,仍旧无法坐实。”
“怕报复。”
孟静长叹一口气,她自然知道如此事件定是无人敢出面做人证的,毕竟一家老小世代生活在南郡,不能离开,一旦出面作证,必然会引来南郡士族疯狂的报复。
“没错,殿下。”
沈煜也有些无奈,“但臣前些日子收到了一封密信,密信中说有一人可以作证,约定于七夕乞巧节灯会时秘密想见。”
“哦?有人愿意作证?”
峰回路转,孟静脸上露出了几分喜色。
“回殿下,臣并不知这是否是士族的陷阱,还需谨慎。”
沈煜在南郡数月,自知这群士族早就把这里当成了国中国,突然而来的证人充满了疑点。
“但现在只有这一个线索,还需追踪下去。”
“臣领命!”
沈煜感受到了重视,又跪下叩首。
“这回你立了大功,你要什么赏?”
孟静看着沈煜,虽然有些无奈,但还是开口问道。
“臣不敢居功,臣之所以能在南郡有所建树,全因都督安排得当。”
从沈煜的口中听到了周时行,孟静又想到了刚刚在二楼那个男人过分的行径,撇了撇嘴,心里想着若不是他现在受伤了,必然要一剑劈了他。
“哦?周时行做了什么?”
孟静问着。
沈煜直起身子,回道:“臣在来南郡之前,都督就已授意暗探以各种方式渗入了南郡,臣来南郡后,自身在明,多受掣肘,并未有多少亲自查案的机会,而多数时间是在联系各地密探,收拢和编撰他们收集的证据和信息。”
“周时行……吗?”
孟静念叨着周时行的名字,然后轻哼了一句,眼中泛起了不知道什么情绪的颜色,“真是孤的好都督啊!”
沈煜听着听着回过味来,敢情自己这位主君和那位都督之间好像有的没的有些东西在,听着吴侯念叨大都督名字的时候,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沈煜深感自己刚刚好像说错了话,心中一阵忐忑。
半晌,孟静转头对小玉吩咐道:“小玉,收拾收拾,去乞巧节灯会凑个热闹。”
沈煜和小玉都没想到孟静会有这么一出,小玉本身年纪小,就是爱凑热闹的性子,自是很高兴地就答应了。而沈煜则认为这则信息不知是南郡士族特意放出来的陷阱还是确有其事,有一分可能是陷阱,孟静就有一分可能有危险。但沈煜看孟静的脸色,自知自己是没有权力劝孟静的,只能答应下来。
……
乞巧节在每年农历七月初七,拜的是牛郎织女,相传织女手很巧,所以,到了这一天,倾慕星女之巧的妇女,要以瓜果祭祀星神,然后齐坐一起,或对月穿针,比赛眼力,或以针浮水,觇人巧拙。
而七月初七,南郡城一片热闹,都是年轻男女在路上行走,这一日,大家士族也会让自己的子女出门游玩,不必遵守那繁杂的规矩。
这一天,南郡城中有情的男女都会一齐在月老庙前祈月。而后各自提灯,反向而行。如果在月至中天之前,这对有情人还能碰见,那么他们就是彼此的正缘。少年时,孟静一直想溜出山寺,和周时行到南方的七夕灯会上游玩。可一直到两人决裂,周时行都没来得及替她达成心愿。
孟静身着女装,一点都没有吴侯架子,看着面前热闹纷繁的人群,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光,无意识地笑了笑,然而笑容很快就褪去了,一个熟悉的令人讨厌的声音出现在自己耳边。
“诶,夫人,我们去祈月吧!”